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朋友,当您看到这封遗书时,我已经做好了上路的准备,摆脱现实,也希望我的死能换来一丝公平,我的家人啊,我只能在另一个世界保护你们,请不要悲伤,要好好地活着,永别了——
   原因:
   在青岛即墨市政府新建的服装批发市场里,实施了暴力手段,在2008年7月22日晚上,把我店铺砸开,盗抢了店内财物(包括:人民币、银行卡、迎季商品1万多件、生产经营工具、等),使我的经营活动遭到毁灭,损失惨重,这是我一生的血汗钱。使我目前的生活已出现了困境,现在无法继续生活,而涉案人青岛即墨市场建设服务中心–(负责政府投资市场建设和资产经营的官员)仗势欺人、依仗着他们在为政府办事、工作的机会,掌握大量公共资源,因而把持信访关口,通过扯皮进行捂盖子,根本不讲法、不讲理,违法到这种地步仍无人敢管他们,
   黑恶1:黑夜里砸了我合法租用5年的店铺,
    黑恶2:要我的财物他们拒不返还(录音为证)
    黑恶3:我的东西还要求我拿出书面材料去证明06235店内的财物所有人是我(附件2:信访答复),如果没有书面证明材料不可能财物还给我,这一非法要求,一直支持着他们非法扣押我的财物至今。而法律驳此说法是:(1)、无扣押权的扣押行为本身就是非法的,没履行正当的合法手续和合法程序,就是一种强行霸占、强行扣押,是违法行为。
    (2)、不还给我财物的理由也是不合法的,法律规定:在公开交易场所,动产的占有人即被推定为所有人,受法律保护。占有事实不仅具有推定其有权占有,而且直接推定其所有权的功能。
    事实上,我在06235店从开业到被霸占、扣押前已经对店内商品公开交易批发九个月的时间。市场建设服务中心作为市场的管理方天天登记,我在此店(06235)一直经营谁都知道。这个占有事实,法律就可以直接推定我即为店铺内货物的所有人,因此,这种要求我提供相关材料证明我系该商铺内货物的所有人的要求不符合法律规定。是非法的。 
    黑恶4:在“领导大接访”期间,山东省信访局特地写信给即墨市信访局,要求在 “领导大接访”期间安排市领导接待,把我的信访投诉交给政府来处理(附件1),但是,即墨市信访局根本不予理会,违反《信访条例》的“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故意转送给砸店、盗货的(市场建设服务中心处理,以便压案,瞒案)。
    黑恶5:把“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变为告谁就由来管。让被投诉人变本加厉,
     分析如下:市场建设服务中心是: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单位,一把手由市政府任命、派出,负责即墨市政府投资市场建设和资产经营,主管他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是即墨市政府。就应该由即墨市政府出面解决
    正确的做法是:1、对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或者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 工 作人员的职务行为提出的信访事项,由该组织或者企业、事业单位的上一级主管行政机关负责处理。2、对社会团体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派出的人员的职务行为提出的信访事项,由任命或者派出该人员的行政机关负责处理。因此,我的信访事项应该交给即墨市政府 处理。但是,青岛即墨市政府根本不管.
   投诉人:田玉13805424518
   山东青岛即墨市和平家园13-1-401田玉
   201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