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村民发帖维权被判数罪入狱5年_百姓记者_新浪博客 02/18/2011 原文 “替公安机关抓获通缉犯一事,本应受到表彰的,但赵却被判寻衅滋事罪”,赵玉新的一审辩护律师郝臣之认为,赵玉新有些行为确实有不合法的地方,但是他的行为不构成判决书上的罪名。 二审代理律师张凯明确指出,这是典型的 因言获罪 案例。上网维权,这是公民 … 需翻墙软件请发电邮(最好用Gmail)到:fanqiangyakexi1ATgmail.com 所在分类:公民博客标签:言论自由 相关文章 天涯行路|有些“谣”,不辟更好 【404文库】“你不删除帖子,后期我们公安机关再找你联系”(外二篇) 电影少女放浪记|一个野生记者的一年 风声OPINION|记者报道爆炸现场被阻挠,有志于新闻的年轻人应该感到鼓舞,而不是沮丧 【404文库】同州府|西安网友接到燕郊警方删帖电话“你不删,后期我们公安机关再找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