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网络社群:简单得可笑的群体构建

加拿大魁北克和蒙特利尔大学的一位电脑科学家西巴·帕克特曾提出一个表述,叫做简单得可笑的群体构建。互联网的价值绝大多数来自它作为群体构建的工具的作用,这一观察常常被称为里德定律(Reed’s law),它以戴维·里德的名字命名,内容为:随着联网人数的增长,旨在创建群体的网络的价值呈指数级增加。帕克特修正了里德定律,补充说其与开创一个群体需要的努力成反比。换句话说,如果建立群体仍很困难,则允许群体交流的网络的价值会受到损害,反之网络的价值则会受到补益。

在今天的中国,不论在何处,你都能看见人们走到一起彼此分享,共同工作。聚集一群人并使之行动原本对资源有极高的要求,使得广大范围内的群体努力都被置于一种制度的垄断之下。今天,跨越地域与阶层的分享与合作的工具终于交到了个体公民的手中。兴趣相同者开始利用互联网从事志同道合的事业。由此,一种新生事物开始在中国出现:它就是网络社群。它的化身数不胜数:字幕组、QQ群、豆瓣小组、维基百科、各种网上沙龙等等不一而足,共同构建着公民表达和行动的公共领域。

 

6.网络动员:虚拟的集会自由

对于集会与结社自由匮乏的中国,互联网加强了民众之间的联系与集体行动。近年爆发的多种集体抗议行动,初步显示了互联网作为一种组织民众的手段的作用。因为实地的集会仍然受到严格的监控,互联网成为一种替代性的活动场所。使用网络进行社会动员的主事者从政府到非政府组织、从团体到个人应有尽有,其扩散速度之快与规模之广更是超乎想象,例子不胜枚举。

对于政府来讲,数字革命最为直接、有力的警示效应是其对大众进行快速、大规模动员方面所具有的便利性。它只带有很少的等级制与核心指挥,堪称一种无组织的组织力量。在厦门PX事件、番禺垃圾焚烧事件、保卫粤语运动、上海火灾现场民众自发献花活动中,这样的力量一再显现。

 

7.网络监督:问责性技术

网络技术被用来拓宽公共领域,加强社会监督,创造一个更加多元以及自治的新闻、评论以及信息的空间。新的技术也是加大透明度和问责性、记录以及遏制官员滥权、侵犯人权和民主程序的强有力的工具,堪称一种问责性技术。视频分享、数码相机、论坛、博客和微博的结合,特别是中国网民对于人肉搜索的应用,为挑战和揭露滥用权力创造了新的可能性。它们也可以帮助网民更加方便快捷地了解政府的开支、立法信息和决策过程。现存的制度性的公民参与途径并不能满足公民的需求,而网络的存在恰好满足了人们的这一需要。

从近年来的情况看,网络作为社会公器,比较好地承担起了代表公众对腐败行为和不公问题进行监督的社会责任。典型案例包括近年因网络曝光而导致多位官员下台、众多普通公民主动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等,2010年召开的广州亚运会,更是一路伴随广州市民对整个运动会的监督,以至于有媒体评论说:广州亚运的操办是三大盛会(奥运会、世博会、亚运会)中唯一伴随着民众的公开批评和官员的公开道歉进行的。

当前,政府官员已经切实感受到了网络问责的压力。《人民日报》属下的《人民论坛》杂志在20105月做了一个关于当代中国官员的网络恐惧’”问卷调查,70%的受调查者认为,当代中国官员患有网络恐惧症;88%的受调查者表示官员的网络恐惧好事,说明社会进步了

8.网络问政:是否只能问问而已

2008年以来,网络问政一词见诸媒体的频率颇高,在2010两会期间,甚至还出现了一个新词微博问政。《新京报》总结出微博问政的四个新特征:代表委员履行职责的新途径、新闻媒体传播新闻的新形态、公民参政议政的新平台、新闻记者采访互动的新方式。

网络问政的一个标志性事件是胡锦涛总书记2008620日到人民网“强国论坛”与网友对话,并特别强调:“网友们提出的一些建议、意见,我们是非常关注的。我们强调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因此做事情、做决策,都需要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集中人民群众的智慧。通过互联网来了解民情、汇聚民智,也是一个重要的渠道。”此后,温家宝总理在2009228日,在全国两会即将召开之际,也来到中国政府网和新华网,与网友在线聊天。2010227日,温家宝总理再次来到中国政府网、新华网的访谈间,同海内外网民进行了两个多小时的在线交流,并与网民钩指相约明年还将再会。由此来看,每次两会前的网聊,很可能将成为高层与民众面对面直接交流的一个惯例。

总书记和总理都上网,对地方政府的示范意义是非常大的。从网友见面会、网上拜年到网络发言人制度,众多地方领导人力图向网民展示他们重视网络民意的形象。网络问政对中国的政治生活而言是一件好事,但更重要的是在现实生活中发力,依靠制度推进民主实践。在网络问政火热一阵之后,我们需要的是常态化、固定化和制度化的信息沟通、公民表达与社会监督。充分利用好网络民主这个平台,对于有效保障和实现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对于推进中国主政治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9.网络扒粪:迎头痛击社会诚信的缺失

越来越多的名人被扒粪,中国社会诚信的缺失遭到互联网的迎头痛击。道长李一的起家神话、唐骏的假学历、张悟本的养生陷阱在这场扒粪运动中被一一揭开,网络担负起重新塑造公共责任和公共道德的任务。

 

10.网民权利:在宽容和对话中共建中国互联网

在中国互联网发展中,政府与网民同样面临困境。网民的困境在于,一方面,网民正当权益未得到清晰界定,权利得不到应有保障。腾讯与360之间的那场臭名昭著的大战,赤裸裸地暴露了中国网民权利受到侵犯的惊心动魄的现状。另一方面,政府单方制订规则,加剧权利与义务的不对称。由于网民没有参与互联网管理规则制订,网民的权利没有得到充分的体现,网民普遍缺乏承担责任、自律自治的动力,放纵性地经常出轨。反过来,这更大伤害的又是网民自己的权益。

政府的困境则在于,想有效治理,但由于全能式地管理,反而管出越来越多的网络暴民。有学者统计,截止到200810月,政府14部门已推出60余部与互联网相关的法律法规,成为世界上该领域法律法规最多的国家。其中涉及内容监管的至少有16项。互联网治理正出现一放就乱,一乱就管,一管就死,一死就放的不良循环。

2010-2011年,整治手机涉黄、整治域名管理、整治个人站长、整治视频网站、展开微博实名等等,都显示了政府监管互联网的时候,缺乏宪法思维,忽视网络在实现民主政治、开展舆论监督、促进公民表达自由方面的作用。中国互联网要想进一步发展,需要政府与网民共谋利益,共同制订规则。政府方面需要明确,网民既是监管对象,更是服务对象,主要是服务对象。

 


本文由自动聚合程序取自网络,内容和观点不代表数字时代立场

定期获得翻墙信息?请电邮订阅数字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