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哀,买单_大头_新浪博客 04/21/2010 我们(其实是我,我不代表复数)不为不该我们买单的事情买单,. 致哀属于一种集体的形式,表示我们的追思,. 找出最应该买单的人,也别忘记用集体的形式。 集体的形式一直很管用,从陈胜吴广到网络民意,. 即便蚍蜉撼树也好过沉默的大多数。 … 所在分类:公民博客标签:网络舆论,新浪博客,网络民意 相关文章 特正经的张某某|关于核污水,我们可以有谩骂之外的交流方式 just law|某保险公司舆情应对方案曝光:展开媒体布防,最好不采访不报道 观人随笔|盐重了 维舟|“境外势力”的幻影 竹不倒|搜查手机?他们逐渐离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