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否应该适应高房价

 

童大焕

 

    5月7日下午,在大连房协主办的住宅与房地产高峰论坛上,一青年事先准备好两只落满灰尘的旧鞋,扔向正在发言的任志强,并大叫了一声“去死吧!”,然后大摇大摆地离去。任志强调侃说自己“看来我的待遇能比得上总统了”。

    自从美国前总统布什在伊拉克遭遇鞋袭之后,西方人越来越倾向于认为,扔鞋也是自由表达的一种方式,不能算是违法犯罪。笔者也倾向于这种观点。只要没有真正伤及他人,扔鞋、抛洒五毛钱纸币等等,都应当被视为观点的自由表达。

    但这种自由表达更多地出于本能的激愤,激愤之后,还应该回归到人类正常的理性和智慧中来。智慧和理性将告诉我们,适应高房价也许将是我们不得不做的选择!

    中国是一个幅员极其辽阔、区域差别悬殊的国家,简单地说中国内地房价高似乎并不正确。2009年全国平均房价3400多元(每平方米,下同),但是北京上海的中心城区远远超过3万元。我老家的闽西小县城房价接近5000元,但是离它十几、二三十公里的农村连盖房带装修600元可以搞定,彼此之间房价差别七八倍,却不见有人开着车到城里上班在乡下盖房;而在北京CBD,平均房价三四万元,离它30公里的河北燕郊,房价却已达到1万元,两者房价差距只有3倍多,但买单者照样如过江之鲫,每天往返两地的公共汽车都挤得要命!

    这就是今日中国的现实。

    对高房价的传统解释,几乎全是片面的甚至不要领的。比如土地财政——但当前的房价并不由成本决定,因此哪怕是土地免费送给开发商,该贵的房子还是贵。比如人多地少——事实上中国幅员辽阔得很,只不过人们都往城市尤其是大城市挤。比如国家在各区域之间的投入不均衡——但它无法解释一个每年财政收入只有3千万元的贫困县内蒙古清水河县,历时十年计划投入60亿新城,却无人捧场变成“烂尾城”。同样的是财大气粗、人均GDP超越香港的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花5年时间、耗资50多亿元打造了一座面积达32平方公里、各项先进的基础设施一应俱全的康巴什新城,原意要成为鄂尔多斯对外炫耀的市中心,但却成了一座无人居住的“鬼城”。再比如说开发商心太黑——换上你是开发商你会不会把3万元的东西卖3千?如果会,那不是别人有病而是你有病。那么贪婪的开发商会不会把只值3千的卖3万呢?那要看市场买不买账,你把农村的住房卖卖试试。

    中国正在进行着史无前例的“城市大漂移”运动,一些城市在快速崛起,与之相伴的是房价飙升;一些城市和农村在迅速衰落,与之相随的是房价下跌甚至多少钱都无人问津,比如今日中国农村已有高达30%房屋空置,并且空置率仍在上升。

    中国房价的全部真相只有三个:一是钱太多。目前我国的GDP只是美国的三分之一,但基础货币已经超过了美国。怪不得内地什么东西都比西方多数发达国家贵,甚至贵好几倍呢!二是收入差距太大。《了望》周刊每年都会告诉我们,8%的垄断企业员工,收入占到了全民总收入的55%至60%(当然其内部分配也是极不公平的)。此外还有政府财政收入过高、民众收入过低的“国富民贫”,以及官员的各种灰色收入。在这种情况下还有很多人一再呼吁给房地产增税以试图打压房价,真是脑子进水。第三个原因就是“城市大漂移”,社会上总的流动性那么多,而且钱随人走,钱随人聚。当全国性的人口和资金都往少数几个大城市聚集的时候(当今世界的城市化基本上都是大城市化路径,这是市场自由选择的结果,不论其土地私有还有公有,几无例外),房价不上升才是怪事。

    在“城市漂移”过程中,主要取决于三大力量:一是地缘经济,二是自然环境,三是行政环境。自然环境越恶劣,商业越落后,人均行政成本越高、管制越严、政府越贪婪的地方,人们用脚投票逃离的可能性越大,区域的衰败也越快;反之,自然和水资源环境越富足、商业越发达、民众越自由、人均行政管理成本越低的地方,城市崛起的速度也越快。它可称之为城市的“磁铁效应”或“城市的万有引力定律”:城市越大,其自身能量也越大,对外吸引力也越大。当然,与之如影随形的自然是不可动的房地产价格水涨船高,而一切可动的商品却反而有可能因规模效应而呈现价格更便宜的现象(奢侈品除外)。

    这种情况下,除非全面回到市场经济时代(包括粮油水电都实行限购或定量供应),否则,房价不是任志强说了算,不是潘石屹说了算,甚至也不是总理说了算,而是由市场说了算。而政府的行政调控虽然有效但能量有限,而且投鼠忌器,既要考虑宏观调控与经济增长、百姓就业之间的动态平衡,还要警惕过度调控的计划之手产生“误判”,进而对市场经济和国计民生产生破坏性的负作用。

    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内地的城乡差别、地区差别乃至人与人之间因观念差别而导致的财富差别还会继续拉大。城市与乡村之间、城市与城市之间的房价差距也会继续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