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05月01日_景德镇谢九华律师_新浪博客 05/04/2010 李步云:司法独立有三重性质,首先是一个民主问题。司法独立建立在近代分权理论的基础上,是权力分立与互相制衡的制度安排与设计,其成效已为100多年来的实践所充分证明。第二,它是一个法治问题,它保证公平正义不受各种干涉,是保证公平正义的一个手段 … 所在分类:公民博客标签:司法公正,律师,新浪博客 相关文章 如是之观|包公祠前的哭声,为何如此引发共鸣 【404文库】“哪怕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的隐私被侵犯得很习惯了,也绝对不能认为这是一件小事”(外二篇) 【404文库】“正义不仅应当实现,而且应当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外二篇) 辩冤白谤|叶小珊律师:那天,在绵阳高新法院,我被吓坏了 宾曰语云|震惊:女律师替117名农民工讨薪被控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