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鹏

美国之音|杨鹏:TPP价值贸易与徘徊的中国

哈佛大学访问学者杨鹏10月9日作为嘉宾参加了《美国之音》的“焦点对话”栏目,谈到TPP与价值贸易时代的来临。10月12日,中国媒体《价值中国网》以杨鹏在“焦点对话”中提出的“价值贸易”为切入点,采访了杨鹏对TPP的全面看法。下面是采访的内容:《价值中国网》:我们看到你在《美国之音》“焦点对话”节目中关于TPP的观点。你提到“价值贸易”这个概念,认为要从“价值贸易时代来临”角度来理解TPP。目前关于TPP讨论很多,还没有人使用过“价值贸易”这个概念,我认为这是理解TPP的一个重要视角。我想请你再详细解释一下,以飨国内读者。杨鹏:如何理解TPP?理解层面不同,结论就不同。思考TPP,用得着《圣经》一句话。《圣经》上说:“人不能仅靠面包活着,要靠神口中的话。”我觉得这是理解TPP的一个重要层面。灵与肉,物质利益与精神价值。TPP将环境权、结社权、信息自由权等与自由贸易捆绑在一起,价值因素首次成为自由贸易的制度性条件,经济利益与价值追求统一,标志国际贸易从“经济贸易时代”开始转向“价值贸易时代”。如果TPP批准及执行顺利,那么人类经济-政治格局将因此改变,人类历史迈上一个新台阶。《价值中国网》:美国主导推进TPP谈判,看来是想超越甚至今后放弃WTO。美国为什么要这么做?TPP与WTO有什么区别?杨鹏:舆论普遍认为,美国推动TPP谈判,目的是制衡中国。奥巴马公开谈到,这是让中国立规还是由美国立规的问题。美国政界学界讨论TPP,都会提到TPP与中国关系。TPP后面,当然有制约中国动机。但仅从制约中国这个角度来解读,恐怕就把事情看小了。就算是奥巴马,也未必对TPP的历史意义有充分了解。历史的行动者,不了解行动的历史意义,这是正常的。关健问题是:制约中国的方式很多,为什么要采取TPP这样的形式和内容来呢?这就是历史问题。人是在一定历史环境中选择和行动的,TPP这样的选择和行动发生,背后有更深的历史动因。我们可以从WTO与TPP的差别,来看这历史动因。WTO核心内容是:降低关税壁垒,强化自由贸易,政治与经济分离。TPP核心内容是:实现零关税目标,强化公平自由贸易,政治与经济统一。从WTO到TPP,是一场静悄悄的历史变革。现行世界秩序,建立在“主权国家+自由贸易”基础上。环境保护、劳动组织、信息流动、国有企业等,在一些国家被纳入“主权”控制范围,与国际自由贸易分离开来。TPP协议,则将环境保护、劳工组织、信息自由、减少国有企业垄断和政府对企业控制等价值标准,转化成了国际自由贸易的制度内容。环境权、劳动权及信息权从国家主权内部控制中被解放出来,逐渐脱离主权国家的控制,转化成了普世权利,这就开启了人类价值贸易时代。多年来不断上升的环境无国界、人权无国界、信息无国界理念,首次得到40%全球贸易量的支撑,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国家主权在退让,普世价值在强化。如果TPP能得到各国批准,协议条款得到认真执行,如果美国与欧盟间的TTIP谈判能按TPP基本准则达成协议,我们将迎来人类一个新的历史阶段,一个经济与政治统一,利益与价值统一,灵与肉统一的新全球经济-政治秩序,带来新天新地新人。历史大变革,悄然发生在眼前。《价值中国网》:国内有舆论认为,TPP对中国的实际影响有限。有人算出来可能会影响到中国进出口贸易的0.14%。为什么国内会有这种TPP有限影响的观点?你怎么看这个问题。杨鹏:这么多人来写文章论证TPP对中国影响有限,很有点官方推卸责任的味道。既然影响有限,就没有必要承担被排挤出TPP的责任。还有不少文章认为,中国很容易解决TPP的问题。例如强化双边谈判,把一个个国家谈下来。或者主导几个新的多边谈判,建立以中国为主导的多边协议。想出这些策略,似乎缺少些全球意识和历史眼光。《价值中国网》:你说的“全球意识”和“历史眼光”,可否解释一下?杨鹏:人类由分散孤立的部落变成民族国家,再由民族国家变成更大民族国家共同体,如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WTO等。人类的联接在不断加强。有时我想,互联网发展,也许是人类共同的大脑神经系统在生成。联接,就得有统一的联接规则。这些统一的联接的规则是什么?我们来看,人类最早统一的,是科学和技术规则。人类的科学和技术语言,是统一的。无论来自那个国家那个民族,无论信什么宗教,科技人员在一起,用的是同一种语言,同一种规范,同一种对错标准。人类联接的统一,首先表现在科技规范上。人类共同语言,首先出现在科技上。其次,出现在国际贸易上。WTO,是人类民族国家之间贸易关系的共同规则和共同语言。历史文化不同,政治制度不同,经济制度不同,人权状况不同,环境保护不同的国家,可以在WTO同一原则下开展自由贸易。WTO是人类统一进程的第二轮共同语言,第二轮真正的共同规范。WTO促进了人类经济更紧密的联接,互联网的发展进一步把人类拉入共同信息网络。人类日趋联接在一起,进一步面对统一联接规则这个大问题,遇到各国内部规则间的兼容问题。近几十年来,环境无国界、人权无国界观念已渐渐上升为强势观念,但并没有转化为人类联接的统一规范。也就是说,环境权、劳动权、信息权并没有超越国家民族边界。TPP开始解决这个问题,试图把环境权、劳动权、信息权从民族国家控制中逐渐剥离出来,成为统一的普世的人类联接准则。所以说,TPP是人类统一进程的一次新尝试,一个全新阶段,这是继科技规则统一、贸易规则统一之后,政治价值和规范进入统一联接的新历史阶段。传统的民族国家内部权力要让步,要释放出一些普世权利出来。显然,北朝鲜式一个政党一个领袖的规则,无法成为全球联接规则。人类联接进入新阶段,统一了科技和贸易规范后,进入政治价值规范统一的阶段,这是人类联接深化的表现,这是人类历史的普世运动,这并不仅仅只是针对中国来的。这就是我说的“历史眼光”和“全球意识”。中国与世界的联接在深化,检查一下,中国政府有哪些方面的规则是不想统一联接的?科技规范统一,没问题。贸易自由规范统一,没问题。环境保护,估计也没问题。国有企业,有困难。信息自由,有问题。劳工组织,有问题。说到底,是不想在政治规范上实现与西方统一联接和兼容。政治规范影响其它环节的规范,如政府对国有企业的控制,影响公平贸易自由竞争,今后会影响国有企业与TPP规则的联接。《价值中国网》:人类政治价值的统一,又回到冷战去了。杨鹏:某种程度上,可以理解为冷战重现。但此冷战非彼冷战,苏联时期的冷战,是真正的冷战,是两种意识形态阵营在争夺人类未来的冷战。谁都认为自己代表正义的一方,代表人类的未来。以苏联为主导的社会主义阵营,是替代以美国主导的资本主义的一种社会理想模式。两个阵营内部自成一体,有独自的凝聚力。两大冷战阵营之间,没有多少经济往来。用我们刚才用过的“人类联接”概念来说,这两个版块间是隔离的。现在不同了。中国上世纪末开始的改革开放及持续四十多年的经济增长,是打破冷战隔离,与西方自由世界主动联接的结果。科技规则联接了,贸易规则联接了,科技与资源通过这种联接流入中国,中国劳动力、中国产品通过这种联接流向世界,中国因此崛起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现在怎么办?中国最希望的,就是维持WTO现状,尽量满足WTO规则,不愿扩大联接范围,不愿从经济延伸到政治。如果做不到,怎么办?重回隔离状态?重回孤立?TPP占有人类道德价值的至高点,环境保护、信息自由、结社自由,都属于正当的人权范围。不仅有道德至高点,也有实在的经济基础支撑。TPP国家的市场和资源,就是基础。没有任何一个国家脱离这个市场和资源还能独立发展的。中国并没有一个道德正确的理想社会替代方案,也没有另外一个非西方的世界阵营能弥补中国经济持续发展所需要的科技、市场和资源需求。所以说,实力对比悬殊太大,此冷战非彼冷战,此冷战既无意识形态条件,也无国际政治条件,也无经济基础条件,中国没有条件来启动一场冷战。某种程度上,这是历史的终结的最后几个国的问题。《价值中国网》:TPP谈判,据说也邀请了中国。但中国态度不积极。这种不积极,是考虑到TPP标准的设定,似乎都是一一针对中国来的,让中国短期无法适应。中国没有积极参与TPP,你怎么看这个问题?杨鹏:坦率说,中国是一个有心脏病的经济巨人。这个心脏病就是,与西方的政治价值和政治规则不兼容,也满足不了中国人新生的更开放更平等更自由的政治需要。为什么在过去几十年中间,虽然存在政治价值与政治规则不兼容问题,但西方仍然把贸易与政治分离开来,不断加强与的中国贸易往来呢?这与西方对冷战的考虑有关。尼克松访华,邓小平访美,中国从社会主义阵营中脱离出来,进入西方经济网络,西方考虑的是政治问题而非经济问题。六四以后西方依然如故把中国留在西方经济系统中,也是冷战考虑。中国几十年政府补贴企业出口的重商主义不公平竞争,中国在遵守WTO规则中的一些问题,长期以来也被西方容忍了下来,也是冷战考虑。西方这样做,不完全是经济利益考虑,与当时盛行市场化导致民主化的理论有关。苏联解体,社会主义阵营崩溃后,冷战结束,中国在冷战层面的战略价值消失了,西方对中国的宽容期结束了,中国又利用西方科技资本和市场,发展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并且中国并没有因为市场化进程而开始民主进程。政治集权与市场经济结合模式反而显现出对西方的竞争压力及模式替代的可能,中国就从旧冷战时期的战略盟友,逐渐变成了新冷战时期的战略对手,西方普遍感到自己为了政治需要在经济上吃了亏,中国的经济成功甚至使西方一些学者对西方模式产生了疑虑。这个时候,中国最需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心态。但往往这时候也最易误判。经济总量上升,容易滋长任性。政治制度不同,无改革考虑,就容易寻求差异化解释和自主道路。北京共识提出,似乎要走一条替代西方的社会新理想模式。为巩固现行权力,开始利用国际争端来赢取民族主义支持。这些表现,都加快把自己从盟友变成对手,甚至是可能的敌人。TPP谈判加快,并不只是美国的需要,也可能是TPP其他成员国的需要。中国自觉或不自觉释放出来的压力,也许是加快TPP谈判进程的催化剂。说到底,还是因为人类统一进程,已从科技走向贸易,再从贸易走向政治,政治规则兼容成为贸易开展的条件时,政治改革就成为经济再增长的条件了。TPP创始会员国家中,越南、文莱并不能算民主国家,新加坡也只是不完整的民主国家。并不能说TPP有直接的民主政治体制的附加要求。但是,信息自由、劳工组织、政府不能垄断和控制企业,已包含有民主价值要求。越南、文莱、新加坡愿加入TPP,说明它们的政治取向是向着TPP的方向改革。政治规则难兼容联接,这是中国的心脏病所在。但这个心脏病不治好,经济就走不下去,经济巨人也可能倒下。患着严重心脏病,还争什么老大?先治好病再说。《价值中国网》:不少观点认为,中国要打破美国TPP封锁,要自己主导一些多边谈判,形成一些以自己为中心的经济联盟。你认为做不到,理由是什么?杨鹏:国际关系是国内关系的延伸。中国传统的政府与人民的关系,是皇上和臣民的等级关系,主从关系。君主是主,官员是从。朝廷是主,民众是从。中央是主,地方是从。费孝通定义为“差序结构”,就是上下等级、中心与边缘的差序结构。中国几千年历史上,与周边国家关系,也是差序结构,是以我为主的宗主国和藩属国的关系。宗主国和藩属国的关系,是宗主国利用优势军事和经济利益诱惑,来维持与藩属国的政治不平等关系。往往宗主国在经济上是吃亏的,牺牲经济利益来换取藩属国政治上的忠诚。再以藩属国在政治上的忠诚,来加持君主在国内的“万邦来朝”的威权。属国千里送鸿毛,可换来宗主大赏赐。其着眼点是国内权力的巩固。藩属国的行为特征是,要价愈来愈高,有利即顺,无利即反。中国现在呈现出来的,仍然是延续这种传统。“亚投行”与“一带一路”的决策取向,就很有些这种特征。这与美国不同,美国建立的不是宗主国和藩属国的主从关系,而是相对平等的盟友间的盟约关系,这是国内自由平等民主法治关系的国际延伸。TPP规则面前,各国平等。在今天民族国家独立自尊的时代,想用军事威慑和金钱赏赐来建立以自己为中心的宗主国-藩属国关系,经济成本巨大而且最终行不通。TPP是一个经济共同体,也是一个价值共同体。中国内部政治价值不具有普世性,因此建立不起一个国际价值共同体来。因利而合,利尽而分。国内政治规则,与国际政治规则,有一个兼容的问题,这就是我认为做不到的原因。因为价值不兼容,因此无法以中国为中心建立一个稳定的国际体系。《价值中国网》:这样说来,美国是大赢家,不仅是政治价值上的大赢家,也是经济利益上的大赢家。中国是双重输家,输了政治价值,也输了经济利益。中国应当如何面对?杨鹏:我不太同意这种看法。不同选择,不同结果。如果中国选择改革自己来适应TPP,中国会是TPP最大赢家。如果中国选择拒绝TPP另搞一套,中国会是最大输家。这是中国改革自己的一次新机会。