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茅台酒的三个误读

 

   
2012年两会上,人大代表、贵州省委书记栗战书说:政府也是消费群体的一部分,用公款采购茅台无可非议,不上茅台,上一瓶进口的拉菲,价会比茅台高得多。

   
这真是个匪夷所思的发言。

   
关于茅台酒,国人有太多的误解、误读了。

 

    1,所谓暴利说

   
前一段,很多人曝料说“2000元茅台成本仅40元”,因此要求制止茅台暴利。这个解读是完全错误的。

    中国有很多暴利行业,比如银行、石油、烟草。这些行业依靠行政垄断,盘剥百姓,是真正的暴利,是万恶的。而茅台,既非生活必须品,人家又没有用行政手段强迫你去购买。

   
不管茅台酒成本是多少,不管人家卖2000元还是20000元,那都是人家酒厂自己的事情,成本与暴利无关,大家不要眼红。除非你能证明:茅台酒好,不是因为工艺好,而是因为占据了中国最好的水源,而这水源属于全国人民,所以可以征收暴利税。要证明这个,几乎是不可能的。

   
可以设想一下,假如规定茅台售价不能高于某个价格,那会出现什么情况?自然是全被权力部门拿走了,百姓拿着钱都买不到。现在,至少金钱面前人人平等,百姓想买是随时可以买到的。

    

2,所谓禁止公款喝茅台

    
“禁止公款喝茅台”的建议,很多人都在提。这个更是荒唐。因为这构成了对茅台的歧视。

     凭什么禁止公款喝茅台?那你禁止公款喝五粮液吗?禁止公款喝汾酒吗?你只能禁止公款消费酒的价格,比如禁止公款喝200元/瓶以上的酒。而不能直接点名禁止某个品牌。

     我的建议是,不应提 “公款禁止喝茅台”,而应提 “禁止公款喝酒”,所有的酒都不许喝。进一步,可以规定“禁止任何公款吃喝”。国宴也由宾主双方AA制私人承担费用。如果这样做了,不仅来访的外国嘉宾会理解,并且,中国在国际上的声誉也会大幅度提高。

     公款吃喝之猖獗,让中国人在世界上丢尽脸面。请广大爱国分子支持我这个建议。

     

3,所谓“茅台比拉菲便宜”     

   
这一次,栗战书先生所说“用公款采购茅台无可非议,不上茅台,上一瓶进口的拉菲,价会比茅台高得多”,这就好比一个贼偷汽车被抓住了,贼说,凭什么不许我偷汽车?如果我偷飞机,不是更严重?你们纳税人应该感激我没有去喝拉菲,仅仅喝了茅台。

   
公款喝酒,小偷有理。如此荒唐,两会盛况。

 

   
所谓国酒茅台,用外交部常说的一句话就是,“严重地伤害了中国人民的感情”。所以,我郑重建议:禁止称茅台酒为国酒。以后专门写一篇。

    

 链接: 《中国“10个下降”何时到来?》   

        
《人民公敌中石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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