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好的婚姻能使两个人的资源组合达到最大的双赢。那么什么样的婚姻制度能达到这种最佳优势配置呢?

一般情况下,人的性行为必然地受到当地风俗、法律、道德伦理的约束和限制。当今绝大多数国家都实行一夫一妻制。也有一些国家认为一夫多妻制的模式是合法的。一妻多夫制的模式也被一些社会认可。实际上,在国家机构产生前,一夫一妻制就被绝大多数传统的人类社会所接受。即便是在官方认可一夫多妻的社会里,多数男人在一段时间内仍只有一个妻子,只有特别富有的男人才会同时娶回和供养几个妻子。

除此之外人的性活动还受经济学、社会学规律的自然安排。一夫一妻制是最佳的性资源配置方式,这种最佳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一夫一妻制可以保证繁衍生命的最大化,。一夫一妻制用婚姻的形式使性伴侣相对固定下来。这减少了雄性之间为争夺配偶,而进行的无休止的竞争,留下了更多合作空间和养育子女的时间和精力。从这一点上说,一夫一妻制正是保证人类取得竞争优势的关键。其次一夫一妻制有利于社会稳定。一夫多妻必然导致性资源失衡,从而引起整个社会的动乱。因此即使不同的人类文明之间互不交流,都会自然而然的发展为一夫一妻制。如果人为地打破这种平衡,社会动乱必将发生。有的社会学家指出:2435岁之间的未婚男子,较之同年龄段的已婚男子,犯谋杀罪的可能性要高3倍。假如未婚又伴随低收入,犯罪的可能性将比已婚者高20倍。假如过剩的男子太多,他们就有可能形成一个集体,从而把社会推入混乱,乃至崩溃。我们不妨来看个例子。

18511868年,中国淮北地区爆发捻军农民起义,被有些学者称之为“男人过剩引发的战争”。据史料记载,当时由于天灾人祸,大量的人死于非命。为了应付天灾人祸,这些地方的人们采取溺死女婴的手段,以解决粮荒问题。据当时的统计数字,在1000个女婴中,就有300个被溺死。到19世纪后50年,淮北地区的人口比例,竟达到了129(男)比100(女)的可怕程度,大量的年轻男人极度过剩。至少有25%的男子终生讨不到老婆,再加上富人纳妾,又使得1/10的妇女从婚姻市场消失。大量的过剩男子,为土匪提供了天然的兵源,当地一位官员把光棍儿、土匪、私盐贩子,通称地方的“三蠹”。到了1851年,灾乱演变成了大规模的武装起义,在这一次叛乱的最高峰,因娶不到老婆而加入捻军的男子,竟多达十万人。人的性行为变成了一个复杂的社会过程。本能在人类的性活动中,完全不象其它动物一样占有支配地位。从社会进化的角度看,同性恋、物性恋、卖淫、偷情等等现象,都是带有本能冲动的个体对社会性资源配置制度的补充或说“反抗”。

所以,人为打破性平衡是有害的,只有达到资源的最佳配置才可能实现社会稳定和谐发展。

生育资源的配置是这样,社会资源的配置同样也是这样。那么一个社会的资源究竟该如何配置才能达到最佳效果呢?简言之:人尽其才,物尽其用而已。也就是说:社会资源应当掌握在最适合应用这些资源的人手中——譬如:把企业交给企业家、工地交给工人、土地交给农民、教育交给教育家、资金交给资本家……等等。

所以要将社会资源集中到最适合应用这些资源的人手中,起码有这些理由:首先,只有这样,才能降低交易成本。由于交易是有成本的,在不同的产权制度下,交易成本不同,从而对资源配置的效率有不同的影响。因此,为了优化资源配置,法律制度对权利的初始安排或重新安排的选择是重要的。权利配置能够促使交易成本降低,从而有利于市场机制对经济运行的调节,实现效率最大化。其次,只有这样,才能确立经济活动的竞争规则。在竞争规则中,产权明晰是最重要的内容,如果产权不清晰,市场的激励机制无法形成,市场效率得不到实现。因此竞争规则是至关重要的。最后,只有这样,才能形成有效的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一旦合理的产权制度建立起来后,人们利用资源的损益边界都将明确的界定,这不但可以形成有效的约束机制,促使人们在经济活动中尽力降低资源使用的成本,从而减少无效率的活动,而且也将产生一种有效的激励,激励人们在经济活动中最有效的使用自己的资源以最大限度地获得收益,从而大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这种将有限的社会资源集中在最适合使用它们的专家手中,实际上就是为了实现这些资源效用的最大化——这其实也就是我以前提到过的我们社会应当多养“母鸡”,少养“公鸡”的问题。

所谓“母鸡”就是指能直接为社会创造财富增加就业扩大再生产的那部分人,它除了包含生产第一线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外,更是指那些负责生产经营,使有限的社会财富达到最佳配置和最大产出的企业家。他们的作用就好像母鸡之于鸡群:担负着下蛋孵化扩大族群增加价值的重大使命。不用说,为了做大做强“鸡群”——我们整个社会的综合实力——我们必须将社会财富的大头交由他们支配,由他们去有效“孵化”这些财富,增加人民收入,增强国家实力。而所谓“公鸡”,则是指政府公务员,一个政府要有效运转服务社会当然离不开一定数量和质量的公务员队伍——这就好像鸡群中必须要有一定数量的公鸡来“踩蛋”才能保证那些鸡蛋受精孵化为小鸡。但是,这群人不能过多,他们如果数量过多的话,带来的直接后果将会是:首先,浪费资源,限制发展——在投资一定的情况下,“鸡群”里的“公鸡”多了,就意味着“母鸡”数量的减少;而“公鸡”是不能产蛋的,它们的增多和母鸡的减少意味着整个鸡群发展受阻甚至日趋萎缩——这就好比那个故事里的穷汉:如果他孵化来的小鸡都是公鸡,那他就只能吃鸡肉,而无法“鸡生蛋蛋生鸡”地做大做强自己的“事业”。其次,“公鸡”多了,还会出现“三个和尚没水喝”的效益,众“公鸡”彼此争权夺利无心尽“踩蛋”义务,结果只能是越多越乱,越多孵化的小鸡越少。不幸的是,我们现在的问题就是“公鸡”太多——就象在两性活动中男性太多会引发社会危机社会动荡一样,因为社会资源过多集中在并不能使之最大化的“公鸡”手中,也会引发社会矛盾乃至危机。

在人的生产上,我们通过自然选择,已经确立了正确的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制度。那么,在财富生产上,我们也有理由相信:通过市场竞争市场选择,我们的社会资源应当逐渐集中在那些能够使这些资源效用最大化的企业家和资本家手里。政府该做的事,是加快这一进程,而不是阻碍它——换言之:多养“母鸡”,少养“公鸡”!

(文章写于2009.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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