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宣部】为做好劳动合同法的宣传报道工作,制定如下意见:

一、总的要求:

有关劳动合同法的宣传报道要坚持正面为宣传为主,积极,主动评价劳动合同法及实施情况。

二、宣传重点:

1、根据宣传提纲,充分闸述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及其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规范和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重大意义;

2、积极宣传劳动合同法立法过程中充分征求意见,认真吸收各方面意见的情况;

3、客观全面报道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以来的总体情况;

4、按照统一安排,深入采访报道一批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较好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的典型做法和经验;

5、按照统一安排,集体采访全国总工会负责人及工会系统部分全国人大代表,报道有关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情况;

6、按照统一安排,采访部分在企业工作的代表委员,报道有关企业认真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情况。

三、注意事项:

1、各媒体不要刊发、转载、质疑和否定劳动合同法的言论;

2、请中央重点新闻网站及时转发中央主要新闻媒体的相关报道;

3、各媒体网络上不搞争论,避免使涉劳动合同法事项在两会期间成为热点。
【数字时代真理部系列:“在这里,了解祖国

“真理部”是网民对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宣传部和其下属的各省宣传部,以及国家级的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央文明办,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出版总署,文化部等一系列言论出版审查机构的总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