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长“双起论”是不是恐吓舆论
华商报 
■ 毕诗成

一篇据说出自重庆市公安局局长王立军的讲话稿近日在网上风传。内容提及“今后凡是报纸歪曲事实真相攻击我市公安机关和民警的,就以公安机关起诉报社,民警起诉记者”,并称之为“双起”。一时间“双起”成为网络热词,有评论称这“让舆论齿寒”,商都网评得更狠———
“双起”是对报

社和记者的暴力恐吓。

有媒体调查“坐实”,这是王局长在重庆市公安局党委2010年第22次会上的讲话,意在“专题研究民警维权工作”。通读王局长讲话稿,专题研究为警察撑腰维权,倒也令人心生敬意。要害在于,王局长讲得兴起后的一些豪言壮语,确实让人不能理解,是激动失言,还是真心逻辑?是维权焦虑,还是威权外露?

没人否认,警察也有使用法律武器起诉媒体和不良记者的权利,问题是,谁来界定“歪曲”?如果界定的权力掌握在被监督者手里,那恐怕每一篇批评报道都是在“抹黑”某些光辉形象。现实的纠结是,很多负面报道一出来,当事机关总能找出一两个借口,说你
“歪曲事实”,说你“恶意炒作”,轻则辟谣否认,重则对记者搞跨省追捕、网上通缉、异地拘留……这两年此类荒唐事特别多。很多时候,舆论监督比民警维权脆弱多了,当前主要矛盾,显然并不是媒体如何嚣张地欺负民警,解决权力泛滥对于舆论监督的压制,才是当务之急。

或许有人说:“双起论”是要通过法律渠道解决民警维权问题,难道有错吗?舆论是不是敏感过度了!真是杞人忧天吗?王局长解释“双起”时说,“我们不是不懂政治,因为政治上我们没有驾驭权。但他如果把政治变成法制,这是我们的强项。如果他要把法制过程当中的问题变成案子,咱们搞了这些年案子,他行吗?搞政治我们只有一半的主动权;进入法制轨道,我们就有了全部主动权;要把这事变成案子,他就是观众了。”———
这或许是王局长“失言”最离谱的地方了!每一个行业都有自己的“强项”,如果媒体“歪曲报道”进入法制渠道的结果,就是变成“案子”从而被对方变成“观众”,我们又如何相信这是鼓励“正常通道正常手段的正当维权”?

看到这些言论,老实说,我真不希望它出自于重庆打黑颇得一些民心的王立军局长之口。我也尝试以极大善意猜测,这一定是“内部讲话”遭到别人“恶意”外露吧!又一想也不对啊,“内部讲话”就可以遵循这样的逻辑吗,有些时候不是“内部吐真言”吗?更关键的命题是:这到底是王局长失言之语,还是很多警察的真实之意?

警察是“舍小家为国家,舍一人为大家”,新闻记者是“社会航船上的瞭望者”,从公共利益而言,实在找不到舆论监督和法治建设发生对立的理由,除非触及到的不是公利。实际上,在重庆打黑过程中,媒体报道是减轻而不是增加民警的压力;实际上,在当下社会中,媒体报道是呵护了而不是削弱了民警的权益。在并没有迹象表明媒体恣意侵害警察合法权益的背景下,突然强调要搞“双起”,或许只能归结为对于舆论监督深层意识里的一种敌意,起码是缺乏了必要的善意。纵然不能轻易认定为是对舆论的一种恐吓,却也是舆论监督不堪承受之重。

王局长文风很好,讲话的逻辑起点也不是要与媒体制造对抗,而是全方位为警察维权,但客观上释放了不好的影响,可能会让监督者背负起“双起”的精神枷锁。这显然不是“创造条件批评政府”,而是为羸弱的社会监督创造了障碍。期望王局长能对此有所回应,也期望不要将包括笔者在内的言论视为“歪曲事实与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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