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金紫荆广场上飘扬的中国国旗与香港区旗(20/2/2010)

金紫荆广场每天举行官方的升旗仪式。

香港九龙城裁判法院星期六(7月23日)决定将一名在金紫荆广场试图焚烧中国国旗的内地老翁送往精神病院。

74岁的朱荣昌星期五在香港金紫荆广场把中国国旗从旗杆上扯下点火,但马上被制止。

这是香港政权移交以来,首例内地人在香港因破坏中国国旗而被起诉的案件。

香港警方称,朱荣昌星期五刚从中国内地抵达香港,随即前往金紫荆广场破坏中国国旗。

香港媒体报道说,朱荣昌在被警察制服后极力反抗,并高呼“打倒共产党”。

朱荣昌星期六在法庭上称,他烧毁的是“马克思的旗”,不代表中国;“孙中山先生的国旗”才代表中国。

法官决定将朱荣昌送往小榄精神病院拘押,并将将案件押后至8月5日再审,以等候医生提交精神报告。

香港《国旗及国徽条例》规定,任何人公开及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或国徽,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最高5万港元罚金和有期徒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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