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爱基金”的爱心都给了谁
文/魏英杰
4月26日华商报刊发深度报道《“仁爱基金”在陕太偏心》,推荐大家仔细阅读。(http://news.sina.com.cn/c/p/2012-04-26/022924331221.shtml)
这篇报道实在触目惊心,令人难以置信。报道曝光: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专项公益基金——“仁爱基金”,通过其下属的“志愿者工作办”陆续向陕西捐赠了上万辆自行车。这些自行车大多没有流向需要“雪中送炭”的群体,而是捐给了大型国企和一些地级市的老干局。
光这么讲还不够生动。不妨继续罗列一些关键性情节:
其一,这样的捐赠其实不像捐赠。因为受赠单位并不怎么需要这些捐赠,更没有主动请对方捐赠,而是“志愿办”主动上门,非捐不可。其二,捐赠的自行车不仅没让受赠人感动,反倒引发不少怨言。因为自行车质量太差,许多根本没法用,结果还给退回一大批。受赠人有些都是七八十岁老干部,根本也骑不了。其三,捐赠的自行车据称每辆价值728元,实际上厂家说这些自行车就一百来块钱。其四,生产自行车的厂家实际上是家庭手工作坊,卖给“志愿办”的自行车,许多零部件都是仿冒品。其五,这些动辄几十万上百万的捐赠,连一张纸的票据收条都没有。……
如此捐赠,堪称天下奇闻。可这样的事情,还真的发生了。中国有些事情,不怕做不到,就怕想不到。一个捐赠活动都搞得这么有想象力,主持者不去当编剧,简直是中国影视界一大损失。不过,接下来的剧情倒比较容易猜测,我想不过是有关部门澄清,相关当事人受处罚,然后就当啥事也没发生过一样。或许有人还会说:中国的慈善事业总体是好的,存在个别害群之马,不影响慈善机构的整体形象。
即便如此,这里头有些问题还是有必要问个明白。
首先,这个“志愿办”和“仁爱基金”以及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红基会)到底是什么关系?据介绍,“仁爱基金”是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下属的一项专项公益基金,而这个“志愿者工作办”所募捐的资金主要用于实施“仁爱基金”所属的公益项目。简单讲,“仁爱基金”是红基会的儿子,“志愿办”又是“仁爱基金”的儿子。红基会与“仁爱基金”的关系不难确定,这在红基会官网上有介绍。(http://www.crcf.org.cn/gb/jianjie/gyxm.asp)但是,“志愿办”到底算不算红基会的孙子呢?“仁爱基金”网站上有这么一则报道,标题叫“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仁爱基金志愿者工作办慰问渭南检察院老干部”。
(http://www.renai.org.cn/bencandy.php?fid=34&id=1274)报道讲的正是《华商报》所披露的事情。这或许可以说明问题。
不管怎么说,这其中关系有必要搞清楚。谁家的孩子谁抱走,如果此事牵涉到“仁爱基金”乃至于红基会,最好别藏着掖着。如果不是,那也别冤枉人家。
其次,“志愿办”的善款从哪来的,又流向了哪里?如果“志愿办”的善款来自“仁爱基金”,那么明确属于公益基金,有必要秉持公开透明等原则。这些钱肯定不是说想怎么用就怎么用,必须有个说法。
在“仁爱基金”官网上(http://www.renai.org.cn/index.php?&ch=4),有接受公众银行捐款、短信捐款、邮局捐款及现场捐款等链接,这表明“仁爱基金”的善款来自于公众,应当接受公众监督。据介绍,“仁爱基金”主要用于助学、救助社会弱势群体、改善贫困地区农村医疗卫生条件。显然,给地方老干局和大型国企捐赠自行车,这不能叫雪中送炭,而是锦上添花,并不符合公益慈善原则。这并不是说离休干部和国企员工不能接受捐赠,而是这些捐赠不仅没有获得应有慈善效益,而且连受赠人都有怨言,甚至表示要公开拒绝此次捐赠。周瑜打黄盖还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呢,公益基金会怎么可以这么拿善款不当回事?
第三,“志愿办”使用善款为何不需要任何票据?照理说,“志愿办”的钱来自“仁爱基金”,花了钱就必须报账,否则怎么说清楚自己花了什么钱?“志愿办”买自行车不需要发票,捐赠给对方难道也不需要打个收条?这种慈善操作方式,实属闻所未闻。这里头就算不是“仁爱基金”的管理问题,“志愿办”的运作方式也非常令人质疑。除非是,“志愿办”冒用“仁爱基金”名义自己搞的捐赠活动。可这似乎说不过去。相关活动在“仁爱基金”网页上有介绍和报道,证明“仁爱基金”参与其中了。退一步讲,如果说“志愿办”在执行中另搞一套,那也必须对捐赠方负责不是?捐赠方不需要慈善机构对自己负责,除非其中还有什么猫腻——比如有人其实想采取捐赠方式来讨好受赠单位。这个问题也值得追问。
《华商报》报道后,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立即作出回应。4月26日中午,红基会通过微博回应称:“已关注到媒体关于仁爱基金捐赠自行车的有关报道,我会对此非常重视,已就反应的有关情况展开调查,如报道情况属实,我会将严肃认真进行查处,并将通报查处结果。”红基会的快速反应极其态度值得认可。只不过,调查结果如何另当别论,相关事实却再次证明了官办慈善组织的制度弊端。
搞慈善活动,一是要有责任心,二是要有社会监督。责任心往往也是给社会监督逼出来的。问题是,官办慈善组织一方面组织机构官僚化,很难保证工作人员具有高度责任感;另一方面,官办慈善组织目前严重缺乏完整的监督机制,这就使得公益基金使用过程黑幕化,公众很难参与其中,对其进行必要监督。不受公众监督的公益基金,难免沦为某些人牟利的工具。官办慈善机构不受社会监督,就很难指望它真正具有爱心。“仁爱基金”下属“志愿办”硬要把爱心给不需要的人,这不是什么爱心泛滥,而是责任心缺失,是给爱心染上了黑色。
2012年4月26日
首发经济观测网,转载请注明:http://www.eeo.com.cn/2012/0426/225294.shtml

本文由自动聚合程序取自网络,内容和观点不代表数字时代立场

Loading…

定期获得翻墙信息?请电邮订阅数字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