为什么这么说?TPP的方向是正确的,因此被TPP改变最大的国家将是得益最大的。强化公平竞争,强化自由贸易,保护知识产权,强化环境保护,保障民众结社权利,保障信息自由流动,这对任何一个国家的民众,都是好事。对中国民众是好事,中国就是赢家。对中国的政府呢?如果一个政府能成为公平竞争、知识产权、环境保护、民众自治及信息自由的推动者,它就走在正确的历史方向上,它就能发展国家利益并得到民众拥护,TPP就给了政府改革自己赢得民心的正当机会。如果政府执意要反对公平竞争,执意要侵犯知识产权,执意要破坏环境,执意要剥夺民众自治权和信息自由权,这种取向的政府将会是历史的输家,我们就不能说它还是中国利益的正当代表。从真正国家利益角度看,TPP完全是可以助力中国的。一切爱国者,都应推动政府加入TPP。只要政府有改革意愿,中国会赢不会输。如果政府没有改革意愿,政府会输,中国仍将改革,最终也不会输。真正可怕的,不是美国要搞TPP,不是欧美要搞TTIP,因为这都是以深化自由贸易为原则的。真正可怕的,是西方孤立主义兴起,市场保护主义兴起。美国粮食产量世界第一,能源产量世界第一,对外贸易依存度远低于中国,比中国更有条件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美国到现在仍然是自由贸易的倡导者和保护者,中国真要感谢这历史机遇。如果美国在WTO式的自由贸易中吃亏吃怕了,美国从自由贸易原则往回退,这才是中国的大麻烦。与以美国为首的西方联接了起来,这是中国近几十年持续发展的前提,这是不能忘记的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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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国涌 | 杨鹏《为公益而共和》出版

2012年06月20日 18:40:03           杨鹏兄的这本新著记录了阿拉善see生态协会的成长史,其中最有意思的是内部议事规则的逐渐形成,可以看做是中国人在小范围搞民主实验的一个过程,作为亲历者、研究者,他的思考和记录都可以为转型时代提供很好的参考,此书的意义要远远大于生态环保本身。前些年,我曾写过一篇相关小文《学习如何做公民》,首发在《南方都市报》。 2011年10月阿拉善see协会换届选举现场    学习如何做公民   傅国涌   有5年历史的阿拉善SEE生态协会,近日完成了第二次换届选举,通过激烈的竞选产生了新一届的领导。这是一群企业家发起成立的民间非赢利环保组织,有两个宗旨,一是改善和恢复内蒙古阿拉善地区的生态环境,减缓或遏制沙尘暴的发生,一是推动中国企业家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这个消息似乎没有引起媒体的广泛关注,我只是在10月28日的《中国青年报》看到一篇题为《企业家们的公共生活》的报道,秘书长杨鹏对记者说,由于辩论、选举、表决,从小学、中学到大学都缺乏相应的训练,几年来,这些企业家一直都在学习这些基础常识,包括如何开会,从发言、动议、附议到表决、决议,从头学起,协会的章程、议事规则对这些程序都有细致甚至有些琐碎的规定,一切都按章程、规则运行。这些财大气粗的企业家们如同蹒跚学步的幼儿,却学得有板有眼。用上届副会长杨树新的话说:“大家在上世纪80年代学习做企业,现在学习如何参与公共事务。” 阿拉善SEE生态协会就是按照《罗伯特议事规则》制定出来的,在一个古老民族通向现代化的进程中,这是不可回避的第一步,其实,从学习“会议通则”入手,让国人学会参与公共事务,训练做公民的习惯,孙中山先生早就想到了,早在美国流亡时,曾将《罗伯特议事规则》英文本交给留学生蒋梦麟和刘成禺,希望他们翻译成中文,他们没有完成,做过北大校长的蒋梦麟后来回忆此事,还不无遗憾。相隔七年,孙中山亲自完成了《会议通则》,除了参考《罗伯特议事规则》,还參照了美国女作家沙德氏1891年出版的“妇女参政议事手册》。1917年4月,《会议通则》铅印线装本在上海中华书局出版,全书共二十章,介绍临时集会、永久结社、议事程序等,对动议、附议、讨论、表决、复议、修正案等,都有非常详尽的可操作性步骤。“动议”这个概念,也许第一次在汉语中得到如此完整、细致的表述,包括搁置动议、延期动议、付委动议、修正动议、无期延期动议……这些繁琐的技术性程序,今天读来仍然充满了陌生的新鲜感。难怪廖仲恺说,孙先生写这本书的用意就是为了养成开会议决的习惯。孙中山自序说得更清楚,中国人之所以如一盘散沙,是因为专制所造成,他写此书,就是要推行民权,类似孩提学步开始,“人之初生,不能一日而举步,而国之初造,岂能一时而突飞?孩提之学步也,必有保母教之,今国民之学步,亦当如是。此《会议通则》一书之所由作,而以教国民行民权之第一步也。”所以,后来孙中山干脆将书名改为《民权初步》,作为《建国方略》的三部书之一,也是最早的一部,其他两部是《孙文学说》和《实业计划》,构成了他关于社会建设、心理建设和物质建设的蓝图(另有一部国家建设,没有完稿)。 孙中山作《会议通则》时,正是他政治生涯的一个低潮,理想屡屡受挫,蛰居上海租界时,所以章太炎称之为“忧患之作”。亚洲第一个共和国虽然已在这片古老土地上破土而出,如何让民国名副其实,使国人真正能够享有民权,他做过深入的思考,最终找到的切入点是如何学会开会、动议、附议、表决,也就是首先学会在一个现代社会过公民生活。 公民生活不是天生的,而是习得的。没有对细枝末节的琐碎规则的尊重,并学会在规则里表达自己的意见,凝聚共识,缺乏这样的训练,就不可能成为一个真正的公民,也无法有效参与公共事务。中国的企业家阶层开始在自己创立的这个环保组织学习如何做公民,不是一件简单的富人游戏,它隐含着社会变革的重大意义,我们面临的新一轮社会转型是否能顺利,往一个健康的方向演进,与这个掌握了相当财富资源的阶层能不能承担足够的责任,并具备足够的参与公共事务的能力是密切相关的。三十年的时光重新造成的这个新社会阶层,毫无疑问代表了时代的某些新因素,他们的举动关系着一个民族的未来。当每个社会阶层的成员,都有机会在自主组织中学习规则,学习如何开会、动议这一套,也就是学习如何做一个负责任的公民时,我相信,一个健康的公民社会雏形就已经悄悄在孕育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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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思想 | 王小东:从揭穿甘地非暴力神话谈起——论中国奴化影射史学的背景及危害

王小东:从揭穿甘地非暴力神话谈起——论中国奴化影射史学的背景及危害 进入专题 : 甘地 非暴力 奴化影射史学    ● 王小东 ( 进入专栏 )         奴化影射史学是在阉割这个民族的独立与自由的灵魂,力图把青年一代培养成对一切强权都顺从屈服的“奴青”,这些奴青在网上大肆宣扬“不讲理就要挨打”,把近代史上外国历次的侵华战争,包括1930年代日本的侵华战争,都说成是因为中国“不讲理”才挨的打。     有些中国的“自由派知识分子”对于中国自己的历史作了大量的“反事实想象”,就是:在东西方列强侵略中国的过程中,如果当时的中国人不以暴力反抗,而是采用非暴力手段,结果将会如何如何 好得多。公然为欧洲白种人在二战后丧失了对于亚非有色人种的统治表示哀叹,认为这是巨大的“遗憾”、“错误”。睁眼不见西方历史学家都有记载的这样一个事实:对于友善地款待西方人的印第 安人,英国人、法国人在北美,其他西方人在南美,却利用美洲大陆原本很少传染病因而印第安人抗病能力差的弱点,故意送给他们染有病菌的衣服,以细菌战的方式灭绝他们的种族。     为什么他们非要和民族主义过不去呢?更何况一百多年前那些食不果腹、衣不蔽体的中国农民,被欺压得实在忍无可忍了,才愤而反抗,以自己的几十、几百条命去换人家的一条命,即使不智,亦属 可怜吧?     ——王小东            人类自有语言以来,就有谎言。一位英国的生物学家曾经断言:人类今天的如此之大的脑量和如此之强的智力,多半不是过去人们常说的劳动的结果,而是自有语言以来,一场从未间断过的撒谎和反 撒谎的人“脑军备竞赛的”结果。     谎言的存在是一点不奇怪的,自有语言以来就存在,甚至在有语言之前就已有了欺骗行为,今后也一定会继续存在下去。然而,令人齿冷的是,到了20世纪,撒谎的水平似乎是被降低了而不是升高了 ,反撒谎的水平却被降低得更多,出现了许许多多原本非常明显、极易揭穿的谎言,却有着无数智力正常、原本不应会被愚弄的信奉者。其结果,就是很多智力水平非常低的谎言横行于市,有些还带 着极其辉煌的光环。所以我的一位朋友相当正确地说过:20世纪形成了许多错误的知识。     即使到了21世纪,有些谎言被揭穿了,但还有更多的谎言至今也没有出来一个揭穿它们的赤子。这种情况是对于人类智力的一个嘲弄。在人类已经进入太空,正在揭开生命到奥秘的今天,主要是在人 文和社会科学领域的智力低下被反衬得十分怪异。     今天,我想从揭穿具有世界影响的甘地的“非暴力运动”的神话入手,进而论述1980年代以来中国知识界的奴化影射史学的形成背景及其危害,作为我今后想做的在21世纪给人类的智力在人文和社会科学领域恢复名誉的努力的一部分。            一、引子——揭穿甘地的非暴力主义使印度走向独立的神话            平心而论,甘地的神话绝非是邪恶的谎言,我们甚至可以说它是一个善意的谎言。我之所以选择它,是因为它的名气大、影响广,有着极其辉煌的光环,却是一个单纯从智力上来说、从史料上来说极 其容易揭穿的神话。以此为例,可以看到我们人类的智力被意识形态优先降低到了一个什么地步。但仅此而已,从道义上和美感上,我还是很尊重这个神话的。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的印度独立运动就不是真正非暴力的,更何况甘地在1930年代即已脱离了印度独立运动的实际领导层,真正的领导是尼赫鲁,从他当时和后来的思想和行为,都很难说他是一个非 暴力主义者。鉴于甘地的神话只是本文的一个引子,我想尽快地切入二战中的印度独立运动,之前的史料是很容易查得到的,我就只下上述断言,不在这里赘述史料了。     二战一开始,尼赫鲁等国大党领导人就开出了只有让印度独立才参加英国的战争的条件,而甘地在这时表现出了更多的合作精神,并表达了对于纳粹德国的反感。只是在这样的时候,在德、日法西斯 强大的军事压力之下,根本不是因为别的,英国人才感到了甘地的宝贵。1942年对于大英帝国是非常惨淡的日子,依靠美国的大量援助,英国本土才从德国的猛烈攻击中幸存下来;而在远东,香港已 于1941年丢给日本了,紧接着马来亚、新加坡、缅甸都丢掉了。整个印度次大陆的防空力量微不足道,而印度恰恰是德、日法西斯钳形攻势的会合中心,可印度国内却不乏箪食壶浆以迎日师的情绪。     美国感到了印度局势的严重危机。同样,中国也感到了印度局势的严重危机。1942年新年伊始蒋介石就给罗斯福总统拍发了紧急电报,说:“我本人为印度的军事及政治状况所震惊,一句话,局势极 其危险。如果英国政府不从根本上改变其对印度的政策,那就是把印度交给敌人,邀请他们马上来占领。”这封电报坚定了罗斯福总统认为英国错误的殖民地政策对于盟军作战构成了巨大危险的信念 ,美国政府对英国施加了极为强大的压力。在德、日两大敌人的巨大军事压力和美、中两大盟国的强大政治压力下,固执反对给予印度独立的丘吉尔不得不屈服,派出了克里普斯(Cripps)去印度商 谈战后予以印度独立的方案。     “克里普斯方案”答应在战后给予印度英联邦自治领的地位,这在实际上就是独立,因为印度可以随时退出英联邦。然而在一个问题上,英国政府未能达成与印度独立运动的协议,那就是穆斯林居住 地区的问题。“克里普斯方案”规定任何一个省也有权退出印度自治领,甘地和国大党的其他成员都不接受这一条款,认为这是“肢解印度”。如果不考虑到英国人欺负了印度人这么多年,我个人觉 得甘地他们是有点乘人之危,得理不让人。特别是此后的历史事实是,印度最终没能拿住巴基斯坦:从开始的一系列混乱和仇杀,直到今天印、巴两国的世仇,都说明英国人的方案还是实事求是的。 而这就开始了所谓“退出印度”运动。甘地和国大党其他领导人入狱,甘地的妻子死在狱中。     那么,这个“退出印度”运动是非暴力的吗?用中国学者尚劝余的概括,那就是“运动初期基本上遵循甘地的非暴力路线,但是很快便过渡到非武装的暴力阶段,最后演化成武装的暴力。”我们可以 想一想,这样的一个“演化成武装的暴力”的运动,虽然就本身来说可能其行使暴力的能力微不足道,但在对德、日的战事如此紧迫的情况下,它对于英国是一个什么样的威胁,对于整个中美英盟军 就是一个不小的威胁。到了1944年,英国不得不释放甘地和其他印度独立运动领导人,并答应印度在战后独立。     