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络、报纸等媒体报道称,在湖南永州一农民因“准备上访”被行政拘留10天。永州市公安局冷水滩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称,唐封银夫妇“准备上访,其行为扰乱了公共场所秩序”。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第1款第2项,警方决定对唐封银作出拘留10天的行政处罚。唐封银的妻子大呼冤枉:“难道找记者犯法?我们也只是‘准备上访’就被拘留,如果‘上访成功’那还不是要判刑?”(据《南方都市报》、《中国315诚信网》)

在这转型社会中维护社会稳定当然至关重要,但如果某些政府官员为了追求政绩,就把制造“不稳定”的因素全都强加给上访者或者准备上访者的话,笔者认为这是一种错误的认识和做法。我们的政府及官员为什么不以正确的心态对待自己所认为“不稳定”因素的这些制造者?不想想为什么会有如此矛盾错综复杂、急剧增多的社会不稳定的因素呢?其归根结底都是因为某些政府官员对公权不合理使用,或者说滥用公权所形成。像山东新泰官方将上访者关进精神病院;江苏盱眙县桂五镇农民上访,镇政府逼他们各交300元钱“信访保证金”;陕西省富平县两名上访农民被警察押着在广场上接受“公开处理”;江西万载县委书记陈晓平更是在公开场合宣称,凡是到北京非正常上访的,第一次训诫谈话并罚款;第二次拘留;第三次劳教。

显然,上述这些手段就是不合理的使用公权。这样不但不能求得稳定,赢得“主动权”, 反会事与愿违,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使事件升级、矛盾激化,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严重损害了国家形象。

宪法规定,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国家工作人员有控告、申诉、举报的权利,也就是说,上访是公民的合法权利,为宪法和法律所保障。那为何公民“准备上访”也能招来“祸灾”呢?

笔者认为,政府及官员要想想公民为什么要上访?不是一味的打压、追求所谓表面的稳定或政绩,那将是对国家、社会极端不负责任的,是真正制造社会未来矛盾的起端。其实公民上访或者准备上访都是出于对合法权益的维护和对公平正义和追求,出于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俗话说道好:“未到伤情处,不到衙门口”。 他们权益当地在得不到解决的情况下,才不得不选择上访,上访无非也是想通过上级机关监督和纠正地方不作为和乱作为的行为,保护自己的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他们这样做可以防止官僚腐败、巩固基层政权、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也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国务院近日印发了《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其中重点强调行政机关要依法行政。可在10月7日湖南永州冷水滩公安分局竟能公然践踏法制,侵犯公民合法权利。这种依靠强权压制上访的方式,在表面稳定的地底下,是矛盾的喷薄欲出;只有公平、公正地执行法律,保障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利,让权力受到应有的监督和制约,让每个公民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渠道畅通,才能实现真正的社会稳定。

作者:许小军(法律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