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意见阶层”这个词语不知是谁发明的,但可以肯定,人民日报社退休副总编周瑞金是主要“阐释”人之一;简而言之,就是借助网络等新媒体发表言论的人吧。

网络是一个全新的表达平台,它的草根性、公共性、便捷性和互动功能是传统媒体所无法比拟的。肯定有人不喜欢它,比如最近被网民“人肉搜索”引起有关方面查办的南京周久耕前局长。那些被网民盯住不放的权势者,如造豪华衙门的地方政府,被晒公款旅游和按摩账单的单位,则如芒刺在背。然而,这只是“新意见阶层”实现公民四权(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的一个方面,“新意见阶层”的兴起对建设公民社会的作用远不止反腐领域的“曝光”与“围攻”。

一些与时俱进的官员已经开始娴熟地运用网络技术与群众互动,比如汪洋同志请网友来“拍砖”,反映基层的真实情况,提出供领导人决策参考的想法。又如,河源市委书记陈建华公开实名邮箱,“华哥”去年6月“触网”至今,已亲自回复网友电邮两千多件。他感慨地说,他收到的来信没有一封是胡说八道的,99.9%都是实实在在地反映一些问题,现在有近四成是提建议的。可见,“新意见阶层”多么珍视他们的民主权利和表达机会。这与某些论坛和跟贴的发泄性表达很不一样。这也叫“在什么山上唱什么歌”吧。

重视“新意见阶层”的作用,在一些地方已经对人大、政协的工作模式开始产生新的影响了。这次“两会”期间,网友“金心异”提出深莞联手打造“广东硅谷”的建议,东莞市委书记和深圳市长看后,都作出积极回应,刘志庚赞之为“网络提案”,说“这个建议提得不错”。(见《南方日报》2月16日)据悉,在河南洛阳市,近期有一位知名网友当选市人大代表,另有3位网友被推荐为市政协委员,俨然产生了一个“网民界别”。这当然是一种探索,无论如何其重视网民意见的初衷是没错的。

这对于我们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也是一种鞭策。一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享有更多的法定的表达机会,他们理应比普通公民更多地了解社情民意,更专业地表达意见。这是他们的职责所在,他们不是可以自由选择是否发言的“业余”参与者什么看法都没有那就应该辞职让贤。

同时,代表和委员的意见,从前只是在“两会”参加者之间交流和交锋;而今不一样了,有意见和建议一提出来,被媒体公开报道,就要接受网民的质疑,甚至“拍砖”。而对这种新形势,我们的代表和委员,是畏葸不言呢,还是照说不误?说了之后,是固执成见,还是对网民的意见择善而从,据以修正和完善自己的议案或提案?这就需要有一个明智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