我的上述史料主要来自于美国国务院,应该是没有袁伟时教授所说的“狼奶”之嫌的。我认为,从这些史料,任何一个具有健全智力的人都会得出结论:甘地的非暴力主义在促成印度独立方面所 起的作用不是很大;中国学者们在评论甘地的非暴力运动的“成功的原因”时所津津乐道的“英国的民主宪政”及“英国人的文明”,也没起什么重要作用;起了最大作用的恰恰是德、日法西斯的极 为强大的武力,其次是美国的压力,而印度人自己的独立运动也远不是“非暴力”的。其实印度人是很明白这一点的,所以他们一直同情日本军国主义在二战中的行为。参与东京审判的印度法官帕尔 写了长篇著作质疑东京审判的合法性,成了今天的日本人否认日本在二战中的罪行的最好借口,日本人为帕尔在靖国神社立了纪念碑。     这里还要再提一下美国的作用,美国在印度的独立中也起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中国的知识分子们肯定会说这是因为美国如何如何“高尚”,等等。然而,美国国务院提供的史料倒没有老是唱如此的高 调,一篇文章是这样措词的:“英国政府认识到,正在崛起的超级大国美国是不会容忍英帝国在战后仍旧存在的。”我认为,这样的措词讲的还是实力政治、地缘政治,而不是高调。如果英国政府在 战后不肯就范会怎么样?在印度,英国人是就范了的,那我们就看看其后的苏伊士运河危机吧。以英、法、以三个国家的武力对付一个小小的埃及当然不成问题,可是这个世界早已变了,美苏两个超 级大国已经兴起了,苏联的态度是不用说的,美国在这个时候也从背后捅了英、法一刀,于是危机的结果也就定了:您怎么来的,还给我怎么回去。所以说,英国在战后不就范是不行的。不是因为非 暴力主义对它的感化,也不是它的制度或它的天性就热爱和平,而是因为它的武力及综合国力与两个超级大国比,差得实在太远了。如果说英国人有些什么其他的优秀品质的话,那就是他们确实比较 理智,至少在印度的问题上,没有像法国人在印度支那那样,非要被人揍个鼻青脸肿之后才承认现实。     有些中国的“自由派知识分子”公然为欧洲白种人在二战后丧失了对于亚非有色人种的统治表示哀叹,认为这是巨大的“遗憾”、“错误”。如一位叫王从圣的先生就声称:“殖民统治促使非洲 社会实现跨越性发展”,“民族解放运动带来不尽的政变、独裁和贫穷”。是这样吗?就算是,这位王从圣先生也应该明白,这些“遗憾”、“错误”是美国崛起成为超级大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     甘地的神话首先是西方人创造出来的,但这个神话近二十几年尤其在中国知识界得到了最为夸张的宣扬。除了宣扬甘地的神话本身之外,中国的一些“自由派知识分子”对于中国自己的历史作了大量的“反事实想象”,就是:在东西方列强侵略中国的过程中,如果当时的中国人不以暴力反抗,而是采用非暴力手段,结果将会如何如何好得多。——我认为这些想象亦可归于非暴力神话。     非暴力神话是有魅力的,也是值得尊敬的。毕竟,除了极少数狂人,所有的人都是珍爱和平生活的。然而,不幸的是,迄今为止的人类历史的事实却是:暴力在左右历史进程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而生物学家告诉我们,甚至整个生物史,从地球上只有细菌的那个时代开始,就是一部战争史,一部军备竞赛史。即使到了今天:     ——世界各国的边界多半是由战争决定的;     ——世界上人口的分布多半是由战争决定的;     ——世界上的财富分布在相当程度上是由战争决定的;     ——世界上不少至今仍然握有垄断地位的“老字号”商业品牌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乘暴力征服和掠夺而起;     ——世界上最重要的那些国际组织,要么至今仍是十分明确的军事同盟,如北大西洋公约组织,要么其前身是军事同盟,如联合国,欧盟是个重要的例外,但其发起国在建立欧盟的前身“欧洲煤钢联 合体”时,除德国外都已经加入了北约,都是军事上的同盟国,德国则在几年后也加入了;     ——世界上无数重要的科技发明都是为战争而开发,首先用于战争,大至互联网,小至我们装修房屋时使用的特种胶水;     ——世界上的主要宗教分布地图多半是由战争决定的;当然我们也必须承认,20世纪最后十年的历史大变革是通过“和平演变”完成的,而其重要前提却仍然是两方基本对等的毁灭地球的能力。     用上海师范大学倪乐雄教授的话说:“暴力规则是一切规则的元规则”,而畅销书作家吴思先生则将此称作“血酬定律”,只是他似乎误以为只有中国才是这样的。     否定人类历史这样一个如此明显的大轮廓,固然有其期盼人类和平的美好愿望,其中却也不乏已经通过暴力取得优势地位的西方人的私心:希望其他人不要效仿自己,以暴力来抗争,而是相信西方人 终究会仁慈地回应他们非暴力的吁求——当然,要想取得宣传效果,一点实事不做也是不行的,所以西方人确实也做了些许回应,我们可以承认这也算是人类社会的一点进步。     我们应该崇敬人类和平的善良愿望,我们甚至也可以相信今天的人类进步了,以和平的手段争取自己的权益的可能性增大了。但我们仍然有权知道历史的真相,知道真相对于我们以及我们子孙今后的 生活仍然至关重要。     引子到此为止,下面我要进入正题了。在进入正题之后我将主要拿杨鹏先生发表在《亚洲周刊》的文章《中国政治进入了十字路口》及袁伟时教授等说事。我感觉在这里有必要作几句声明:     第一,杨鹏先生是我的老朋友,迄今为止私交融洽,但某不敢以私废公,将该说什么就说什么;杨鹏先生在反驳我时亦不必客气,尽量将我往死里批判就是。     第二,我认为杨鹏先生的观点在相当程度上是代表了袁伟时教授和其他不少“自由派知识分子”的,这是我的一个假设,如此假设不符合事实,则我敬请袁伟时教授和这些“自由派知识分子”指 教,说明他们在那些地方不同意杨文的观点。     第三,不必说什么“对手不能回应”之类的话,对手的话语权无论在国内还是在国外,无论是现在还是过去,都比我这类人大得多。          二、拿历史来陪绑现实政治考虑的影射史学的非正义性          影射史学是古今中外概莫能外的现象,就像有了语言就有了谎言,我猜想,自人们做历史纪录始,也就有了影射史学。在整个20世纪,东西方两大阵营进行了激烈的意识形态论战,双方各种手段无所 不用其极,影射史学自然也就大行其道。     在中国,影射史学在“文革”时期达到了一个登峰造极的地步,以至于人人见其荒谬。“文革”后,知识界一致声讨“文革”乃至“文革”前的影射史学,大刮“翻案风”成了一种时髦。这些“翻案 风”都是打着还原历史真相的旗号,指责中国这些年来的历史学著作、历史学教科书歪曲了真相。然而,等这些人出了手,我们却发现,他们搞的也是影射史学,而且比对方有过之而无不及。暴力与 非暴力的问题便是他们的着力点之一:他们打出了“反对暴力”的旗号。然而,你仔细看看就会发现,在强势集团和弱势集团的矛盾冲突中,他们强调的是弱势集团不应用暴力反抗强势集团的暴力; 在中国与外国的矛盾冲突中,他们强调的是中国不应使用暴力反抗外国对于中国的暴力侵略——以这样两个主题先行,然后任意裁剪历史,以符合这两个主题的需要,在很多时候甚至连逻辑都完全不 顾了。     比如,袁伟时教授在《现代化与历史教科书》中,闭口不谈西方人自己的笔记中都有记载的远在八国联军进城之前,西方人包括西方平民在北京街头任意“猎杀”明明不是义和团的中国人,却破 口大骂义和团“反文明、反人类”。袁伟时教授也睁眼不见西方历史学家都有记载的这样一个事实:对于友善地款待西方人的印第安人,英国人、法国人在北美,其他西方人在南美,却利用美洲 大陆原本很少传染病因而印第安人抗病能力差的弱点,故意送给他们染有病菌的衣服,以细菌战的方式灭绝他们的种族——却大谈中国人当时只要不反抗,圆明园就不会被烧掉,遭兵祸和被屠杀就都 可以免去。     有人说,历史学家有权从不同的角度去认识、谈论历史。是的,任何人都有权从不同的角度认识、谈论历史,然而,当你的历史观完全歪曲了历史的大轮廓,却还在那里斥骂别人的历史观是“狼奶” 什么的时候,你就跌落到了一个历史学家或者说一个知识分子应有的道德、专业乃至智力的最低标准线以下。不客气地说,现在的这股影射史学、“翻案风”中,至少有一部分,就是跌落到了这些最 低标准线之下。     然而,为什么中国知识界能够刮起这股“翻案风”呢?这当然首先是由于中国公众长期以来已经厌倦了过于一言堂的、简陋枯燥的官方史学,再加上主流媒体的大肆炒作,学术刊物、报纸、杂志、影视一齐追捧,所以一时间“翻案史学”大行其道,不少公众真的相信“翻案史学”说的才是“历史真实”。     原本这股“翻案风”是可以风行更长的时间,误导更多的人的。可是,像袁伟时教授这样的“翻案史学”完全罔顾历史事实,甚至罔顾最起码的逻辑,这就不仅仅是谎言了,而且是堕落为智力低 下的谎言了。对于这样智力低下的谎言,当然仍有一群“自由派知识分子”明明知道自己就是意识形态划线,主题先行,却坚持声称那才是“历史真实”。然而,有一部分至少还想爱惜一点自己在智 力方面的名誉的“自由派知识分子”,承认袁伟时教授的历史观在学术上实在是站不住脚的,但是仍旧挺身卫袁,斥责指出袁伟时教授在历史事实面前、在逻辑面前站不住脚的人“基本立场 有问题”。这理由是什么呢?杨鹏先生发表在《亚洲周刊》2006年2月19日 二十卷第七期《中国政治进入了十字路口》(以下简称“杨文”)把这个理由说明白了:“一切历史都是现代史, 袁先生回顾历史,目的是为了推出他针对现实的结论”,“这样的结论,我们与其将其看成对历史教训的总结,不如看成是对今天执政者的告诫。”我认为,杨鹏先生的这段话的意思就是说 :袁伟时教授的“历史”是不是真相并不重要,关键是他得出的“现实的结论”对不对。袁伟时教授以及他的许多支持者一开始时的气是很壮的:“我们有责任将历史真实告诉我们的青少年 ,让他们永志不忘”。然而,他的那些“历史真实”没有禁得起批评者兢兢业业的考证,甚至他的历史学的逻辑都被批评者揭出了“低级错误”。杨文“识时务者为俊杰”,从袁伟时教授得出的“现实的结论”对不对的角度进行辩护,确实是比袁伟时教授的那些还要跟人家死缠“历史真实”的拥趸们高明得多,也坦诚得多了。     袁伟时教授得出的“现实的结论”以及他“对今天执政者的告诫”到底对不对呢?我们可以争论。在这里,我们先不妨假设袁伟时教授得出的“现实的结论”以及他对“今天执政者的告诫” 是对的。即使这样,袁伟时教授就有理由把历史拉来为现实陪绑了吗?只要“现实的结论”正确了,我们就可以随意歪曲历史,随心所欲地大搞影射史学了吗?笔者的回答是否定的。为什么呢?     第一,追求历史的真相,其本身就具有终极的价值。不 管袁伟时教授自己知道不知道自己的历史学并非“历史真实”——不仅不是“历史真实”,而且比他所批判乃至破口大骂的中国的历史教科 书距离历史真相更远——他打的旗号仍旧是“历史真实”,也就是说他至少还是明白大多数人是看重“真实”这一点的。像这种大多数人自然而然地认为“理所当然”的东西,肯定是有它的深刻道理 的——即使有些道理我们今天还不能解释。     第二,公众有权知道历史的真相,有权自己从历史的真相得出“现实的结论”,所以,我们不应该在历史真相上欺骗公众,这是民主主义和自由主义的基本原则。而认为少数“精英”有权代替公众得 出正确的“现实的结论”,所以可以任意裁剪历史的真相去引导公众的想法,恰恰是专制主义、极权主义的想法。这就和杨文一直高举的“民主”、“自由”大旗不符,因此,杨文从“现实的结论” 以及“对今天执政者的告诫”是否正确的角度为袁伟时教授所作的辩护,是和自己高举的大旗自相矛盾的。     第三,我们谁也不是上帝,谁也不知道未来一定就是什么样子,所以我们必须从历史真相中获得教益,而不能为了有时而尽的现实需要任意裁剪历史。像袁伟时教授以及前面所说的“翻案风”给 我们灌输的历史观,就算在应对当下的国际国内情况时确实正确,它也阉割了我们民族的智慧,万一情况发生变化,我们就会无法从过去的历史经验中得到教益。     所以,以“现实的结论”正确来为袁伟时教授的历史观辩护是不能成立的。然而,在网上和私下进行的这场辩论中,当“挺袁派”不得不承认袁伟时教授的观点在“历史真实”及逻辑上都站 不住脚时,其后的辩护实际上就都是杨文的角度了。在这场辩论中,笔者痛感到,不少“自由派知识分子”所作的和所想的,与他们平时高举的大旗很不一样。本来笔者是不敢这样说的,因为别人会 立即给你扣上“诛心之论”的帽子。而杨鹏先生十分坦诚,把很多东西都端了出来,并发表在杂志上,使得笔者的叙述容易了许多,这一点会在后面的叙述中更清楚地显示出来。          三、“一仆三主”是奴化影射史学的形成背景            抛除袁伟时教授的学术不谈,以影射现实而论,他的历史观的问题或者说好处在哪里呢?     一些反对他的“红色贵族”说得很直截了当:这种历史观的要害在于否定暴力革命,进而否定共产党执政的合法性——因为共产党是以暴力手段获得政权的。