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网络通信自由致全体中国公民的公开信 03/26/2011 原文 中国的宪法也规定,公民有 言论自由 。这种自由应该包括寻求、接受和传递 信息 的自由。中国在《宪法》也中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最近又在《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中鲜明提出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体现了对上述国际原则的认同。 … 要翻墙?(发邮件到Gmail):fanqiang70maATgmail.com 所在分类:公民博客标签:自由,公开信,言论自由,公民 相关文章 西坡原创|停滞,是不知不觉发生的 卖杏花|“猫一杯”猝死的真正原因 天涯行路|有些“谣”,不辟更好 【404文库】“你不删除帖子,后期我们公安机关再找你联系”(外二篇) 电影少女放浪记|一个野生记者的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