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永同昌集团老板张宗真合作的悲惨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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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农民工包工头的遭遇和控诉

 

一、与永同昌集团老板张宗真多年合作,搭进全部身家。

出生在福建省著名的建筑之乡永泰县,余能松从16岁起就开始离开家乡外出打工做工程,后来自己成立包工队带领家乡的农民工在闽北一带承包工程,1997年回到福州承包工程。1997年至2000年期间,永同昌集团老板张宗真在福州做地产开发项目,余能松在其公司也承包了一些零星的附属工程。由于余能松工程成本低、工程进度快,而且为人憨厚、勤勉朴实,为张宗真的公司节省了大量的工程支出、降低了开发成本,两人逐渐发展为长期合作关系。

2000年,张宗真进军北京拿下几个开发项目,希望余能松继续带队伍到北京承包其附属工程。当时被拖欠了100多万元工程款的余能松,不情愿地跟着北上。

2003年开始,余能松逐渐将施工队伍的骨干全部调往北京,先后承包了永同昌公司控股或参股项目公司开发的西国贸汽配城、卡布其诺、丽景、晨谷苑等多项开发项目的附属工程的施工。经过余能松及施工队的没日没夜的辛苦工作,这些项目陆续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

2007年底至2008年初,为迎接奥运会,在张宗真资金极其紧张的情况下,作为表兄弟,余能松答应为西国贸酒店的装修工程垫款施工,以保证该酒店在奥运会前如期开业。为兑现承诺,余能松装修队伍日夜加班,边设计边施工,酒店装修工程终于在奥运会开幕时间提前2个月交付使用。

西国贸酒店交付使用和开业后,张宗真突然翻脸,多次声称余能松工程款已多拿或没有可付的工程款了。2008年12月28日即春节前,众多农民工等着拿工资回家过年,张宗真提出要在他事先写好的《承诺书》上签字方可拿工程款,并要求用余能松的房产等权益作抵押,才向余能松支付600万元工程款。

后又经多次协商,张宗真答应在2009年初先给余能松工程款2000万元,用以支付余能松在外面赊欠的材料款和工人工资,剩下的工程款等双方对账完再给。2009年春节过后,余能松多次向张宗真索要长期拖欠的工程款,张宗真均以工程款已经全部支付为由不予对账、不予付款。

二、假借司法机关之手,定了余能松的罪就可以赖掉近亿元的工程款,张宗真包藏如此恶毒的祸心,路人皆知。

为了如期完成工程,余能松不得不将多年辛辛苦苦攒下的积蓄拿出垫付越来越多的工程款和民工工资,工程后期,余能松已经无力支付拖欠的材料款和民工工资,面对年关,处境十分艰难。根据永同昌公司方面和余能松工程队双方相关人员签字确认的预算或结算文件,张宗真掌控的项目公司至今尚欠余能松施工队1300多万元,加上张宗真故意搁置账款、不予核对的工程,共计欠款9000多万元。这其中包含了许多民工工资、材料商的材料款和余能松近二十年积攒下来的全部家当。张宗真却心安理得地享受着这些农民工辛勤劳动和全部心血给自己带来的财富和荣耀。

张宗真在明知其公司与余能松存在工程承包关系的情况下,是长期合作关系,却隐瞒真相,精心策划,捏造事实,以涉嫌职务侵占罪为由,向北京市丰台公安分局诬告陷害余能松、刘桂钦和徐德章,目的就是将余能松等人抓起来,使其所欠的巨额工程款无人讨要,最终赖掉巨额工程款。

2009年7月29日,翻脸不认人的张宗真,指示其弟弟谎报余能松职务侵占,将余能松在过去几年中从永同昌公司领取的的多笔工程款(这些工程款每一笔都对应着余能松施工的具体工程内容),诬为侵占永同昌公司财物,通过公安机关将余能松刑事拘留,送入看守所。

刘桂钦作为余能松的妻子,长期在余能松承包的工程项目中负责给工人发工资、申领工程款、买材料等工作,也被以职务侵占罪错误拘留(现取保候审);徐德章作为刘桂钦的外甥,长期负责为余能松开车、管理施工现场、采购工程材料,以及余能松、刘桂钦安排的具体工作,同样被以职务侵占罪追诉(被拘留37天后因检察院不予批捕而取保候审)。余能松工程队像刘桂钦、徐德章这样的管理人员,共有二三十人,都是自己的亲戚朋友,受此牵连,不仅失去了工作的机会,连基本生活都受影响。他们更希望朗朗乾坤能够有昭示真相,彰显公正的时机。

在公安机关侦查期间,张宗真为老板的永同昌公司无视余能松只是带着自己的施工队伍向永同昌公司承包或分包工程,永同昌公司只是根据余能松承包完成施工的工程量向余能松支付工程款,双方根本不存在任何雇佣关系、聘用关系和劳动合同关系,永同昌公司也从未给余能松及其带领的施工队任何人提供过工资报酬和劳动保险的事实,有组织有预谋地作假证,作伪证,伪造各种任命文件,诬称余能松是其公司员工,而不提供反映余能松与永同昌公司之间真实承包关系的证据,比如双方签订的承包合同、工程签证资料等,致使余能松被以职务侵占罪错误拘留、逮捕(目前已起诉至丰台区人民法院)。