一些拥护他的人的回答也很直截了当:否 定暴力革命可以动摇共产党执政的合法性。看到没有?反对者和拥护者对于事实的认定是相同的,只不过价值判断不同而已。     然而,这个事实认定是有问题的。杨文给了我们最好的回答:“革命,是被压迫者推翻压迫者的暴力行动,今天的压迫者是谁?谁有权谁就是压迫者,这不是明摆的事吗?今天的共产党已是统治中国 的执政党,革命前的盟友已变成了今天的敌人,革命前的敌人已变成了今天的盟友。赞美暴力革命,就是想把毛泽东的暴力魂塞进民众心里,就是鼓励底层起兵造反,这么简单的道理还用再说吗?” 笔者认为杨文在这个地方又说了实话:至少从动机上,袁伟时教授以及其他很多的“翻案史学”,其目的并非是要和执政者集团过不去,很可能恰恰相反,他们是想投执政者集团所好。所以,那些“ 红色贵族”们不必动肝火,袁伟时教授他们未必真有这个胆子跟你们过不去;那些希望否定暴力革命可以动摇共产党执政的合法性的人也不必高兴,说不定袁伟时教授他们就是像杨文说的那 样,是在力图维护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呢。     杨文又说:“《冰点》被停刊,网上左翼愤青们一遍欢腾,你以为他们姓‘左’,他们就一定爱你这个政权!你就不明白,否定暴力革命,是为了今后不发生暴力革命。这是为中国的和平发展在排除 精神地雷呀!”其他的一些“自由派知识分子”的表达方式有点羞羞答答:“民族主义是把双刃剑”等等,其实也是一个意思。从这些事情看,他们确实不仅仅是没有胆子跟执政者集团过不去,他们 甚至是在向执政者集团披肝沥胆地泣血剖白自荐:千万不要用“左翼愤青”们,他们并不真爱你们,用我们吧,我们才是真爱你们。笔者在这里确实要感 谢杨鹏 先生辩诬:有许多“自由派”坚持 说“民族主义”或“左翼愤青”是为政府服务的“无耻小人”、“朝廷的鹰犬”,这次杨鹏先生说清楚了,根本不是这么回事,袁伟时教授他们这些人才是政府的“忠实仆人”。不过,杨文把 袁伟时教授们说成是《红楼梦》贾府被塞了一嘴马粪的焦大,则是过谦了,如果非要拿《红楼梦》的人物比附,则怎么也得是贾雨村吧。     其实,袁伟时教授他们真正有胆子与之过不去的,也就是“民族主义者”或“左翼愤青”。在这个地方笔者认为杨文有点不坦诚了:以杨鹏先生在政治精英、经济精英和知识精英三个圈子里 的圈内人的身份,应该很清楚:党内并没有什么“僧格林沁”(如果杨鹏先生知道哪位是,请告诉大家一声,俾使“民族主义者”或“左翼愤青”没了饭辙、走投无路之际好去投奔一二),所谓“僧 格林沁战胜李鸿章”,“政权内部充满着僧格林沁、载勋、刚毅、朱成虎(里面就 朱成虎 先生是个实名,笔者倒想打听一下,朱先生愿意不愿意、能够不能够收留几个没了饭辙、走投无路的‘民 族主义者’或‘左翼愤青’)和有关部门决策者这类过度恐外仇外的人”之谈就属欺人了。袁伟时教授他们估计对于这一点也是门清,所以才真正有胆子与“民族主义者”或“左翼愤青”过不去 。当然,一部分“自由派”和外国人并不一定了解这个情况,真的以为与“民族主义者”或“左翼愤青”过不去就是与执政者集团过不去,使得那些门清的“自由派”既可以捞到貌似与执政者集团过 不去的好处,又不冒真正与执政者集团过不去的风险。     笔者有一段时间曾经百思不解:“自由派”说要“民主”、“自由”,民族主义者不是也表示赞同了吗?“自由派”说要让富人富起来,左翼如巩献田教授等可能稍微还拦了拦——但也肯定拦不住, 民族主义者不是也没拦吗?有位也算得上是“自由派”,但思想还不那么僵化的朋友建议笔者:“好好反思一下民族主义到底在哪些地方伤害了‘自由派’。”笔者回答说:“我确实认认真真地反思 过,诚诚恳恳地检讨过,最后不得不得出结论,这个问题要反过来问:‘那些人伤害民族主义到底能得到些什么’。”     为什么袁伟时教授他们非要和民族主义过不去呢?更何况一百多年前那些食不果腹、衣不蔽体的中国农民,被欺压得实在忍无可忍了,才愤而反抗,以自己的几十、几百条命去换人家的一条命,即使 不智,亦属可怜吧?他们早就是另一个世界的人了,更不可能招惹到袁伟时教授他们吧?为什么袁伟时教授他们非要恶骂这些可怜的农民“反文明、反人类”呢?读了异常坦诚的杨文之后,笔者想明 白了:这路人当中很有一些是一仆三主,这三个主依次为外国人、豪富阶层、官僚,三个主的好处他们都要拿。但拿三份好处当然也有拿三份好处的些许难处。现在我来分析一下这里面有些曲折复杂 的关系。     恶骂当代中国的民族主义乃至历史上的义和团,对于外国的现实利益乃至历史情结都是一种令人舒服的服务,这是非常明显的事情:比如说,当今的西方人已经很少敢自己声称他们当年对中国的侵略 是正当的了,但如果听到一群中国人自己在这样说,就总会一语不发却笑容满面。     豪富阶层呢?首先他们希望中国的其他人都是他们的顺民,其次他们担心自己与西方国家的利益纽带受到伤害,所以,恶骂“民族主义者”或“左翼愤青”也使他们受用。     外国人和豪富阶层自然是被伺候舒服了,但官僚这边确实在这个问题上情况有些复杂:因为现在的执政党确实有个革命党的历史,至少有一部分一代或二代的“红色贵族”还是有点珍视那段历史的, 再加上不管你的动机如何,至少执政党的高层恐怕确实会考虑一点“这样骂暴力革命会不会影响到其执政的法统”这样的虽然有点遥远但尚非完全不现实的问题。所以,有时程度没有拿捏好,就会出 岔子。然而,首先,如前所述,这样的得罪其实毋庸杨文剖白,也未必真正冒了多少和执政者集团过不去的风险,特别是一般人直接接触的并非执政党的高层,而是中层官僚,中层官僚对于“执政的 法统”这样遥远的问题未必关心;其次,得罪了排名第三的主对于有三个主的仆其实也没多大关系:还有一、二两个主顶着呢,利用他们之间的矛盾,说不定还有更大的好处呢。所以,这样的岔子其 实还是有惊无险的—— 黄纪苏 先生形容得俏皮:“早市上也没这么便宜的悲壮吧”。     笔者认为,和袁伟时教授的历史观在一条线上的还有电视连续剧《走向共和》和《雍正王朝》。袁伟时教授在评论《走向共和》时说:“几年前,湖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郑佳明先生策划这部片子的时 候,就与我联系过,希望得到我有关的论著。我把拙作《晚清大变局中的思潮与人物》(增订新版改名为:《帝国斜阳——晚清大变局》)和当时尚未发表的《孙文在辛亥革命後第一个十年的迷误》 请他指正,也算是一种因缘吧”,“据说它所塑造的人物与我国教科书多年来灌输的形象有很大不同,引起人们浓厚的兴趣。我想这既是对我国历史教科书左毒未清的反弹,也体现了对民主、共和的 向往”——当然袁教授又表示并不完全同意《走向共和》,说是“太概念化了,没有继续看下去”。《雍正王朝》呢?一些“自由派”在追捧《走向共和》的同时却以一种很奇怪的逻辑非常厌恶它。 然而,在笔者看来,虽然这两部电视连续剧的艺术成就都是不错的,但其历史观都是一个,就是奴化影射史学。为什么这么说呢?首先,这两部电视连续剧不是“戏说”而是影射史学恐怕是不用多说 的,它们的制作者也坚持说它们是“正剧”而不是“戏说”。可它们怎么就是“奴化”影射史学呢?说它们“奴化”是因为在笔者看来,它们不惜花大力气裁剪历史,又花大力气作艺术渲染,除了作 为娱乐片赚钱之外,说来说去其实就是想说一个事:上面圣明,总是对的,即使上面不对,你以下犯上也是更不对,更坏事。这怎么还不是奴化影射史学?平心而论,这两部电视连续剧在这个问题上 比袁伟时教授的观点还要极端。李大同先生说:“袁先生的文章不过提供了一些史学界人所共知的史料和结论,怎么就不能发表呢?当然,这颠覆了中学历史教科书的说法,但《走向共和》颠覆得更 彻底呀,那不也在中央电视台一套让亿万人民观看吗?”也可以算笔者的这个判断的一个旁证。为什么中国知识界,从学术到娱乐,会刮起这样一阵奴化影射史学风呢?从笔者前面所说的“一仆三主 ”,就好理解了。     概括起来说,中国知识界近一个时期刮起的影射史学风是奴化影射史学,而他们的“一仆三主”运作则是奴化影射史学的形成背景。          四、结语:以奴化影射史学培养奴青将危及国家民族生存的根本          笔者在前面说了,除了极少数狂人,所有的人都是珍爱和平生活的。因此,在目前中国的状况下,虽然各种各样的不满很多,甚至表现夸张的气话很多,绝大多数人是理解国内稳定、国际和平的大局 的重要性的。杨文说:“对内赞美暴力革命,对外煽动民族仇恨,其实是在给中国和共产党的未来埋下意识形态地雷。改革以来,执政者集团对外表现出来的温和理性的风格,在网上已常常被骂为软 弱卖国。有关部门站在极端民族主义一边,这是在玩火。当年义和团没有成事,如果真成了事掌控了大局,还有你大清王朝?”     这实在是很有点危言耸听了,坦率地说,甚至有想借刀杀人之嫌,这就是杨鹏先生不厚道的地方了,更是与杨先生高擎的“民主”、“自由”大旗相悖——几个小青年口头上批评一下内政外交,就算 言语有失当、过头的地方,怎么就如此的不能容忍,如此的上纲上线呢?然而,就算国内稳定、国际和平的大局确实需要一种非暴力的意识形态说法,笔者在前面已经论述了,无论你有多么充分的现 实理由、善良动机,搞影射史学都是非正义的,你完全可以把非暴力的意识形态说法建立在当下的情况之上,而不应把历史拉来陪绑。而奴化影射史学,则连现实的理由、善良的动机都谈不上。     未来的中国,要想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就必须是一个自由人的联合体。一个自由人的联合体,既是民主主义与自由主义的理想,也是马克思主义的理想。而我们实在无法想象,照着奴化影射史学教 育出来的人能够实行什么“民主”与“自由”。奴化影射史学是在阉割这个民族的独立与自由的灵魂,力图把青年一代培养成对一切强权都顺从屈服的“奴青”(笔者以为,与其要“奴青”,还不如 要“愤青”),这些奴青在网上大肆宣扬“不讲理就要挨打”,把近代史上外国历次的侵华战争,包括1930年代日本的侵华战争,都说成是因为中国“不讲理”才挨的打。这就是袁伟时教授们的 奴化影射史学培养出来的不吃“狼奶”的青年。培养出这样奴青,其于当下的国内稳定、国际和平未必有什么助益,而于中国自立于世界之林的千秋万代之大业则贻害无穷。杨文充满了“对今天执政 者的告诫”,笔者则只有一句话,就是不要忘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之初颁发给共和国元帅们的第二枚勋章叫做“独立与自由勋章”。     杨文名为《中国政治进入了十字路口》,文中告诫:“《冰点》停刊事件提醒我们,党内保守势力正在上升,今后中国有可能走上一条政治强权与垄断经济结合、对内镇压对外强硬的新法西斯政治道 路。”笔者则认为,如果中国不幸,选择了奴化影射史学所代表的那种政治思想的路子走下去,则会是一条对内镇压对外投降的海地杜瓦利埃家族式的政治道路。     笔者同时也坚持认为,虽然会有各种各样的艰难曲折,以中华民族的集体智慧,走那样一条不幸道路的可能性并不大。天佑我中华!      进入 王小东 的专栏    进入专题: 甘地 非暴力 奴化影射史学    文章分享到 : 新浪微博 QQ空间 人人网 抽屉网 腾讯微博 豆瓣 百度搜藏 更多 本文责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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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则徐 | 用限制死刑论取代废除死刑论

