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样板 市场不应抛弃法律与公平

2010-8-24 FT中文网

 

   
2010年8月26日,深圳迎来经济特区30周年纪念日。

 

   
曾经是三十年前的小渔村,曾经的偷渡者的乐园,如今成为全球新兴市场的样板。深圳以其历史性的变迁,向人们展示了市场的力量。回顾中国百年近代史,深圳这个特殊的样板,依靠行政指令下的制度创新建立了独特的市场,提前于中国其他地区,与全球融合在一起。

 

   
即便是行政指令下的市场化,取得的成就依然是惊人的。这个城市成为移民最多的年轻城市,成为全球电子制造中心,完备的产业链条成为全球制造业的温床,无数怀揣新时代中国梦的人,挣脱一切羁绊汇聚到此,也正因为这份自由与向往,使深圳一度成为中国金融先行者的梦想乐土,私募基金、发芽期的对冲基金在此地萌芽,深圳的民营企业发展曾经远远领先于北京、上海等地。这两年与深圳当地的企业主、金融业者交流时,他们所流露出的对这座城市深厚的感情,是我在其他城市从未领略的,让人深深感动。

 

   
对于这座城市的成功,8月20日、21日在深圳考察的中国总理温家宝将成功归结为改革开放。他指出,过去30多年中国的发展变化,靠的是改革开放,未来要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仍然要靠改革开放。他送给经济特区5个字,特、好、新、先、干,希望深圳继续领风气之先。

 

   
这些寄语背后的背景是,三十年后的深圳成为一座彷徨而失落的城市。当市场化不再成为某个城市的特权,深圳在行政温床下的特殊政策反而成为前行的桎梏。这座本应更加开放的城市开始自怨自怜,不经意间一次次地流露出行政官僚令人厌恶的气息,在某种程度上既丧失效率又丧失公平。

 

   
笔者有朋友在深圳教书,为得到深圳户籍自愿从大学转到中学,即使在中学中,他见识了体制内外完全不同的待遇。体制内外的教师工作没有丝毫差别,收入差距相差一倍,为此他不得不以极大的代价获取体制内的身份。这样的事发生在改革桥头堡深圳,说明这座城市有未老先衰的可能。

 

   
一次笔者从深圳机场回沪,机场服务人员以恶劣的态度告知只能手提一个包,当着服务员的在把手提的小包塞入大包中,大包的拉链都未尝拉上,她就傲慢地微笑,挥手放行。在安检处,几个人纷纷从大包中取出小包。在这桩案例中,我没有见到一个负责任的工作人员,而是见识了权利的骄狂,与规则的不近情理。有民航条例关于包裹的重量制约,何必另生枝节?深圳的官僚气息不仅于此,也显示在官场动荡中,显示上述事件是全豹身上的一斑。

 

   
让人痛心的是,这座移民城市迫不及待地摆脱包袱,一度在计算总量GDP中计入了民工的建设成果,计算人均时却将他们排除在外。与此同时,深圳屡现壮观的民工退保潮,当地政府并没有将工厂所缴纳的部分退给工厂或民工,理所当然成为政府的意外之财。

 

   
也许上述所有的现象都是中国现阶段的常态,各城市并不鲜见,但这样的常态与深圳这座理应更具活力、最具市场效率的城市时常联系在一起,让我们看到了深圳彷徨的理由。这座城市只能乞求上级给予更多的政策,就象许多内地城市一样,把公共关系放在了市场与公平之先,如此一来,他们离市场与公平的精髓——法律越来越远。

 

   
与其他沿海城市一样,深圳处于转型的阵痛之中,当富士康迁往郑州,当部分金融从业人员开始北上,意味着急于求进的深圳有可能被高、低两端的劳动者所抛弃。一座城市就像一个人,只有自弃,才会被人抛弃。

 

   
面对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所面临的巨大考验,面对无数座像深圳一样急进而彷徨的城市,温家宝总理在考察后发表的讲话中,强调完善社会主义制度的艰巨性,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开放。

 

   
以下一段话是未来中国市场化顺利发展的要义。“最重要的是,不仅要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还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没有政治体制改革的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就会得而复失,现代化建设的目标就不可能实现。要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要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经济、社会、文化事务;要从制度上解决权力过分集中又得不到制约的问题,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和监督政府,坚决惩治贪污腐败;要建设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特别是要保障司法公正,重视保护和帮助弱势群体,使人们在生活中有安全感,对国家的发展有信心”。

 

   
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没有跟上市场的步伐,反而抱住了市场的腿,试图与权贵资本一起后转,潜伏在冰山下的最大危险是,公平市场所需要的法律的独立性越来越稀薄。

 

   
于是,我们看到恶性循环:对于市场的管制更加倚重行政的力量,行政与市场的捆绑使法律更加边缘化,而公众开始丧失对法律的基本信赖,开始诉之以暴力等其他秩序渠道。

 

   
从近代中国开始工业化以来,中学为体、西学为用不曾从根本上动摇,中国曾有堪称世界领先的北洋水师与轮船招商局,却没有建立起一套互相制约的军事体制,也没有建立起与先进的水运公司配套的市场体制。

 

   
建立中国特色的制度的前提是,承识市场的效率、承认法律的独立,而后以符合中国本土文化的色彩建立完备的体制。我们完全可以不称律师而称讼师,可以不用案例法而借鉴德国法律体制,但根本的共识不应改变。否则,我们建立的不是现代体制,而是中古哲人国体制。

 

   
深圳特区成立三十年,一轮甲子的一半时间,这座城市与中国最古老的市场基地香港越来越密切地联系在一起,完全有成为中国城市群中耀眼的明珠。

 

   
无论从中国文化含义、还是从建立现代工业国的历史出发、还是从金融危机后中国迫在眉睫的转型出发,反思深圳三十年改革,都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价值。

“要翻墙,用赛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