2009年7月,余能松被丰台公安机关以涉嫌职务侵占罪为由刑事拘留后,张宗真就开始派人私自处置余能松购买的工程器械、工程材料和私人财产,对余能松及其工人的住房断水断电,逼迫余能松工人和家属无处容身,以极为卑劣、残暴的手段驱散余能松施工管理人员。

张宗真为了谋取余能松的工程款,利欲熏心,不择手段,达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但余能松承包工程的事实终究不会改变!有大量的证据和事实可以证明,余能松根本不是永同昌建设集团公司的员工。无论张宗真的永同昌建设集团公司单方面任命余能松的什么“总经理助理”或者其他任何职务,余能松都是以包工队或施工队的名义承包或分包永同昌公司开发项目的附属工程,并根据自己施工的具体工程内容,向永同昌公司申领工程款。余能松从永同昌公司领取的每一笔钱,都是与自己完成的具体工程内容相对应的工程款,是经过永同昌公司各部门层层核对、审批后,才领取的,双方是一种事实上的施工承包关系。余能松没有任何职务,更谈不上以职务便利侵占永同昌公司的财物,根本就不存在对永同昌公司财产的职务侵占问题!

三、黑心开发商张宗真的一切努力都是以违背良心和良知为代价,换取血淋淋的金钱,无视商人和企业的社会责任,无视这些举动的恶劣社会后果。

这起冤案的发生发展,究其原因,是张宗真利用其承发包的强势地位损害处于弱势的余能松,虚构余能松具有永同昌建设集团公司职务的假象,以利事后伺机借故强取豪夺,最后侵占包工头余能松及广大农民工兄弟的劳动果实。

根据余能松自述,几个月前,张宗真就托人传话给余能松:“余能松如果不妥协,弄个罪名关你十年八年很容易,随便用些关系就让你身败名裂,倾家荡产,妻离子散,家破人亡!”一个目无法纪、肆无忌惮的史上最黑最邪恶的开发商的丑恶嘴脸从此昭然若揭!

张宗真的恶劣行径,已经给余能松及其家属、农民工兄弟造成巨大的伤害和经济损失,也给北京的和谐稳定留下了极大的隐患。

余能松作为一个农民工出身的包工头,经过十多年的打拼,本来积累了一定的财富。在承包永同昌公司北京开发项目的附属工程期间,这些积累几乎全部垫了进去,同时还向亲戚朋友借了几百万元垫资承包施工。结果因永同昌公司的谋财害命,余能松不仅所有家底全部搭进去,甚至连人也搭了进去不说,还欠一身的债务。

更让人于心不忍的是,在余能松承包永同昌工程期间,因永同昌公司拖欠工程款,导致余能松欠着长期跟着自己干的众多农民工兄弟的工资,以及向自己承包的工程提供材料的材料商(其实也多是农民工出身)的材料款,累计1000多万元。一些材料商被欠材料款达二、三百万元。在余能松被陷害的一年多时间,这些长期领不到工资和材料款的工人和材料商不时询问我们“老板什么时候能够出来?”,直让我们痛不欲生!有些农民工已经跟余能松干了十来年,在十来年中,余能松每年都会给他们结清当年的工资的;余能松此次被陷害却导致这些农民工经过了两个年关还无法拿到自己的血汗钱!有的农民工无奈起诉永同昌公司,该公司还不认帐,称与这些农民工兄弟没有关系,罪恶啊!!!

在余能松被抓后,无法向余能松讨要工资和材料款的广大农民工和向余能松承包的工程供应材料的众多材料商,曾经集体到永同昌公司讨要他们的工资和材料款。该公司又不给钱,说无法确认他们是否有工资和材料款被欠,导致众多农民工和材料商欲哭无泪。而其中的一些农民工班组长,因为讨不到工资发给自己所带班组的农民工兄弟,甚至年都不敢回家过;而一些农民工班组长,为了向自己带出来干活的农民工兄弟有个交待,不得不自己贷款给他们发工资。

当了解到余能松所带的农民工班组长竟然贷款给农民工兄弟发放工资时,我们深深地感到了农民工的良善。同样作为农民工出身的余能松,从来不曾亏待过自己所带的农民工兄弟!然而,与此形成强烈反差的是,作为房地产开发商,身为大老板的张宗真,为了侵占余能松的工程款,竟然对自己的亲表弟痛下其手,谋财害命!(余能松不仅是张宗真的亲表弟,余能松的母亲还是张宗真的契娘!)

种种事实证明,张宗真为了侵吞余能松的工程款,不惜兄弟反目,背信弃义,恩将仇报,昧着良心诬告陷害余能松,有违天道,天理难容;其行为不仅严重侵犯了余能松等人的人身权利,而且严重危害了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在此,我们谨请求领导敦促相关部门立即撤销对余能松的错误追诉,释放余能松,还农民工兄弟一个公道!同时,我们也郑重举报张宗真及其公司有关人员对余能松及刘桂钦、徐德章的诬告陷害,希望有关部门予以查处。

我们更相信在文明进步的中国,张宗真的企图和妄想一定不能够得逞,英明的司法机关也能够识破其阴暗肮脏的动机,尊重事实和法律,作出符合事实和法律的公正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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