用限制死刑论取代废除死刑论 ——评贾宇最近言论   顾则徐     贾宇,1963年生,西北政法大学校长、教授,兼任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等多种职务。日前,贾宇先生就死刑争议问题接受了《华商报》记者采访。贾宇先生是中国大陆主张废除死刑的主要人物之一,他自己说是“我和一些学者十年以前,就呼吁将来要废除死刑”,显然是把自己当作废除死刑论的最早提出者之一的。既然如此,那么,贾宇先生就废除死刑的想法或观点也就有着一定代表性,故此,给予评论也就有着意义。本文非对着贾宇先生个人,而是对着贾宇先生们,贾宇先生只是贾宇先生们的一个范本。   贾宇先生说:“公众对死刑的关注,在我看来,主要不是对具体案件怎样判处的关注,而是一些社会情绪通过这样一些事件(指药家鑫案、夏俊峰案、李昌奎案等案件——顾则徐注)表现出来。”因记者进行提问的设定前提是“在一片‘喊杀’的声浪之外,我们也需要倾听一种理性的声音”,因此,可以认为贾宇先生的回答是将主张废除死刑者视作是理性分子,而“喊杀”者是情绪分子。贾宇先生是盖错了帽子,恰恰相反,在这些具体案例的公众舆论中,废除死刑论者根本无法进行具体的法条、案例论证,基本属于情绪性的观点先行者,“喊杀”者对于非专业者来说虽然情绪为主,但专业者却是进行着法条、案例论证,是理性主义者。贾宇先生将理性归为废除死刑论者独占,不过是闭着眼睛说瞎话,试图将自己所站队的一派占据说理高点,然后给反对废除死刑论者栽上个不说理“罪名”。其实,仅仅就主张废除死刑来说,贾宇先生这样一个理性独占,恰是犯了最根本的错误。死刑废除之主张的根本理由是人道主义,而人道主义并不是一种理性原则,而是一种情操,其内在核心是不证自明的、由人类应当自然予以选择的自为价值。也就是说,废除死刑论的逻辑原点恰恰不是理性主义,而是人类价值的选择。如果废除死刑论者试图独占理性,就恰恰将自己最根本的依据给抛弃了。废除死刑论者无法进行完整的理性自证,而应该主要进行价值辩论,在操作环节才可以采用理性手段。当然,记者偏见式的提问也是“误导”了贾宇先生,“声浪”不“声浪”并不意味着就是理性不理性,判断理性不理性的标准并不在于“声浪”,而在于言论的内容及其内涵的逻辑方式,“声浪”高可以是理性的,“声浪”低可能是非理性的。   贾宇先生说:“对死刑存废争议的过程,也是人类文明不断进步的过程。”“从全世界范围来说,死刑制度在一步步走向消亡。以欧洲而言,已全部废除死刑。”从其整体的叙述来说,他把死刑的废除当作了人类文明进步的必然结果和标志。其思维方式不过就是以文明进化论为基础的直线型演绎。但是,这是大可商榷的。人类文明的演变是否就是进化的?进化论的内在灵魂是目的论,由理性为人类设定某个终极的目标,然后进行人为的“进步”。这种观念导致了人类有史以来的两个最大灾难:法西斯主义运动和激进的共产主义运动。其思维的谬误所在,乃是忘记了人类历史的自然性,在操作上则是把某种自以为是的终极目标作为眼前目标去计划和实行。死刑的废除是一种人道主义理想,但是否就是整个人类的发展目标?是否就是必然和必须予以计划和实施的社会发展目标?归根结底,还是要符合于人类的自然史,不同的社会要根据实际去平和地努力。这种自然性的实现,必须要依据于全社会对“杀人”接受了人道主义价值观:一方面,“杀人犯”有对生命的灵魂反省;另一方面,全社会有着生命高于一切的普遍的价值观。在一个没有信仰的社会,“杀人犯”不会或基本不会有对生命的灵魂反省,他们或者只考虑自己生命的现世存在利益,或者考虑的是一个够本、两个赚一利益。当一个社会的价值观流行功利主义,认为高于生命的价值还有更多,比如所谓的国家利益、国家财产、个人财富等时,如果取消死刑,恰恰只会导致灾难,因为生命在这些功利价值面前只有现实的不平等,结果是“更有价值”的生命获取了滥杀“低价值”生命的安全利益。贾宇先生大概没有注意到,废除了死刑的欧洲有着普遍的宗教信仰,而今天的中国大陆却是个无神论主宰的社会;民主的欧洲不存在国家和资本至上原则,而有着生命至上的普遍价值,而今天的中国大陆则仍然流行着要求公民必须为某种功利去“牺牲”的原则和道德观。当然,贾宇先生更不会分辨清楚,正是由于这样两个方面价值,在其社会的现实状态上,一定会是“国情主义”的,即使一个国家的社会在整体上达到了,也还涉及到与人口相关的复杂性。欧洲的现代性并不高于美国,但美国并没有取消死刑。一个国家的人口越多,则相应的社会价值观越庞杂,死刑就越不能轻易取消。在所有人口上亿的国家,取消死刑都不得不要极其慎重。中国大陆不仅在世界上人口最多,而且社会、经济的发展极其不平衡,试图冒进取消死刑恰恰不是人道主义的,而是一种人道主义幼稚病,是一种不负责任的大跃进。   贾宇先生试图用人类及中国历史上,死刑执行的人道化进步和较少数量的死刑,来证明自己的进化论观点,但并不恰当。死刑执行方法、死刑数量控制和取消死刑,这完去是不同的三个问题。死刑执行方法分类多,并不等于死刑数量多。死刑数量控制,并不等于死刑执行方法文明。希特勒的集中营杀人方法非常科学,但工业化的杀人却是前无古人地野蛮。无论死刑执行方法如何地人道,无论死刑数量如何控制到极少,就如当代美国那样,都不等于取消死刑。贾宇先生说:“康熙时期,中国一年秋决执行死刑不到40个人。”其实,在中国皇朝时期,绝大多数的朝代都是严格控制了死刑数量的,但这并不等于不野蛮。较之欧洲中世纪的死刑执行办法,中国皇朝时期对死刑执行方法的细分近乎于了“艺术”,但这并不等于就是中国古代在执行死刑上更野蛮,彼此的区别只是由不同信仰所致而已,是五十步与百步的差别。死刑是否可以取消,在当代,根本上还要是归于一个社会的人道主义价值观、精神信仰、人口状况、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等。取消死刑不是一个虚幻的理想,它是人的一种司法实践。   贾宇先生说:支撑死刑存在的依据以及中国死刑居高不下的原因,“一个是报应观,另一个是威慑观”。我以为,贾宇先生是曲解了刑法法理,并且是极其虚伪地掩盖了中国大陆的刑法本质。报应和威慑乃是刑罚的基本原则,只是时代不同而有内容和标准的不同。一切刑罚都是报应的。所谓报应,并不一定就是古代的以牙还牙,以眼还眼。重判是报应,轻判也还是报应。现代刑法主张轻罪化,这是现代刑法的人道主义化,其内在精神是人道主义的报应,也即给予刑罚“报应”不要求对应或对等原则,以较轻的惩罚增加人道主义感化元素。一切刑法都是威慑的,判决的公开化在保证社会监督的同时,也是进行了社会性的威慑。在现代法治社会,即使秘密审判,但判决结果并不秘密,仍然是具有威慑成分的。中国大陆死刑居高不下的原因首先不在报应观上。在一个无神论统治的社会谈报应,并没有太大意义。中国大陆刑法最核心的本质乃是“工具论”。这根源于来自列宁的国家学说,国家被理解为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机器,是使一切被支配的阶级受一个阶级控制的机器”。这一定义是1949年大陆建国的基础,也是至今为止大陆刑法的根本前提。这一定义简而言之,就是统治、控制和暴力。由此,司法只是实现统治、控制和暴力的工具和暴力本身,而刑法则是其中的根本手段之一。正因为如此,中国大陆甚至可以认为是一个长期有刑法而无民法的社会——即使今天的民法,如果给予仔细分析,也还是可以看见内涵着的统治、控制和暴力要素,比如,党和国家是不可被诉的超民事主体。作为工具中的工具,刑法突出着暴力,而刑法暴力的最高方式就是死刑。在这一前提下,刑法的威慑性就被空前突出,它既是进行“消灭”本身,又是进行“消灭”的威慑。贾宇先生掩盖工具论而谈报应和威慑,乃是空谈主义;只谈报应和威慑不谈工具论,乃是虚伪;本身没有弄清楚刑法的现实本质,谈什么取消死刑,乃是完全的胡扯。   贾宇先生说:“刑罚在犯罪的决意过程中,是很少起到作用的。”也许我孤陋寡闻,至今没有看到相应的具有足够说服力的研究。普通刑事犯罪与一定的社会文化及其心理有密切关系,我不知道贾宇先生之类的教授们做过中国大陆的塌实研究没有?如果只是从欧美搬几篇论文来,那只有参考意义,而不能充分证明贾宇先生的论点。不同的犯罪,其起意和行为的心理不同,以我的刑事侦查经验和相应的观察、研究,刑罚对大量犯罪的威慑是普遍的和客观的,并不是贾宇先生说的“很少起到作用”。刑罚,也即“吃官司”,因为害怕吃官司而不愿和不敢犯罪,乃是中国绝大多数人的普遍心理。这种心理的转换形态,是人们对自身的“正派人”评价,不管是否实际犯过罪,没有吃过官司即认为是正派人。在大多情况下,当有犯罪起意时,必须要进行谋划,如果谋划而认为无法逃避刑罚时,就会停止犯罪。即使已经犯罪了,试图逃避刑罚的普遍行为,也正是从另一个侧面证明了对刑罚的畏惧。刑罚对犯罪起意的威慑程度与刑法的合理性有密切关系,当刑法被认为是合理的时,刑罚的威慑作用较大;当刑法被认为是不合理的时,则刑法的威慑作用较小。比如当人们觉得反革命罪是合理的时,就不敢做“反革命”;而当人们醒悟了过来,认为反革命罪是不合理的时,就前赴后继做“反革命”了。贾宇先生如果跟一个富有经验的侦查员说“刑罚在犯罪的决意过程中,是很少起到作用的”,只会被当作背后的笑资议论。当今城管为什么暴力横行?因为他们实施暴力基本不会遭受刑罚,无所畏惧。如果民众也同样无所畏惧地对城管进行暴力对抗,贾宇先生以为城管会是民众的对手?民众之所以“软弱好欺”,不过是因为略有暴力对抗,就将遭受刑罚而已。民众非畏城管,所畏者,乃保护城管之刑罚耳!警察站在一边,放任城管暴力,一当民众还了一下手,警察马上对民众实行抓捕,如此而已。当局对刑罚之威慑力,是极其清楚的。民众为了不杀人,为了保证自己不遭受刑罚的正派人人格,便在暴力拆迁中多选择自杀。不理解侦查学和侦查实践而谈刑法,只是侈谈。   贾宇先生说:“当民众意识到杀人,包括杀罪犯,并不天然地代表着文明和正确,罪犯杀人是罪恶,我们杀人是不得已的以恶制恶时,我相信,喊杀声就不会那么多了。”贾宇先生混淆了杀人和杀杀人罪犯。民众从来就意识到杀人是不文明和不正确的。但杀人跟杀杀人罪犯是完全两个不同的概念。杀杀人罪犯本身就是文明的产物,无文明,则无对杀人罪犯之死刑。至于如何执行死刑和掌握宽恕程度,则是一个文明程度问题,而不是文明不文明的问题。当在一个刑法体系中,并无更正义和公正的刑罚手段时,杀杀人罪犯并不是以恶制恶,而恰恰是一种善,是正义和公正的行为。并不是所有的杀人都是恶的,杀杀人者可以是善的。中日第二次战争(抗日战争)日本人跑到中国来杀中国人是恶的,中国人进行抵抗和驱逐杀日本军人则是善的。即使对方不是杀人,刑法也规定了可以杀他的无限防卫权利,所以,邓玉娇之杀人不是恶,而是善。当一个杀人者不被判处死立决,只被判处死缓,司法并不具有保证他坐足够年份的牢的公正性,唱唱红歌就可以减刑,他判决后经过运作只要七、八年就恢复自由,甚至只要在监狱呆上一、二年就可以自由,那么,要求判处他死立决就是更文明的和更正确的。反过来,如果判他死缓的目的只是把他当作器官移植的活体储备,在需要的时候随时执行死刑,那么,这种判决就与文明和正确毫无关系,更只是一个野蛮的罪恶。   贾宇先生在涉及取消死刑的目的时,似乎已经不再是个教授,而成了国家主席。他说:“死刑使得中国在世界人权领域受到非常大的压力。”人权压力跟你一个做学问的教授有什么关系?作为研究刑法的教授,应该思考死刑是否合理、公正?该如何执行?如果主张取消死刑,则应该思考如何进行主张?如何进行实践?实际上,贾宇先生进行研究的事实前提都还没有建立起来。贾宇先生说:“我们目前一年的死刑执行应该控制在500人左右,但真实情况呢?虽然没有公布过,但应该远远超过这个数字。”既然如此,贾宇先生能否少点空谈,先把这个事实搞清楚再说呢?作为在相关问题上的权威,如果不先搞清楚这个事实本身,就已经是研究的羞耻。重要的是,这并不只是一个羞耻问题,而更是一个展开切实研究的前提。首先必须搞清楚准确的死刑数字,然后必须搞清楚详细的案例,才可以给予精确分类,进行量化分析和个案分析,从而才可以有立论基础。不然,全部的议论都不过是拍脑袋而已。甚至,这种拍脑袋可能本身就是一种言论之恶。比如,中国大陆监狱(包括看守所和劳教场所)一年中病死、非正常死亡、严重伤残的囚犯人数是多少?如果该数字较大或接近、相当乃至超过死刑数字,那么,当不首先解决这一问题而首先解决取消死刑,就是思维逻辑上的选择性恶。比如,贾宇先生说:“中国是世界上少数对贪腐犯罪规定死刑的国家。”意即他是主张先要废除贪腐犯罪死刑的人。请问:中国一年执行死刑的贪腐犯罪人具体是几名?在全部死刑中占了多少百分比?与其它同样应该马上取消死刑的罪名如政治类罪名的死刑之间是怎样的人数比例?如果贪腐犯罪死刑在整个死刑数字中几乎可以忽略不计,那么,主张先废除贪腐犯罪死刑就是愚蠢的,甚至是恶的。   贾宇先生的立场是十分混乱的,并不符合清晰的理性。他说:“在我们国家不具备废除死刑的条件下,又要严格控制死刑。”不知道他是在一般的法理学基础上建立的立场,还是在具体的中国大陆刑法学基础上建立的立场?如果是从一般的法理学角度主张废除死刑,则就不应该说什么“在我们国家不具备废除死刑的条件下”。在我的视野中,中国大陆法学界只有萧翰是具有清晰立场的,他并不涉及具体的现实的刑法,持不顾实际的彻底废除死刑论,是个理想主义者。单纯就逻辑层面而言,萧翰是实现了理想主义自解。贾宇先生则不具有这样的理想主义境界,一方面主张废除死刑,一方面则纠结在“我们国家”的“条件”,根本做不到逻辑自解。刑法,只要涉及具体的刑法,就不存在什么理想主义,而必须是实践的。在实践面前,贾宇先生就不得不放弃他的废除死刑论,成为“控制死刑”论者。也就是说,就具体的中国刑法实践来说,贾宇先生与我一样,是个“控制死刑”论者,而不是什么废除死刑论者。我与贾宇先生的不同处,是并不以为“控制死刑”是个恰当的用词,而是以为“限制死刑”更为恰当。“控制”一词,内涵着司法的集权和专制主义,主体是统治者、政府、最高法院,由他们进行宏观计划、指令,从而,死刑判决就不是由法官从具体的个案出发,而是成为了名额的分配,个案理应多判死刑的就将应判改为不判,个案理应少判死刑的就将不判改为必判。“限制”一词的主体当然也可以是统治者、政府、最高法院,但也可以是法官,更具有合理性。即使如此,我以为“限制死刑”也不过只是暂时的过渡用词,当做好相关的刑法功课时,该判多少就判多少,有就判死刑,没有就不判死刑,谈不上限制不限制。贾宇先生说:“我们目前一年的死刑执行应该控制在500人左右。”这完全就是一个司法集权、专制者的“控制死刑论”胡诌。