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发言人姜瑜就美方有关“世界新闻自由 05/07/2010 中方对此有何评论?答:中国政府依法保护公民的言论自由,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公民的舆论监督作用。同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违法犯罪。我们敦促美方尊重事实,正确看待中国的新闻自由状况,停止对中国的无端指责。 所在分类:公民博客,网事纷呈标签:新闻媒体,自由,姜瑜,新闻自由,舆论监督,言论自由 相关文章 衣者朝新|一个老宣传部长眼中的媒体人 【CDT报告汇】博明:美国外交界“房间里的大象”,没人知道对华竞争的最终目标是什么(外二篇) 天涯行路|有些“谣”,不辟更好 【404文库】“互联网是有记忆的,可我的稿子却消失了”(外二篇) 澎湃新闻|高考热血誓师女孩考上人大新闻系:我的价值观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