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一司机醉驾连发三死一重伤案,死者家属上访却被关押进了看守所
            ——— 一古稀老人躺在病床上叩问良知在哪?
 
     人生最痛莫过于老年丧子,最最痛莫过于子死却不能让他入土为安,而最最最痛又莫过于看着亲人一个个被抓进看守所却束手无策。
 
     我名叫易和友,已年逾70,因高血压疾病,已经在医院的病床上躺了近二十天,可以说是鬼门关上的人了,从旧社会到新中国,人生经历不可谓不坎坷曲折,然而最近在我身边发生的一切,却让我陷入万劫不复的悲痛之中,对其中的很多事理百思不得其解,只得求助网络的帮助。

      2010年7月1日,洪江市安监局副局长肖和腾带队到龙船塘等乡镇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下午返回黔城时途经双溪镇,双溪镇政府出面接待,在双溪镇枫林餐馆吃晚饭。就餐时,喝的是53度的瓶装“酒鬼”(从情况通报中得知的),觥筹交错中,身为安监局副局长的肖和腾和双溪镇安监站站长的潘冬林等人,明知曾宪伟系驾车人员,也频频劝酒。7点40分左右,他们一行十多人酒醉饭饱,分头乘车前往黔城娱乐,潘冬林明知曾宪伟已饮酒过多,仍然要曾宪伟驾驶租用的湘N7ww58福克斯小轿车送他等三人前去黔城,在行驶到双溪镇新市场门口时,见到双溪镇副镇长唐自良和镇政府正科级干部易岸,便又停车邀约他们到一起到黔城娱乐,而唐自良、易岸两人闻着满车酒气,在明知曾宪伟是酒后驾车并醉意十足却没有制止,而是欣然上车,心安理得,一同前往。

      当车辆前行不到几公里,即洪江市双溪镇煤矿门口处时,曾宪伟因醉酒失控,将二位年逾花甲在公路边散步谈心的老姐妹俩当场撞倒,一个当时死亡,还有一个当时没死,报警两小时后交警才赶到,后来也死了,可是曾宪伟却不停车救助,反而加速逃逸,同乘的潘冬林、唐自良、易岸等人知道撞人了也不予制止。当车辆又前行不到约500米时,将我儿子易志明乘坐的一台二轮摩托车撞倒,致我儿子易志明当场撞飞在水沟里,由于无人抢救而死亡,摩托车驾驶员石光明则身受重伤。可是曾宪伟继续驾车逃逸,车辆行驶到黔城后曾停车,潘冬林、唐自良、易岸和另一乘车人黄爱宏(据说是沙湾乡樱桃村人)下车,他们不仅不阻止此时已成为交通肇事逃逸后犯罪嫌疑人曾宪伟,也没有及时报警,又放任其继续驾车逃逸。曾宪伟在逃逸中又将一辆轿车挂伤,被撞轿车驾驶员见状便追击,直到曾宪伟将车开到水沟无法动弹,才被尾追而来的驾驶员和群众围住制服,并交由洪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民警处理,洪江市交通警察大队对其刑事拘留后被以危害公共安全罪移送起诉,现在已开庭审理,据说在芷江开庭没有通知我们到庭。

      事发之后,交警队以及政府部门两次通报案发情况,但两次说法不一,导致受害方情绪激动。首次通报是事发第二天,交警组织协调时,告知受害方案发当时肇事车上只有一个人,因为跟受害方掌握了解的情况不一致,引起反感,在哄闹中,才逼得市政法委副书记冯进军第二次通报情况,说肇事车上当时乘坐有五个人,其中两人即唐自良、易岸系跳车,另外两人系在株山加油站下车,最后只剩下驾驶员曾宪伟一个人在车上。但仍然因为跟受害方了解的情况有出入,受害方觉得政府有意隐瞒事实真相,但强忍怨怒,同死难的两姐妹家属一起接受着洪江市有关部门的协调处理,死难的两姐妹家属每户得到贰万元的赔偿,安葬后又各拿了贰万伍仟元。而作为年轻力壮在醉驾逃逸途中惨遭横祸而死的我的儿子,两万多元连起码的开支都做不过来,所以无法接受。

      多次调解都没有追究安监局拿了三瓶酒鬼酒给司机喝及同桌饮酒、同车同乘的有关人员的责任,赔偿问题遥遥无期,一直达不成协议,于是,在万般无奈之下,怀着对上级领导的信任以及对当地政府的怀疑,走上了上访之路。我们首先到怀化市政府请愿,其中代表得到了有关人员的接待,劝告大家耐心等待解决,但等了很多天不见动静,这样,我和儿媳彭品德、女婿瞿仕忠等三人上访到北京国家信访局,在得到初步承诺督促解决后,三人被遣返回家,但依然没有下文,我和儿媳彭品德、大女儿易贵香、二女儿易美香、孙子易国良等五人只好再次来到北京,直奔中南海,受到了有关部门的接访,在怀化市驻京办的工作人员反复承诺后,五人怀着对上级部门的无限信任,返回家乡等候依法处理,然而,事隔多日,不见动静,我和儿媳彭品德、大女儿易贵香、二女儿易美香第四次上访,这时已经是死者冤死两个半月之后的9月18日了,谁知还没出北京火车站,就被驻京办的刘主任、双溪镇党委书记段书记、双溪镇政法书记周书记截住,接着就被劝回,20日在洪江市等到很晚才见到了市委第三把手粟书记,他告诉我们要三天后给予答复,因为是中秋假期,我们也理解,但等了整整五天,不但没答复,连电话也不接,第六天白天,死者女婿邱云海被当地公安以其失盗电脑需到派出所认领为由,诱使他自投罗网,到了晚上,我的家被二十多个警察团团包围,在万分惊恐之下,我和儿媳彭品德、大女儿易贵香、二女儿易美香以及孙女易朝凤深觉灾难当头,冒死逃离家园再上北京,但火车才到河北保定车站我们一行五人就被洪江市的公安在车厢包围,并随原车被押回洪江,彭品德、易贵香和我被直接送进了洪江市看守所,我因为年事已高过七旬,加上血压奇高而被遣送回家。为讨说法,死者儿子易国良第六次去往北京,结果不知所踪,向公安机关报案,才知道在北京被关押了。

      我不明白,作为受害者家属,我们要求有关部门公开事件真相,责成相关人员依法进行赔偿,根据刑法和民法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何错之有?我们认为,有关职能部门在事件真相的公开上遮遮掩掩却欲盖弥彰,矛盾百出,怎么可以服众?在协调赔偿问题上,有关职能部门竭力回避同桌饮酒、同车同乘人的责任,赔偿怎能依法进行?在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和行政法律责任方面,则怠于作为,让本来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共犯的人逍遥,连起码的组织纪律处分也没有。甚至在不对同车上的另一人黄爱宏进行询问的情况下就草草将曾宪伟移送法院审理,而直到开庭审理时,却仍然没有告知受害方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起诉,完全违背了法律的规定。特别让我难以理解的是,现在死者仍然躺在医院的太平间,生者为了事件真相,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时,竟然因为上访而被关押,进了看守所却没有向家属出具任何法律手续,法律在哪?良知在哪?
 
                                                                                                        易和友
                                                                                                                     201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