贾宇先生是如何设计出500人左右数字的?具体依据是什么?准备如何计划和分配?“目前”是什么年份含义,一年,三年,五年,十年,二十年?“目前”之后的中国大陆应该每年杀多少罪犯?死刑这样严肃的事情,可以随便拍脑袋的吗?   那么,就限制死刑本身来说,要做些什么必要的功课呢?   第一,必须要公布中国大陆的历年死刑数量及其详细案例,据以进行详细研究和分析。要绘制出整个大陆及所属各地区的死刑增长曲线,分析其具体的社会动因、犯罪动因和司法动因,总结出经验。要绘制出各种罪名死刑的数量表,进行详细的对比。要对个案进行量化分析,搞清楚不该判死刑而判了死刑、可判可不判死刑而判了死刑、理应判死刑诸类别之间的数量关系,确定应判死刑罪行的“量”——尺度。等等。   第二,必须要进行大胆的具体的法理研究,重新确定死刑罪名。凡不涉及人身的罪名都应该取消死刑判决,这当然包括取消贪腐犯罪的死刑,但不限于只取消贪腐犯罪死刑。更重要的问题是必须要真正放弃列宁的国家学说,放弃法律及其制度的工具论,把国家看作是所有公民的国家,从而才能落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就死刑而言,凡是涉及政治性的罪名,都应该取消死刑。所谓政治,不仅是大陆内部的政治,而且也包括与台湾的关系,或者不存在什么“间谍”,或者就应该不杀“俘虏”。所谓政治,也包括国际关系。必须要扭转一系列的罪行轻重观念,比如,不应该把贩毒视为比杀人更严重的罪行,放弃对贩毒者的死刑判决。   第三,必须要重新调整刑罚结构。有了死立决和无期徒刑,死缓这一向来以为是中国式创造的刑罚在服刑实施当中,实际不过是开放出了一个巨大的司法腐败空间,完全应该放弃这一“创造”。   第四,必须要重新调整有期徒刑的年限。一方面,整个刑法应该轻罪化,另一方面应该增加有期徒刑的年限。我以为,单个罪名的年限应该递增为20-30年,合并刑期的年限应该递增为30-50年,以与无期徒刑之间的量刑关系合理化。从而,死刑才具有合理的量刑基础。   第五,必须放弃习惯的从重、从严、从速观念。死刑二审和核准期限要大大延长,我以为从一审判决到核准执行的期限不得低于5年,或无论如何不得低于3年。   第六,必须要建立不可假释、减刑的制度和体系。不可假释、减刑应侧重于重罪,以杜绝重罪刑期执行中的司法腐败空间,保证司法公正。   第七,必须建立严肃的刑犯监管制度和体系。刑犯的囚禁空间应该以人道主义为原则,保证其获得基本的采光、通风、饮食、大小便等条件,保证其拥有一定立方数量的活动空间,保证其有阅读、视听、游戏等条件。取消把刑犯当作苦役犯的传统,杜绝利用刑犯劳动能力以贪腐的机会。特别要重视的是,必须重新建立刑犯的就医体系,严格限定保外就医机会及其监管,堵死利用保外就医逃避刑罚实际执行之门。   第八,必须建立大赦和特赦的制度和体系。   此八项,乃是限制死刑必须要做的功课。没有这些功课的配套,盲目拍脑袋限制死刑,只会导致更严重的司法不公,导致司法灾难。贾宇先生说:“真正废除死刑的条件应该是经济进一步发展,逐步实现公正的社会分配,社会心理越来越平衡,阶层之间的矛盾和不满、利益的冲突都缓和下来,那时,我们或许就可以心平气和地谈死刑废除的问题了。”这还是空洞的废除死刑论,因为,在中国大陆基本社会制度没有改变的前提下,总体上是不可能达到的,因而可以认为是永远不会有废除死刑的机会。由于贾宇先生试图进行自解,把控制死刑看作是实现废除死刑的现实步骤,因此,他就忘记了做功课,只是拍着脑袋盲目减少死刑罪名,不知道减少死刑罪名也仍然必须是要有条件的。这些条件在刑法和刑诉法本身,必须要靠做功课才可以得到。贾宇先生们不去做塌实的功课,就会连减少死刑罪名也会弄成一团糟,司法不仅不会在死刑罪名的减少中走向公正,反而会推动司法的进一步不公正和腐败化。     2011-8-22       附件: 拆解死刑中国结:李昌奎案不能再翻烧饼 ——专访刑法学家、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贾宇 本报记者江雪杨鹏     本报专访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贾宇   编者按:   生存,还是死亡?这是个纠结的问题。对中国来说,一方面,死刑数量居高不下,为适应世界文明潮流,国家正在严格控制死刑的适用。另一方面,公众对死刑葆有“恶有恶报”、“震慑犯罪”的愿望和初衷。今年以来,因药家鑫案、夏俊峰案、李昌奎案等,死刑问题再度引起普遍关注乃至争议。   中国死刑何去何从?本报从2002年报道著名的延安“枪下留人”事件以来,一直在关注中国的废除死刑之路。故专访一直在关注中国死刑问题的贾宇教授,在一片“喊杀”的声浪之外,我们也需要倾听一种理性的声音。   华商报:今年以来,因为药家鑫案、夏俊峰案、李昌奎案等一系列案件,死刑问题再度进入公众视野,并引起很大争议。你觉得这些重大案件和公众集中的关注,会对中国的废死之路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贾宇:公众对死刑的关注,在我看来,主要不是对具体案件怎样判处的关注,而是一些社会情绪通过这样一些事件表现出来。纵观这些争议,话题的引起都和案件当事人的身份有关,如贫困者,或富裕者、官员还是普通民众等等,这反映出在急剧的社会转型期,社会心理失衡和社会阶层的冲突问题。另一个方面反映出司法公信力的不足,民众对权力部门的公平性和合理性有一些质疑。民众关心国家大事是好事,但所表现出来的“一边倒”的肃杀之气,以及倾向暴戾的情绪,是让人担忧的。   实际上,死刑的存废之争不是一天两天了。对死刑存废争议的过程,也是人类文明不断进步的过程。从国际范围内来说,今天的中国,死刑罪名仍然很多,执行也很多。在这种情况下,民众还不满意,这和人类文明的发展方向是不相适应的。   华商报:支撑死刑存在的依据以及中国死刑居高不下的原因是什么?   贾宇:一个是报应观,另一个是威慑观。报应就是如果残忍的犯罪者没有被执行死刑,民众就感到罪犯没有罪有应得。罪有应得,其实就是朴素的报应观念,就来源于动物的报复本能。人类在原始蒙昧的时代,以血还血,以牙还牙,到后来,国家和政府把处于自然状态的报复制度承接过来。此后,随着历史发展,始终处于一个刑罚制度越来越宽缓,死刑制度越来越谨慎,死刑执行方法越来越文明的状况。   从全世界范围来说,死刑制度在一步步走向消亡。以欧洲而言,已全部废除死刑。我们要认识到死刑和人类文明的方向不一致,不能回到原始的报应观:他杀了人,我们再杀一个人。   死刑的另一个支撑是威慑观。很多人说,把杀人犯杀了,别人就不敢再杀了,这背后就有一个威慑的愿望。然而,理性的研究证明,靠刑罚是不能减少杀人、减少恶性犯罪的。你很难发现有罪犯在犯罪前,会认真地思考刑罚的规定是什么。事实上,刑罚在犯罪的决意过程中,是很少起到作用的。   华商报:现实中,在遏制和震慑贪污腐败犯罪方面,死刑也一直被寄予厚望。   贾宇:中国是世界上少数对贪腐犯罪规定死刑的国家。实际上,说到死刑的震慑作用,像成克杰那么高的身份,只要有一种制度告诉他,这个钱你不能拿,拿了就当不成了,我敢保证他不会拿这个钱,而不是说他知道拿了这钱会判死刑。因为他压根就认定他犯罪不会被发现。但是,大家却认为逮住一个重判,别人就害怕了,其实这也就像看病一样,你开处方,要查清楚病因,犯罪的病因不在于刑罚轻重,那么死刑的震慑作用就只是一个善良的愿望。   华商报:药家鑫被执行死刑后,网上一片欢呼,现实中则有人放鞭炮庆祝。也有另外一种声音:毕竟是一个人死了,值得我们这么狂欢吗?   贾宇:除了对死刑报复观念和震慑的迷信之外,我们也要检讨内心深处一些黑暗的东西,为什么判一个人死刑时,社会在狂欢?这是我们没有意识到,在人类文明的进程中,中国暂时还没有废除死刑,是不得已,没办法的,杀人有什么可高兴的呢?   一些研究证明,参与到死刑执行过程中的人,包括警察、法官、检察官,心灵都会受到伤害。而其他人体会不到这种心灵震撼。我在网上看到一篇文章,是一个母亲的自白,说她的儿子被人杀了,她上访了三年,在度过了人间地狱般的3年后,她突然意识到一个问题,就是:我的儿子死了,我这么三年苦熬过来,罪犯如果死了,他的妈妈不是也和我一样?结果她放弃了要判罪犯死刑的要求。   所以,当民众意识到杀人,包括杀罪犯,并不天然地代表着文明和正确,罪犯杀人是罪恶,我们杀人是不得已的以恶制恶时,我相信,喊杀声就不会那么多了。如果再能意识到想通过死刑来震慑犯罪实际上只是一种良好愿望时,我想,有更多的一批人就不会再喊杀了。   华商报:这次云南省高院因为李昌奎案被卷入舆论漩涡。你怎么看待云南省高院在李昌奎案中的表现?以及中国的法院在限制死刑方面所做的工作?也有人觉得云南高院选择了一个不恰当的案例。   贾宇:我经常说,法院现在面临的压力很大。在我们国家不具备废除死刑的条件下,又要严格控制死刑。然而,如果一片喊杀声,这个非杀不可,那个也非杀不可,中国的死刑执行数量就下不来。而死刑使得中国在世界人权领域受到非常大的压力。其实,我们不要跟西方国家比,就和自己的历史比,康熙时期,中国一年秋决执行死刑不到40个人,按这个标准,我们目前一年的死刑执行应该控制在500人左右,但真实情况呢?虽然没有公布过,但应该远远超过这个数字。   对于李昌奎案,法院基于案件里面存在自首、邻里纠纷、情感纠葛等因素,从法律上来说,判死缓没什么问题。但是,民众接受不了,拿药家鑫与李昌奎做比较。我认为,如果李昌奎案能够在民事赔偿上达成协议,可能更稳妥一些。但不管怎么说,都应该善意理解法院在这方面的努力。   华商报:那为什么是云南省高院作出这样一个判决?云南高院一位法官认为李昌奎案在10年后看,会成为一个标杆。也有人认为,云南省高院的观念“太超前”了。   贾宇:云南属于毒品犯罪的高发区,这类案件执行死刑的几率很高,所以,云南控制死刑的压力其实很大。就李昌奎案,个案非常残忍,但毕竟是邻里之间民事矛盾激化的刑事犯罪,比起贩毒、黑社会犯罪来说,危害性显然低一些,因为死缓与死刑的选择,都是在严重与更严重之间比较,云南省高院的说法是有道理的。   李昌奎案中体现的还是大家对司法机关的不信任。当然对法官和法院的监督是应该的,例如案件中有没有徇私舞弊等。但李昌奎案,暂时看来不存在这些问题,其实就是一个法官对死刑案件的认识和判断问题。   华商报:现在李昌奎案已进入再审,你对结果有什么期望?   贾宇:在理想状态下,如果能够在民事赔偿方面有所推进,受害人家属能够谅解,维持死缓的判决并附加限制减刑的条件,让李昌奎在监狱里终老,我想是一个最好的结果。因为很难从法律专业领域说,案件判错了,但如果由于舆论压力就改成了立即执行,我觉得对司法的进步、对司法机关的威信都有很大损害。因为一旦司法的威信被彻底毁掉,对社会是非常可怕的,那我们还有什么地方能主持公道?还有什么地方可讲理?如果媒体上哪种声音大,就按哪种声音来,到时候证明案件错了,这不是个好事情。所以,法院一定不能再翻烧饼。由于民意的压力,把李昌奎拉出来杀掉,虽然一时民意的诉求达到了,但是,对法治进程没有什么好处,对于司法公信力没有好处。   华商报:但是,很多人也认为,司法腐败等导致公信力下降,这也是现实。例如有人批评云南省高院,“在防范民意的同时,可能却向权力打开后门”。要想避免舆论审判,首先应该提升司法公信力。   贾宇:要重建司法信任,首先责任在司法机关自身。要提高执法素质,改变司法理念,在技术层面来说,司法人员的办案水平也要提高。另外,很重要的一点是,无论面对权势,还是金钱,还是社会舆论,司法机关一定不能随波逐流。要树立司法的公信力,需要一批有理想,有信念的人,要有对法治的信仰,只要我是依法办事,符合法律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不管来自什么样的干扰,都要顶得住,坚持司法的权威性,这一点很重要。否则,领导一说,你变了,群众一喊,你变了。变完以后,发现不对,谁来负责?哪个领导来给你负责?哪个群众给你负责?所以,一方面司法机关要坚持司法为民,另一方面要坚持法律底线,不受权势舆论干扰。对正确的监督,正确的民意,要积极呼应,而坚守,就是自己认定合法正确的,要扛住压力,挺得住。   华商报:也有法律学者批评,认为   云南省高院即使要对限制死刑做出贡献,也应该选择一个更好的案例,也有人认为法官在这个案子中滥用了自由裁量权。   贾宇:应该不存在滥用自由裁量权的问题。包括药家鑫案,当时即使不杀,在法律上也没有问题,只是目前我们的国情不能接受而已。我们的刑法里头没有任何一个规定,说某一种案件一定要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所以司法机关对此是有自由裁量权的。   有人批评法院的自由裁量权太大,可是,英美法系的法官不是更厉害吗?司法本身是需要独立判断的职业。法官工作的本质就是司法判断,所有从事判断的人,都必须给他独立的判断权,就像足球场上的裁判,他有可能犯错误,但在现场你仍然必须给他独立的判断权,没有当场停下比赛来审查这个裁判是不是黑哨或者有什么问题,否则,这种游戏就没法进行。