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帖案引出的“国家秘密”案:虚报注册资本罪嫌疑人第五次“查无此人”

 

 

1028日上午又一次与杨金柱律师到湖南益阳市第二看守所要求会见涉嫌虚报注册资本罪的陈玲,看守所民警查看电脑后仍告查无此人。这是第五次查无此人了。之前以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名义出具的拘留通知书载明陈玲羁押于益阳二看,逮捕通知也说陈玲羁押在益阳二看,难道其地遁了?蒸发了?抑或被躲猫猫了?


下午从益阳回长沙,打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石副局长电话,仍然被告知逮捕通知书载明陈玲羁押在益阳二看,就不会错。律师要求会见,石副局长称涉及国家秘密,不准会见!


我问石局长什么时候可以会见:我都跑第四趟长沙了,就算按照公安机关的说法,涉及国家秘密了,也得让律师见吧,什么时候才让见呢?石局长表示说不好,我这么跑去跑来的也不容易,如果在侦查阶段什么时间可以会见了,就电话通知我。


虚报注册资本罪涉及什么国家秘密啊?难道公安机关对女同志也刑讯,把陈玲打坏了需要养好伤才让律师见?

 

第一次持会见通知书到看守所要求会见,民警查看电脑后表示“查无此人”,并应律师要求盖章证明。

第二次持拘留通知书到看守所要求会见,民警查看电脑后,仍然告知查无此人。第三次、第四次持拘留通知到要求会见,看守所仍然告知“查无此人”,但不给盖章证明了。


 尽管律师持拘留通知书到益阳市第二看守所查询并要求会见多次被告知“查无此人”,具名“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的逮捕通知书仍然通知陈玲家人其羁押在益阳市第二看守所。然而,律师10月28日持逮捕通知书再一次到益阳市第二看守所要求会见时,民警查看电脑后,第五次告知“查无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