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承认某种特定的哲学思想和政治观点,作为人们获得各种专业知识学习机会的条件,实际上就是将剥夺教育机会作为一种胁迫手段,压制和侵害人们在哲学和政治问题上的思想和言论自由。用这种方式压制人们的思想和言论自由,可以说是 ….. 在《月旦法学》、《 法学》及《战略与管理》等杂志发表学术论文十余篇,并在《联合早报》、《南风窗》及《改革内参》等媒体发表评论文章一百余篇。曾赴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学院、美国南卡罗来纳大学法学院访问、讲学。 发布在: 学界动态 标签: 公开信, 取消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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