再者,司法人员有特定的职业的思维方式,司法中有些原则、规则,只有经过科班的司法训练才能理解,才能接受,才能掌握。比如,我们常说的罪刑法定原则,不得强迫当事人自证其罪的原则,禁止刑讯逼供的原则,这些东西,都是经过了人类司法的黑暗阶段,从无数冤假错案的教训中总结出的。案件的调查过程是复杂的,就像望闻问切一样,司法人员要经过一系列的程序来判断,而一个普通民众可能只是从一个报道、一个说法甚至一个传言开始判断。   华商报:你主张废除死刑,当然不是说现在就废除,你有没有抱过这种希望,通过一个著名的大案件实质性推动,像药家鑫案、李昌奎案等。   贾宇:我主张废除死刑,当然是通过制度层面对所有犯罪都一律废除,从制度上没有死刑了。但是,在死刑还在的情况下,什么样的案子适用,什么样的不适用,这里面有个公平性的问题。那么,司法机关怎么样把握限制死刑的步子,走到什么样的一个频率比较恰如其分,这是要慎重考虑的。对于法院通过个案来减少死刑的一切努力,只要不是徇私枉法,我都支持。   对于药家鑫案,我觉得,可能在现在民众的理解程度上,包括现有的司法在控制死刑的程度上,执行死刑可能更稳妥一些。因为,这个案件行为本身太恶劣,几乎没有任何情有可原的方面,挑战了民众一般的能够谅解的底线。另外,中国限制死刑的努力,走到目前的程度,据我观察,像药家鑫这样的案件还没有达到不执行死刑的程度。所以在中国国情下,要完成限制死刑的任务,既要方向明确,还要步骤稳妥。走得太激进了,可能会带来负面效果。   华商报:但我们能看到,各地法官对控制死刑的认识,参差不齐,步伐也不一致。在李昌奎案被判处死缓的同时,有辽宁的夏俊峰案。夏俊峰因杀死城管而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而案件本身有许多证据上的疑点,已引起法律界人士的呼吁,你怎么看待?   贾宇:夏俊峰案,存在着小贩与城管这样一种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冲突。另外,法官也不是生活在真空里。在今天,我们的司法人员独立思考的习惯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的时候,很有可能把自己当成政府的一部分,有的判决中,法官可能会觉得,你怎么敢对政府管理者采取这样极端的反抗措施?那我们政府的权威、威信还在什么地方?反过来,如果站在民间立场上,站在公正的立场上,我们能看到,虽然被杀害的人非常不幸,但杀人者也有情有可原的地方,这样来思考问题的话,那夏俊峰案可能就是另外一个结果。   华商报:死缓制度曾经是中国的一个发明。但现在也有人认为,死缓和死刑立即执行虽然都属于死刑,但毕竟一步之遥,阴阳两隔,李昌奎案中表现得很明显。有人也因此批评死缓制度,你怎么看?   贾宇: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强制改造,以观后效。这是中国的一个发明。实际上就是为了限制死刑,“罪行极其严重”,就可以判处死刑,但是不是需要立即执行呢?就增加了这么一个门槛,这也是立法的一个技术,从制度上限制死刑使用。既然我们不得已,保留了死刑,那么,就尽可能减少真正执行死刑,这是立法的本意,就像毛主席原来说的,可杀可不杀的坚决不杀。   华商报:现实中的 “必须立即执行”,应该怎么理解?   贾宇:在我看来,就是比较而言,在国内或本地,最为严重、最为残忍的犯罪。那什么叫必须立即执行,严格按照刑法规定的话,只有一个理由,就是这个罪犯把他关在监狱里面终老,但由于这个犯罪人的影响极大,只要他活着对社会就有危害,他的那个犯罪组织或者他的同伙,还会在他的精神感召下继续危害社会。这种情况下就叫做必须立即执行。要从法条来理解的话,我看就这一种可能性。其他都没有立即执行的情况。但实际上这一条是做不到的,我们没有充分地贯彻执行这一条。   华商报:是不是说立法本意是严格限制死刑,但司法实践一直在突破?   贾宇:1979年的刑法里只有17个死刑罪名,到1997年修改时,已经达到了68个死刑罪名,好不容易,2008年才减去13个,即便这样,我们在世界上死刑罪名仍然第一。   我们总觉得,中国怎么能废除死刑呢?好像我们中国历来都是个非常残忍的国家,非常暴力的社会,实际上,我们汉唐封建社会,都在控制死刑,所谓“刑罚为盛世所不能废,也为盛世所不尚”,不崇尚死刑、重刑,尤其是明智的统治者都在讲慎刑恤典。就是要慎用少用死刑的意思。而恰恰现在废除死刑的欧洲,在200年以前的时候,严刑峻法,无所不用其极的残酷刑法,比中国要严重得多,只是这200年以来,他们的文明走到了我们的前头,我们必须要看清楚这一点,而不是说,中国历来就喜欢杀人。   华商报:但这样一种社会共识要建立可能还需要很长的路走。   贾宇:我还是很乐观的。我相信随着文明的进步,大家对重刑的呼声会减少。我和一些学者在10年以前,就呼吁将来要废除死刑,但那时“响应者寡”,绝大多数人都表示不理解,甚至法学家们很多也表示不同意见,但到了今天,我们不要说法学界,就看药家鑫案,你能想象如果发生在十多年前,会有一些人站出来说不要杀他吗?这就是文明的进步,虽然呼吁不杀的比例很小,但毕竟从无到有,有了这么一批人,能够心平气和地说他到底是个孩子,犯罪是可恶,但我们大家再把他杀掉,符合文明发展的方向吗?表现了我们的文明吗?这就是进步,我10年前写的一篇文章的标题就是“中国死刑必将走向废止”,我对这一点确信不疑。   华商报:李昌奎案之后,还有赛锐案等纷纷涌现出来,有人说,掀起了“死刑翻案风”,你怎么看待?   贾宇:这些案件翻腾出来之后,大家群起而攻之,因为这些案件以前没有来征求大家的意见,是司法人员比照国家的政策和法律来办理的,没有按照普通民众的情感来判案,现在大家按照自己的情感一判断,都觉得不对,那大家要算这个账啊,我们好不容易经过法院的努力,包括李昌奎赛锐案等等,死刑有所减少,如果把这些案件都拿给公众来评判,大家都认为李昌奎该杀,赛锐也该杀,这个也该杀,那个也该杀,我们国家的死刑数量将会是多少?我们的死刑,刑法规定的罪名数量和执行数量,已是世界第一啊。这样下去,中国将是一个怎样的国家?   华商报:中国已走在废死之路上,要真正废除死刑,还要在制度各方面做哪些准备?   贾宇:第一步,要将死刑逐步控制到只针对人生命的犯罪,对财产犯罪、经济犯罪逐步减掉死刑适用,刑法修正案(八)目前减去的13个死刑罪名,都是这方面的。虽然目前对贪腐犯罪的死刑暂时废除不了,因为如果急于废除这方面的死刑,大家会认为是宽纵贪官,接受不了。但要认识到,贪腐犯罪其实本质和盗窃是一样的,钱财毕竟跟生命不同。第二步是对涉及生命的犯罪,最终缩小范围,把死刑控制在谋杀这样的主客观危害很大的犯罪。一般的斗殴致死等,不再判处死刑。另外一个废除死刑的准备条件是:真正的、没有减刑假释可能性的无期徒刑的出现,也就是用实质意义上的终身监禁来代替死刑。   但这些都是从立法技术上来说。真正废除死刑的条件应该是经济进一步发展,逐步实现公正的社会分配,社会心理越来越平衡,阶层之间的矛盾和不满、利益的冲突都缓和下来,那时,我们或许就可以心平气和地谈死刑废除的问题了。    贾宇,西北政法大学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博士。研究领域:中国刑法学、国际刑法学和犯罪学,在国内较早对死刑制度改革发表系统的理论见解和实践主张(1995年),并长期积极致力于推动该领域的变革。曾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中国当代法学名家”等荣誉称号,被聘为最高法、陕西省高院、检察院等中央、地方政法单位的咨询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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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有西 | 刑辩律师正在成为“濒危物种”

2011年11月14日 16:43:03   ——《华商报》专访著名律师陈有西     今年以来,南阳杨金德案、北海律师伪证案、沈阳夏俊峰案等,都有陈有西的身影。近日,应西安市律师协会邀请,来给西安两千多名律师做讲座的陈有西,得空又到西北政法大学和法律学子交流。在讲座上,陈有西坦陈自己曾经的“体制内”经历:他曾在浙江省公安厅、省委、省高院等部门任职十多年,在投身律师界之前,曾“任浙江省高院院长秘书、省高院新闻发言人”。他说,这段经历让他可以通过体制内外的两种视角,理性观察和分析中国社会,并对律师业的现状和出路有了更深邃的思考。“中国是一艘慢腾腾的大船,我们都是船上的水手,让我们来做一个合作者,帮助划浆前行,而不是破坏者。”他也鼓励年轻人进入体制内,因为“中国需要新鲜血液”,但同时还告诫“希望你们保持纯洁,不要变坏”。     日前,他接受了本报记者专访,就转型时期律师如何参与公共事务、刑事辩护律师面临的艰难处境,以及备受关注的夏俊峰案等,表达了自己的观点。     问:您到西安讲座微博直播行程,讲座中也谈到自媒体时代律师所受到的影响。什么时候开始借助网络?如今,围脖对您意味着什么?     陈有西:在13亿人口当中,20万律师只是一个小小的队伍,声音很小.以前公检法说了算,很多案件都是公检法内部的报道员写的消息,不少是一面之词,夸大其辞,自从进入自媒体时代,律师可以进行真相的澄清,有些甚至可以辟谣,这是一个净化的过程,就是让社会公众”兼听则明”,真相让老百姓知道.应该说,通过网络发言,律师的声音能够与公检法势均力敌.南阳杨金德案宣判后,当地政府开新闻发布会,想对一个明显的刑讯逼供的错案定调,我们在博客上分析这个案子为什么是错的,刑讯逼供确实存在,老百姓看了视频,确实是相信我们的话,而不是相信他们政府的话,这其实就是网络时代话语权的一种根本性的变化。我的学术网站有两年半历史了,微博开通一年不到,当初也是别人鼓励我开通微博,当时也是试试看吧,根本没有想到会有这么大的影响力。     问:此前在微博里,律师之间也有过争论,有律师指责同行不应该将案情对外披露,法庭上的事情应该在法庭上解决。     陈有西: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司法的生命在于公开,公检法机关可以开新闻发布会,律师可以上微博公开,让大家来辨别嘛。社会上以前说律师是骗子,吃了原告吃被告,拿谁钱替谁说话,律师为当事人服务的职业伦理不被社会所理解,现在通过律师的一步步努力,一个案件一个案件做给老百姓看,特别是北海案,把证据展示出来,大家会看到,哦,刑讯逼供原来是真的存在的,原来我们国家警察真的有这么不讲理的.如果没有这样信息公开的时代,律师喊破喉咙也没有人相信,怎么会不相信公检法,却相信你这个为罪犯说话的.为了赚钱的律师呢?律师是给被告辩护的,你给强奸犯辩护,你跟强奸犯差不多,你给杀人犯辩护也跟杀人犯差不多,中国历来百姓就是这么看待律师的。特别是李庄案,扎扎实实地工作,一步一步展现给老百姓看,包括官方、高层也在看,他们明白了,原来中国少了律师真的不行,冤假错案那么多,就是因为没有律师那么扎实的拉开来和公权力较量,进行实质性的监督,一个国家的司法文明必须要有这样的法庭上的抗辩,必须要有和公权力叫板的真正的律师,而不是配合你们打击犯罪。在这种对抗中,才能发现公权的失误,才能防止冤假错案.     问:李庄案似乎很有典型性。您是李庄案第一季的主办律师,第二季律师团的主要组织者,有年轻律师私下里称你为盟主,可以看出对您的尊敬,李庄案有什么惊心动魄的细节吗?     陈有西:李庄案是一个污名化律师通过维权洗白的过程.我们做得很艰难.虽然李庄被冤判,但是全国人民基本上明白了真相.从改变律师的形象理念,也是通过真相的揭示开始的,以前官方媒体时代,是律师不说话的时代,他们说李庄是个黑律师,是个嫖娼律师,说他发了“人傻钱多快来”的短信,人们就会相信.但在自媒体时代,通过辩方的观点的展示,真相和证据的揭示,让人看到李庄并不是这样。后来我给李庄讲,“他们说你‘人傻钱多快来’”李庄一听笑开来:“我怎么会说这些?我不是有毛病吗?”“他们还说你嫖娼,到底有没有啊?”他说我是洗过一回脚,“没关系,好多人陪着我一起洗脚”。我说,就是一起陪你洗脚的人说你在嫖娼。非常搞笑的。李庄案律师发挥了很大的阻击作用,斯伟江律师有句名言:正义不在当下,但我们等得到。要说还有什么惊心动魄的内幕,基本上都公布了,至于有些内幕,比如第二季为什么会撤诉,现在还没法说,时间长一点以后会说的。     问:李庄案对律师界有什么样的启发?     陈有西:律师要自在自为,要抱团取暖,不能一盘散沙,自卑自弃.李庄案第二季,前后方律师一起商量,是有步骤、有安排的,这个案子有一个有效的工作方案,方法步骤是正确的,更重要的是,这个案子是胜在事实证据上,本身就是一个构陷的案,一公布真相,事实很清楚。