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湖南”的公开谴责


杨支柱

 


杨金柱律师今天公开谴责这个,明天公开谴责那个,终于招来了湖南律协对他本人的公开谴责。而湖南律协对杨金柱律师的公开谴责,又反过来激怒了律师群体,引出了一大批知名或不知名律师对湖南省律师协会的公开谴责。一时之间“公开谴责”满天飞,成为“法治湖南”的一大景观。


这次湖南律协对杨金柱的公开谴责虽不若最高法院核准被刑讯逼供屈打成招的“黑老二”樊奇杭的死刑判决、而出卖并诬陷自己律师的“黑老大”龚刚模却只判无期徒刑那么令人震撼,但是在中国律师史上恐怕也是可圈可点的:在没有举报人的情况下应非法剥夺犯罪嫌疑人权利和律师权利的警方要求对辩护律师进行秘密调查,对杨金柱律师委托代理人出席听证会“不予批准”,对证人出席听证会“不予批准”(收下了书面证词,但估计既不驳斥也不采纳,仍然按听证会前早就准备好的处分结果予以公布),律师事务所收费“超标”只处分律师个人而不处分律师事务所及其负责人,以保护委托人为目的的政府“指导价格”作为指控律师多收费的标准却又不责令律师事务所退费(不是退出所谓“多收”的部分,而是应该全退;因为该律师事务所已将杨金柱律师除名并禁止他继续为已受理的案件提供法律服务。),将律师抗议警方非法剥夺犯罪嫌疑人权利和律师权利的言论跟欺骗客户的广告行为混为一谈定义为“不适当宣传”
……


除了湖南律协这些可圈可点的事迹,我这个证人的身份也极大地增强了湖南律协对杨金柱“公开谴责”的喜剧色彩。我是犯罪嫌疑人陈玲丈夫杨建农的堂弟,杨金柱律师担任陈玲虚报注册资本案的辩护人是我介绍的。尽管我的想法时常跟杨建农、陈玲的亲兄弟的想法不一致甚至相反,但是由于我的法学专业背景和“不适当宣传”方面的能力,我仍可获得杨建农老母、儿子和姐妹同等的信任,反对我的观点的堂兄也只是担心我的“不适当宣传”好心帮倒忙。我提议请哪个律师,给律师多少钱,都没有遇到任何阻力。因此我说我可以代表当事人家属作证,一点都没有吹牛的成分。


政府对律师收费的“指导价格”本来目的是防止当事人因为急迫或无知而受律师漫天要价的损害,退还多收的费用应该是处分律师事务所或律师(要看是律师事务所收费还是律师个人收费)的前提(如果没有多收因而应该退还的钱,凭什么处分律师事务所或律师?),结果我却代表当事人不远千里跑到律协去证明杨金柱律师没有多收费!各位网友说说这湖南律协是不是狗拿耗子?


湖南律协狗拿耗子,当然是因为有来自上面的压力。因此我跑到长沙去作证,其实也是给湖南律协减压;因为来自对立面的压力是可以部分地相互抵消的。正如众多律师公开谴责湖南律协对杨金柱的公开谴责,同样是替湖南律协减压。


本来,请律师是为了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不被侵犯;如今,我却代表犯罪嫌疑人家属跑到长沙去给杨金柱律师作证,维护律师的合法权利不被侵犯。到底是谁保护谁呀?到底谁为谁提供法律服务呀?本来,律协应该是律师自治的组织,维护律师权利是它最重要的任务;如今,湖南律协却成了按照某人意志打压会见权被严重侵犯的杨金柱律师的打手。本来,帮律协抵抗外来压力的正常方式应该是支持它、声援它;如今,律师们却不得不用公开谴责的方式来帮助它抵抗外来压力。这是怎样一个颠倒的社会!这是对“法治湖南”口号莫大的讽刺!


这满天飞的“公开谴责”,说到底是对“法治湖南”有名无实的公开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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