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楼的马戏团的小丑一直埋伏在艺术殿堂的前厅和后门,好不容易闯进去了,他们也是提着裤子直奔厕所。

陆晨和几个朋友又搞了一个叫做“之王”的新乐队。这厮从马戏团溜了出来,化了妆换了一身打扮,企图摇身一变投奔自由世界玩跨界,先是翻着跟斗报考现代舞团,可人家嫌他腰太粗必须先回家减肥,又大练劈腿进军体操队,可是裁判告诉他自由体操也必须跟着音乐的情感来。于是他只好捂着劈腿劳损的下体,改去棉花俱乐部弹棉花。

以自由体操的标准,不大容易给马戏团小丑的表演打分。

“之王”的《野味难寻》到底算什么音乐?他们在豆瓣上自命为“世界音乐”当然是故意搞笑,反正迥异于顶马近年的路数,既不是《蒂米重返零陵路93号》的朋克,也不是《上海流行金曲十三首》的歌厅口水摇滚,大伙儿只好说他们是在搞实验。不过这顿野味里头,野猪头怪鸟蛋是有的,但熊胆猴脑欠奉,之王的野味并不算重口味:噪音和暴力采样拼贴是他们重要的特征,但走得并不远,与其说那是音乐的方向,还不如说是手段,更多的只是附和无厘头恶搞的情绪。

作为顶马的分支乐队,之王虽然在音乐风格上貌似与顶马截然不同,但那种恶趣是灵犀相通的。乐队原来叫“智力迟钝者之王”,“智力迟钝者”用来形容顶马前鼓手钟科,这位乐队元老后来去意大利留学,把“之王”这个发育不良的遗腹子丢给陆晨去养大。

陆晨是一个卓越的歌词作者和主唱,一个杰出的表演艺术家,一个样样干但没一样精的三流乐手,也是一个在思想上崇尚杜尚和约翰凯奇,但在实践上能力有限的前卫艺术粉丝。多年前他出过一张个人实验ep《做作得很自然》,封面有一只老虎,但陆晨似乎连老虎的胡须都没碰到,只是狠狠拔了几根野猪毛就匆匆结束了他的野生动物实验之旅,他一个人闭门造车的实验还是过于小儿科了。他弄了一首《3分44秒》的空白,给约翰凯奇加了一秒,这只能说是一个虔诚的文青意淫了一把大师,做作得并不太自然。

只有在摇滚舞台上,陆晨才做作得很自然,因为矫揉造作就是顶马的生命,顶马是中国两支敢于和善于矫揉造作的乐队之一,另一支是二手玫瑰。之王帮助陆晨圆了他在顶马没有做成的实验之梦,而陆晨又反过来用矫揉造作的恶搞弥补了之王残缺不全的梦境。

从顶马到之王,都不能仅仅被当作单纯的唱片去听,仅仅被从音乐风格类型去考究,它们更像是一出出微型音乐剧,乐手同时充当演员:在《蒂米重返零陵路93号》中他们扮演一支朋克乐队,在《上海流行金曲十三首》中又扮演起一支做场子的歌厅乐队,在《最高级的小市民趣味》中他们扮演小市民,在《野味难寻》中,又扮演起前卫艺术青年。

与其说这是一张实验唱片,还不如说这只是陆晨和顾磊这二位朋克乐手对于实验音乐的一场事先张扬的求欢,而于向飞作为一个不可或缺的缓冲,保证了乐队基本的音乐性:采样拼贴,电音节奏和音色,吉他,他把陆晨像短裤一样到处乱扔的动机一一扔进了洗衣机。是他一手搀扶一个,把陆晨和顾磊这两个酒鬼押送回家,而顶马的贝司手苏勇无私地挺身而出,拎包殿后,那个叫“八方”的姑娘则负责拦车叫的士,她性感的声音,令整条高速公路顿时瘫软了下来。

《莫干山》闷骚的夜店电舞,《铁臂阿童木拿马桶压扁塌》的阴暗工业噪音,《瓦力》的酸菜布鲁斯味道……都是一些令耳朵发亮的片段。《莫干山》是陆晨拿手的文字游戏,《骗老外》是他招牌的假深情,都是对当代艺术装逼买办的反讽。《糊涂的爱》和《暴躁情歌》则是陆晨喜欢的歌曲串烧拼贴恶搞,如果说前者只是胡闹一番,那么后者居然给这张唱片留下一点诗意余味,仿佛演出结束,灯光转暗,小丑卸妆,对镜发呆。

论音乐的开放性,之王的《野味难寻》向顶马的头两张唱片——《顶楼的马戏团的下半场演出》和《最高级的小市民趣味》——多少有所回归,论恶搞的劲头,尤其跟《最高级的小市民趣味》臭味相投,从《方便面》到《装修》一脉相承,前卫艺术家的野味掩不住小市民胳肢窝的骚味。在最糟糕的时候,陆晨他们只是在挠我们的胳肢窝,而在最牛逼的时候,他们肆意大捅道德和美学的马蜂窝。从《陆晨》到《陆晨乖》,狂躁和抑郁的疗程卓有成效,泻药换成了蜜糖,这一次不再屎尿横飞,但依旧嗜痂成癖,依旧继续贯彻落实垃圾美学精神,在《瓦力》中陆晨夫子自道:“我的名字叫瓦力,我的工作就是吃垃圾,把垃圾全都吃进去,再吐出一个一个立方体。”难免的风险是:吃进垃圾吐出来的也是垃圾,作为中国大陆差不多唯一一个始终把“无聊”当作创作主题的音乐团体,要把无聊变得有趣,太需要天分加勇气。这些上海小丑冒着掉坑里的危险在跳舞,顶马是在媚俗的边缘跳脱
衣 舞,之王是在实验的边缘跳钢管舞,而陆晨是在媚俗和实验之间翩翩跳着天鹅舞。

顶马堪称摇滚的“海派浊口”,而之王与其说是实验音乐,还不如说是以实验音乐的名义继续大演滑稽戏。在波普艺术年糕烤麸和噪音实验麻辣小龙虾之间,大上海三得利小市民酒神就这样巍然屹立金枪不倒。

(刊于外滩画报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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