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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GBT权利

来自China Digital Sp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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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的LGBT(包括男女同性恋、雙性戀與跨性別等)人士会面临一定的法律压力与社会压力。时至今日,同性性行为和跨越着装在中国已不再违法,但中國的法律和民事体系并不承认同性婚姻或民事結合等同性伴侶關係,不保护同性伴侣的收养权益和家庭财产权益。跨性别者的法律性别变更可行,但须完成全套性别肯定手术。中国社会对LGBT人士仍有一定的歧视性观念,针对LGBT人士的民间扭转依然存在。

中国政府目前在LGBT权益上的立场偏向模糊,对于基于性傾向或性別認同的歧視没有任何保护性立法。去病化议题也仍然处于进行中状态,目前,尽管仍有反复,同性恋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去病化,然而非順性別認同不受法律保障,至今仍被認定為精神障礙。跨性别者仍被定义为精神障碍(“易性症”)。跨性別人士符合确診“易性病”等多項條件方可接受性別重置手術,术后出具相关证明方可变更户籍性别。

中国政府当下對LGBT群体的有关态度模糊而多变,总体呈保守性态度,有些地方政府明文以「公序良俗」等為由拒絕LGBT組織的民政注记或活动备案要求,甚至有的地方明令禁止LGBT文化传播。近年来,LGBT相关活动难以继续举行,学校教育和包括影视、出版物、互联网等在内的大眾媒體也因应当局(明文或无明文、口头的)要求或指示,广泛審查、刪減或污名化指涉LGBT的内容。

中国社会仍然对LGBT群体存在一定的歧视性态度,针对LGBT群体的扭转,尤其是家长针对未成年亲属或刚成年的亲属的扭轉现象仍然存在。法律对这些行为的态度仍然模糊,有时会对扭转行为量刑处罚。(维基百科:LGBT权利)

参见LGBT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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