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20日 16:08:41

古代没有警察,类似警察的工作,由衙役们来做。各地的三班衙役中,有一班名曰捕班,又称捕快,就是专门干这个的。在那时,衙役是一种贱业,正经人一般不做的。在名义上,一介农夫也要比他们地位高些。做了衙役,三代之内不能参加科举考试,等同于优娼之类的贱民。但是,衙役毕竟是在官府做事,而且做的事,是管制老百姓的买卖。所以,虽然名义上贱,实际上并不贱,而且在一般百姓眼里,高贵得很,神气得紧。进了茶馆饭铺,跑堂的是不敢问他们要钱的,喝茶吃饭的,都得尊一声“捕翁”,或者老爷。衙役工资没有,只有一点微薄的补贴,但由于办案的缘故,实际收入可观,无论是在县上,还是在京师,活得都有滋有味,令人羡慕。所以,市井之人,想做衙役的相当多。但是,朝廷有名额限制,每个衙门,正经制役就那么多。怎么办?需求产生供给,就出现了帮役和白役。所谓帮役和白役,都是编制外的临时工,但想做这个,还得花钱买。一点补助没有,还得掏钱孝敬正经的衙役,尊人家为师傅。这样的人,实际上就是衙门里的临时工。

清代北京的治安,由步兵统领衙门管,因此这个衙门就得有衙役,自然也有帮役和白役,这样的人,北京人称之为圆扁子。好像是指他们手里的家伙,一种圆扁状的棍子。正式的衙役有链子,他们没有,只好用这玩意。在湖北,人称这些人为“四百二”,是说他们要花四百二十串钱来买这个位置。这些帮役和白役的存在,其实不是因为工作太忙,需要聘用临时工,而是因为衙役的工作性质,需要增加和扩大捞钱的机会,用临时工,不仅机会增加,而且保险,出了事情,往这些人身上一推,就一干二净。

原本衙役挣钱,靠的就是做“专政机关”的工作,可以凭借百姓的诉讼或者各类案件弄钱。反正你只要有事让他们碰上,不出点血是不行的。除此之外,常用的招数还有两类,一是借事索诈。即找个茬就讹诈一下,给钱,就拉倒,不给,弄来弄去,真的找个茬把你抓了。一旦落到他们手里,蹲在班房(原本是衙役临时休息的地方,后来变成临时看守所),可就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了。关于这个,有种说法叫做“贼开花”。只要出了大点的窃案,衙役们就找一个或几个殷实又没有靠山的富裕人家,强指人家为窝主,给钱就拉倒,不给就栽赃,弄假成真。二是钓鱼。也就是设计做局诱人犯罪,然后再来捉。

但是,这样的做法,肯定会激起民愤,乡绅们也会不满意。所以,朝廷一直都设法限制衙役们的作恶,以缓解政府的压力。有的官员,初来乍到,也会出面限制衙役,或者应舆论之情,惩戒一下作恶做大了衙役。既然作恶有风险,就得找替死鬼。帮役和白役,一方面是正经制役的帮手,是他们的延伸。有的时候,本该自己干的活儿,都临时工干了。不仅如此,临时工还可以扩大弄钱的场域,增加机会。多设点局,多找些土财主来讹诈。一方面临时工也是替死鬼。只要事弄大了,被都老爷(御史逮到,反映了上去),这些帮役和白役,圆扁子们,就肯定被推出来,开刀问斩。如果这些人见机得早,溜得快,就报告说,出事的都是临时工,不知法度,眼下已经畏罪潜逃,官府正在抓捕云云,事情也就不了了之了。

眼下,执法机关总是出事,一出事,百分之八十,总是临时工干的。警察里有临时工,城管也有临时工,工商税务,都有临时工。其实,听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讲,现在几乎每个机关,都有临时工,有的叫做实习生。活儿都是这些临时工干,正式的员工,袖手旁观。只要出了事,几乎问都不用问,就是临时工惹得祸。好像这样一来,整个机关就都没责任了。这样的临时工现象,不用说,是一种机关的恶性病,得了这种病,机关就成了旧时的衙门。这样的衙门,用不了多久,整个机件都会锈蚀,通道堵塞,运转,只能靠体外的循环。用不了多长时间,就要到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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