李庄案的示范效应是可以黑掉律师。北海案其实就是个复制翻版.     问:通过李庄案,人们看到刑事辩护律师原来也很弱势,也有了律师转型的说法,有了律师抱团取暖的说法。     陈有西:抱团取暖,律师帮律师,象荷兰有个律师互助组织叫lawyers for lawyers,相互协助,这方面做得很不够。20万律师真正关心其他律师被抓的,就那么二三十个律师。大多数律师都还只是明哲保身的.     问:刑事辩护很严峻。有统计数据显示,10年间有110位刑事辩护律师获刑。     陈有西:这个统计数据是全国律协刑委会调查统计的,其实并不准确,实际情况可能比这个更糟。现在刑事辩护律师越来越少,许多资深律师不再做刑事诉讼业务,有些干脆改行,整个律师行业在变相罢辩,此前岳阳市律协很震撼地公开发文《全市律师停办刑事案件的紧急通知》,公开罢辩,现在不会这样公开说了,就是事实上退出不做.中国刑事案件辩护率30%都不到,而大量的县一级的是由没有律师资格的法律工作者在辩护,没有专业的律师参与。由此造成的问题是,大量年轻律师进来,填补资深优秀律师退出留下的空白,但普遍经验不足,自我保护能力很差,取证不知道怎么保护自己,会见不知道怎么说,更重要的是没自卫的背景和声望。很容易出事.所以,年轻律师,刑事辩护律师风险越来越大。     问:你认为,该怎么办?     陈有西:刑事辩护糟糕的趋势没有停止的迹象。退出律师界?罢辩?变相罢辩?还是抱团走向刑辩舞台?我想,还是找出我们的科学的、比较稳妥的方法,既维护当事人权益,又保护好我们自己。我常讲,一个高明的拳师,打倒对方,首先要练好马步,站稳脚跟,如果自己都不稳,你打不出,别人没倒下,你先倒了。所以说,刑事辩护律师要练好内功,要充分认识到整个大环境,找出我们的科学的、比较稳妥的方法,坚定信心。     问:在夏俊峰案死刑复核程序中,你体现出了一个资深行家的经验和独到。     陈有西:这个案件媒体报道后,可以说群情激奋,网民都为小贩说话,好象城管就该杀.这种情绪是盲目的,不健康的.我说夏俊峰不该杀,是因为从事实和证据着手,这个案件是很清楚的正当防卫案,不是故意杀人案.不是因为他是小贩,杀的是城管,我就去帮助小贩,支持他杀城管。这种情绪是要不得的。我们法律人必须严谨,实事求是。而不是跟在一股情绪后面走。这就是专业理性的律师和一般网民情绪的区别。如果我们律师在刑事辩护中,利用这种网络情绪,而不是专业严谨的发表辩护意见,甚至不依法办案,官方肯定会非常恼火。他会认为这个律师在煽动对抗,而成为不安定因素,那就赶快判死刑杀掉算了。我后来在网上是比较客观冷静的,反而替城管说话:城管个别的违法乱纪,不能成为我们否定整个城管队伍的理由,别的地方的城管打死人,不等于这个地方的城管也打死人,我们还是就事论事,依事实依证据来分析,就看现场当时发生了什么,如果故意杀人,应该执行死刑;如果是正当防卫或者防卫过当,就应该改判。     问:追根溯源,作为资深从业者,你认为刑诉辩护困境的原因是什么?     陈有西:主要问题还是公权力的运用缺乏节制,现实司法框架设计中,公安和检察系统很强势,举个例子说,一个案子拖了几个月,我要打电话问问情况,法官说“喔,这个你不能问的,这是审判机密,我要告诉你我就违规了”,但是检察院要来个电话“某某,这个案件怎么样了?”法官就说“这个案件比较麻烦,这个证据有点弱,可能要判无罪。”“那不行啊,明天我们要和政法委讨论下”。所以,一个刑事案长期拖延在那里,最后肯定有罪,因为检察院可以随时和法院沟通补充证据,而这个过程律师是不知道的,被蒙在鼓里。     问:这样一来,就不会有抗辩平衡。     陈有西:我们的刑诉法理论是,公检法密切配合打击犯罪,他们天然在一起。而刑事律师地位,和被告地位差不多,成为被打击的对象,认真负责的辩护,常常被视为是在和公权力叫板,是在捣乱,帮助违法犯罪者,是在破坏社会安宁。所以,越认真负责的律师越成为官方肯定不了的人物,像这次全国律协全国优秀律所、优秀律师的评选,我可以保证北海律师团的20来个人,没有一个会评得上的。提名权都不会给你,这就是现状。人民群众真正拥护的律师,我们的官方恰恰是警惕和防范的。这是我们官方意识出问题的重要例证。他们和人民的判断标准已经背离了。     问:有资料显示,目前普遍存在刑事诉讼中证人不出庭的情况,新近刑诉法修改中也提到了这方面的内容。     陈有西:这是个非常严重的问题,在美国,警察会千方百计保护证人,因为他们是法庭中心主义,证人是必须当庭作证才有效的,没有证人作证,无法证明有罪,陪审团会放掉他。所以,证人是控方的宝贝。而我们不同.我们中国的证人基本不上法庭,95%以上的证人不出庭,用公安.检察取的证言来作为证据,来证明有罪.中国的法院这种审理方法,导致我们倒过来。美国是警察拼命保护证人,我们是警察检察官到处抓证人。抓来关着,审出口供拿到法庭上用, 不让他上庭对质,导致了大量的证人伪证。因为是公权力迫使他伪证。如果到法庭说出真相,马上会抓进去。这就是中国大量冤假错案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中国的证人是常常被抓的。     问:问题在哪里?     陈有西:因为我们证人不到庭的言词证据能够被法庭采信。所以,我一直认为,刑讯逼供的根源不在公安,不在检察,不在纪委,最严重的渊源是法院,总根源是法院。很多人总批评公安、反贪局,纪委刑讯逼供,我说不对,总根源是法院没骨气,豆腐法院,明知道证言虚假,他只看表面上吻合,就冤判了。到目前,很多的非法证据排除,没有一份判决书敢写明是因为刑讯逼供,刘涌案腿都打折了,最高法院视而不见,照样提审判为死刑,公开支持刑讯逼供。樊奇航案也一样,这样明显的刑讯逼供,最高法院视而不见,杀了。由于言词证据可以被采信,有些假案冤案,侦查机关就不会让证人上法庭作证,否则,就抓证人,逼取口供,受贿案基本百分之百的证人都被抓过,我绝对不会乱讲。很多证人是作为受贿案行贿人取保候审的,不准见律师,不准上法庭,如果见律师,马上抓回来,如果上法庭,当场抓你。现在刑诉法修改中,有些学者说,中国证人不到庭是由于没有补贴,担心会受到黑社会的摧残报复。我说错了,这些学者根本不了解中国第一线司法的真相。中国证人90%以上的威胁来自于公权力,他们根本不需要什么补贴,也不是老百姓对证人进行威胁。现在对证人直接的威胁就是反贪局,纪委、公安局。而刑诉法恰恰规定,不得威胁恐吓证人,但这一法条司法现状中老早被作废了。     问:长期羁押,这些年来也被广泛关注,能否谈谈?     陈有西:我曾到欧洲访问,人家的刑事被告95%取保侦查,荷兰警察只有3天关人的权力,要继续延长必须经过专门的治安法官的同意,警察权力从程序上被限制了。只有杀人、强奸、爆炸等严重的犯罪是关起来侦查的,其他的一律取保侦查.这次刑诉法修改,根本就没有写这方面的内容,也就是说关起来侦查的方法要继续延续下去。为什么呢?公安、反贪机关主要的破案方法,就是依赖口供,要获取口供,就必须关起来。不然,他们就很担心,出去的话,现代通讯技术这么发达,一个电话就可能串供,案子就破不了了。因为我们国家是把破案打击犯罪放在第一位,不是把人权保护放在首位,当然关起来方便,警察就可以节约资源,放外面满天跑怎么办?浙江省人大讨论刑诉法修改的时候,公安厅的一个同志就说,有些学者不了解国情,我们浙江省每年抓的那么多罪犯,60%是流窜犯,都不是浙江籍的,如果再去外面侦查的话,我们没有那么多出差经费,我们怎么办?他们也提到羁押不通知家属也是有道理的,我们那么远寄个信,确实家属通知不到,所以应当规定可以不通知家属。我接下来发言的时候,我说恰恰因为你这个理论、这个数据,更加不能秘密逮捕,60%的流窜犯不需要通知家属了,加上一些重特大的要案等等都可以不通知家属,这样估计80%以上的人失踪了,都没声没息,到底是被绑架了?被暗杀了?还是掉水里淹死了?谁也不知道!这次刑诉法秘密逮捕这一条,我是坚决持反对意见的。在中央党校、南方周末和央视网上发表了七篇文章。关押侦查的问题,我也在邯郸等地的演讲中重点分析了。     问:刑事诉讼法修改中,秘密长期羁押争议很大。     陈有西:围绕长期羁押的问题,有一个后果是必须看到的,那就是导致法院大量冤假错案。因为关起来一两年,法院最后要发现这是冤假错案,特别是市场经济犯罪领域,罪与非罪界限很模糊,但人已经被关一两年了,像南阳杨金德一样被打残了,这个时候要判无罪,违法关押要国家赔偿,刑讯逼供的警察要被判刑,反贪局要被判刑,纪委要判刑,决定要逮捕他的那些人要被追究刑事和行政责任。也就是说,到法院发现冤假错案的时候,可能这起案件起码有20个人有责任了,他不抱团通过党委、政府、政法委、纪委逼着法院把案子判掉才怪。这种角力之下,输的一方当然是牺牲你这个被告,而不会牺牲有权的一群执法者。冤案就是这么来的。我以前在公安厅、省委、高级法院工作的时候,还以为冤假错案是由于过失,现在我完全改变看法了,很大一部分的冤假错案,是司法人员故意造成的,不是失误所致。这个性质就很恶劣,失误是我们每个人没法避免的,但故意而为,就是犯罪行为。而我们的犯罪行为公开进行,很多体制内的,还不让你说,说了要吊销你律师执照,为什么20万律师以前还大喊大叫地呼吁,这些年大家都不说了,沉默了?因为说也没用,很多人就这个心态。像我这样的还在喋喋不休,应该已经是可以视为不正常了。被敏感了。     问:面对冤假错案,民众有一种普遍期盼包公那样的清官的愿望。     陈有西:包公一直都被正面肯定,但那个时代里的司法行政合一,刑事民事合一,侦查审判合一,其实都是和现代法治格格不入的,这不是包公的错,是封建主义职权主义司法的必然结果。但现在一些公安局长、反贪局长还要学包公,要做包公,老百姓就认为他是好官,问题就很大.因为包公戏里浸透了封建法专制残暴的血液。我点出几个问题,第一,刑讯逼供!包公审案,都是“招是不招,再若不招,大刑伺候”,是不是?包公审案就是要打,而且公开打,不是关在看守所里打,就在法庭上打。第二是不得自我辩护,没有律师辩护。陈世美这么坏,这么背信弃义,不准你讲话,我们现在好多审判就是不准你讲话,现在就是这么学来的。第三个是,不准上诉!而且立即执行。包公戏里面没有上诉权,铡人直接在法庭上进行,残暴的司法本质就体现出来了。其实这是戏剧家的想象,《宋刑统》(宋律)也不是这样的。我们现在说司法文明,但这是司法暴力,司法权力的绝对强化。中国被告人没有地位,是几千年传下来的,现在律师制度恢复几十年,第一代律师不做殉葬品才怪,这样的环境下,律师的日子不好过是正常的。     问:公众普遍关注的夏俊峰案至今还没有结果,作为代理律师,你怎么看待这种久拖不决?     陈有西:最高法现在很重视死刑案,也很紧张,很大原因是以前杀错人,最高法做报告时可以批评省一级法院,总结他们的经验教训。现在不行了,杀错一个人都是最高法的责任,如果将来再出现一个赵作海、佘祥林这种案件,主审、签发死刑令的最高法院的法官就要倒霉了。所以,现在死刑复核权收回后,最高法非常支持律师咬文嚼字、关注细节、支持刁难,以前死刑案讲求“两个基本”,即所谓“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就可以核准了,现在则不成,必须排除所有的合理怀疑,就是要关注细节,要排除所有的疑点,这个案子才能核准,这是死刑收回最高法后,刑事审判观念的一个重大的变化。这样一来,律师的地位就提高了,他再也不会认为你是捣蛋的,律师在帮助我严格把好死刑关,巴不得律师刁难。现在,法院的一些思维也在慢慢地倾向于人权保护,严防冤假错案,认真倾听律师意见。所以,现在,刑事辩护律师的发展,以前看大局,看形势,看需要,抓主要矛盾,不要纠缠细枝末节,现在要求律师尽职辩护,纠缠细枝末节。特别是重大的死刑刑事案,所以,北海案,非法证据排除搞了六天半,司法理念的进步,和大环境是有关的。就夏俊峰案而言,据我了解,是比较乐观的。     问:在今天这个时代,律师在许多公共事务上都在发声,律师的价值正逐步得到社会的认可,你认为刑事辩护律师应该怎么面对现实?     陈有西:我主张律师能够坚守,因为人类发明律师制度,主要是从刑事辩护的功能开始的,而不是做项目,办商事民事案.如果不做刑事辩护了,律师功能大半去掉了。而且,人权保护的需要,13亿人,如果没有律师这道屏障,没有扎实的刑事辩护,强势公权失去制约,冤假错案难以控制,大家都会是受害者。所以,李庄案的阻击,北海案的阻击,不但让老百姓认识到律师是有用的,对被告人是有用,对公安检察也是有用的。这些年刑事辩护律师处境确实不容乐观,我还是特别希望有经验的律师带领年轻律师坚守刑事辩护。罢辩是没有用处的,只会让那些勾兑律师、骗钱律师有饭吃,好的律师不能退出,要抱团取暖。     本报记者杨鹏     2011年11月12日 08:07:01     (本文来源:华商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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