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4月26日 13:34:43

  自从4月9日电视主播微博预警倒下第一枚多米诺骨牌,“工业明胶”所引发的恐慌就不断蔓延:从最初的药物胶囊,再到酸奶,果冻,糖果,雪糕、冰激凌、啤酒饮料、火腿肠、保健品、小笼包等纷纷中招倒下。除此,在被缴获不法商家企图销毁的账本上,人们能看到肇事厂家除了工业明胶,其生产的质量堪忧的食用明胶、水解蛋白和阿胶,早已源源不断流入社会。而据21世纪经济报道调查,作为明胶行业骨干企业的青海明胶,部分原料来自废品收购站、且生产过程污染严重,所产药用胶囊质量亦让人担忧。
   由于明胶用途之广,可以说,在半个多月的时间里。民众正在目睹被毒素浸渍的生活不断沦陷。保护社会,保卫生活自然又一次成为人们内心焦虑与痛苦交织的声响。
   不过,由于这并不是第一次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出重大问题,在照例的专家安抚民意,不分青红皂白运动式纠偏之后,我们不禁要问,中国究竟少了那味药,使得同样的社会病症反复发作,直到最后换来对待生活和生命的彻底绝望、麻木?
   在接受访谈时,有相关官员抱怨面对层出不穷的造假,政府监管与执法机构力量薄弱。不过,除去机构官僚化效率低下等因素,不妨追问,在一次次安全事故、危机发生后,在呼吁加强监管的声音不断伴随下,有关部门的监管执法力度和能力事实上是在不断加强,却为何却永远跟不上制假制毒者的步伐?
   事实上,监管困境并不仅发生中国发生的情况。面对市场不正义行为花样翻新、变幻无穷,单纯依靠政府机构事前监管恐怕永远不到位,不给力。如同计划模型不能穷尽市场行为一样,要解决食品药品安全危机,除政府有形之手,更主要的是赋予市场和社会自我修正、自我治理的能力。
   在我们看来,中国食品药品安全乱象难改观与社会组织缺乏公益诉讼权,企业不面对社会只需面对政府和原子化消费者有着直接的关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即便没有腐败效率低下,政府部门监管也存在天然的边界,而如果缺乏社会组织通过法律对企业的直接制约,企业实际收到的制约、其违法被纠正的几率非常有限。
   由于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和赔偿方面的法律法规散见于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刑法等多部法律中,消费者索赔本身就存在难度,而目前法律允许的个人索陪由于实力不对等,基本上很容易被企业各个击破、定点清除。这些都使得企业违法成本不高,在监管力度有限的情况下,有很大的灰色空间为所欲为。
   如果说今天对于食品药品安全的药方里缺了一味药,那这味药就是只有公益诉讼。只有法治武器交给社会,真正有可能纠市场之偏,才能真正保卫自己。只有在拥有保卫自己能力的社会,民众的才会真正拥有安全的生活。虽然就公益诉讼主体等问题还存有争议,但是无论如何,在行政管理手段能力都收到质疑的情况下,公益诉讼值得期待。因为公益诉讼的实质是监管社会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只有监管社会化,用社会监管市场,才能为根治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找到路径。
   事实上,用社会监管市场,也是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在经历种种问题之后摸索到的路径。如被称做美国现代环境公益诉讼的奠基之作的Storm King工程诉讼案,各种公益组织用了15年时间(从20世纪六十年代持续到八十年代)阻止了Consolidated Edison电力公司在哈德逊高地的Storm King山上建造一座泵式储蓄水电站,并促成了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NRDC)的成立,确立了通过诉讼保护美学和其他非经济利益的司法审判标准、开创了律师和非政府组织利用诉讼来推动环境保护的新时代。而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于2000年审结的“地球之友”诉莱德洛公司案,承认了“对环境污染后果的合理担心”可构成事实损害,拓宽了美国环境公民诉讼原告资格的范围。
   针对对毒明胶事件,已经有媒体人联合相关领域律师展开公益诉讼,这是一种可贵尝试,而如何在法律层面明确公益诉讼权,能否建设真正的法治环境,则是尝试成功的保证。如此看来,即便方向正确,依然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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