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有点情况的案件,庭审总是秘密进行,或者找个理由不让旁听。一年前某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普通的刑事犯罪,法院借口法庭太小,不让旁听。感觉很奇怪,想发表异议,又感到似乎这并不是律师的事情。

今天又遇到同样的情形,尽管案件很大,也很复杂,但是仍然属于应该公开审理的案件。开庭定在上午八点半,但是被告人十点半才押到法院,接近十一点才开庭。

我想如果我是李庄,我会在九点钟就走人,因为通知八点半开庭我来了,法庭大门紧锁着,况且我还没有接到开庭通知书(仅是电话通知)。事后法院必然开不了庭,也找不到我的任何责任。

有些很大的律师也曾因为开庭晚到被法院发出司法建议书受到责罚,但是没看到律师给法院发律师建议书法官受到责罚的。或者律师可以也有权利发建议书,但是人家法院根本不理你。其实律师协会也完全可以不理会法院的司法建议书,但是律师协会往往会以最快的速度照单全收法院的司法建议书。

开庭了,法官让法警通知几十名被告家属说:法庭太小,今天不准旁听。一听到这,有个大约七十岁的老人就哭了起来。他说儿子被关了好几年今天才开庭,居然不让见一面,往里面去,被一个年轻的法警一把推了出来,差点跌倒。一看这阵势,那些同案的律师都很快进了法庭,我在想,我是不是要做点什么。

我在脑海里闪了一下难道我要鼓动闹事吗?

不,不能!

那么我作为律师可不可以讲讲法律常识,顺便做好普法工作?

我想可以,因为理论认为刑事诉讼不仅有惩罚犯罪的功能还有法制宣传的功能,不让人旁听怎么宣传呢?

几分钟时间我站在法庭外的走廊里开始庭前演讲:今天的案子是公开审理的,所有感兴趣的人不管是不是家属都有权旁听,法院要什么手续你们就提供什么手续,要身份证就提供身份证,要安检就安检。法院说法庭太小,如果你们人多可以要求法院换到大法庭,哪个法庭能坐得下旁听的人就应该换到哪个法庭,除非最大的法庭也坐不下才可以限制旁听人数。各位要知道旁听是公民的权利,也是群众监督司法的一种方式。当然旁听是不准说话的,还有法庭纪律要遵守,你们自己看着办吧,不想旁听的就尽早回去。

紧接着几个年轻人就与法警吵起来,

紧接着几个年老人就与法官吵起来,

紧接着法官感到很奇怪,这些人怎么都说旁听是公民的权利,怎么都说不行就换到大法庭呢?

紧接着法警开始吼叫,

紧接着几十名老百姓也开始吼叫,

紧接着几名老人开始哭起来。

我坐在辩护席上似乎什么都没有听到……

很快,三名法官紧急磋商问我的当事人有几名家属,我说不知道。很快法官离席到门口看看又上楼(可能是汇报),很快下来了说转到大法庭开庭。除了两个没带身份证的全部都进入法庭旁听了,包括几名拿着小本子看着像记者的人也以“喜欢法律”的理由被允许旁听了。

旁听其实就是围观,

围观其实就是关注,

关注其实就是监督,

监督其实就是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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