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公权力作伪证:无人追究,无法追究_法通律师_新浪博客 04/19/2011 原文 公权力 作伪证:无人追究,无法追究 作者: 南方周末记者黄秀丽实习生杨佳瑜2011-01-27 11:35:50 来源:南方周末相关新闻最大问题是 公权力滥用 地方政府的 公权力 必须依法行使【法眼】执政党行使 公权力 如何监督标签 公权力 伪证追究 … 定期获得翻墙信息?请电邮订阅数字时代 所在分类:公民博客标签:公权力,权力垄断 相关文章 犯犯之谈|一件令我恐惧、愤怒、绝望的“小事” 【异闻观止】湖南近140名一把手配偶接受廉政教育 麦杰逊|24岁大专生当国企副总的瓜 亮见|2024年第一狂人孙奥,要火了! 竹不倒|一言不合就要查你,普通人瑟瑟发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