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试验触犯了谁的底线?

     近些年来,以朝鲜、伊朗为代表的国际核试验纠纷日益突出,很多人认为,美国拥有核武器,为什么其他国家不能拥有?这不是强盗逻辑嘛!

    看似有理的质问,是没有弄清其中的道理。1945年8月6日、8日,美国在日本广岛、长崎爆炸的两颗原子弹,收到十分理想的效果,日本两座城市付出了24万多生命代价,换来提前一年多时间的日本投降,使盟军少牺牲50万——150万军队,更是中国提前一年多结束日寇的铁蹄蹂躏。算一下大账,八年抗战中国国共两党共牺牲军队400多万,中国民众死亡了2100万。如果日本迟投降一年多时间,中国要多牺牲多少军民?当现在日本举国哀悼那24万多冤鬼的时候,可曾想过,为什么要吃这两颗核弹?依我说,美国人当初没有选东京、大阪、名古屋这些大城市,而是在广岛、长崎、新泻、小仓四个小不点儿城市任选了两个,够人道了。日本人要怨恨,就去怨恨发动战争的军国主义者和他们捧若神明的天皇,怪不得别人。要总结就认真总结侵华的不义战争,要带着悔罪心情反思历史,怪不得原子弹杀伤力太大。24万日本人无辜,南京被屠杀的30万民众,八年中死亡的2500万中国军民更无辜!

    试想一下,如果不是美国抢在了前边,而是德国首先试验成功原子弹,第二次世界大战将是另一种结局,中国人民的苦难更不堪设想。

    
二战结束后,随着美苏争夺世界霸权,核试验不断升级,人们很快认识到,原子弹已经走到反面,那个促使日本军国主义迅速投降的大规模杀伤武器,已经成为能够毁灭地球毁灭人类的魔鬼。1968年7月1日,英国、美国、苏联等59个国家分别在伦敦、华盛顿和莫斯科签署了《防止核扩散条约》(又称《不扩散核武器条约》、《核不扩散条约》)旨在防止核扩散、推动核裁军和促进和平利用核能的国际合作。1970年3月5日《不扩散核武器条约》正式生效,有效期25年。1995年4月,条约缔约国在联合国总部召开的审议和延长《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大会上,决定无限期延长这个条约。之后,缔约国增加到187个,中国于1992年3月正式加入《不扩散核武器条约》,1998年12月签署了附加议定书。

    该条约共十一条规定,主要内容是:核武器国家不得向任何无核武器国家直接或间接转让核武器或核爆炸装置,不帮助无核武器国家制造核武器;无核武器国家保证不研制、不接受和不谋求获取核武器;停止核军备竞赛,推动核裁军;把用于和平目的的核设施置于国际原子能机构的国际保障之下,并在和平使用核能方面提供技术合作。条约还特别规定,核武器国家是指在1967年1月1日前制造并爆炸核武器或其他核爆炸装置的国家。

    条约内容包括了四个要点:一,拥核国家不向无核国家转让核武器和核技术;二,无核国家不研制和不接受外国核武器;三,拥核国家停止核军备竞赛,推动核裁军;四,和平目的的核设施要处在国际原子能机构监督之下。

    有人说,美国签订此条约目的,在于巩固自己的核垄断地位。如果真的是这样,为什么世界上能有187个国家都参加了?如果真的是这样,中国为什么也要加入到其中?说不通的冷战思维冷战语言,却还要讲得这样顺溜,真以为听众都是傻瓜。

    伊朗、朝鲜都是《防止核扩散条约》缔约国,理应表里如一地遵守该条约,对世界和平对人类安全负起责任。然而相反,在签订条约之后,却要阳奉阴违、偷偷摸摸研制核武器,这既不是对世界负责,也不是对本国人民负责的表现。他所触犯的,不单是美国的根本利益,而是世界各国的利益,他所触犯的,不仅是美国的利益底线,也是世界各国人民的利益底线,当然包括他们本国人民的利益底线,理所当然要受到核查和各种制裁,直到有效地制止。

    中国是《防止核扩散条约》缔约国,更是常任理事国,在维护《防止核扩散条约》尊严上,应该毫不犹疑地站出来,义正词严地说话,并参加到国际社会的制裁之中。特别是对朝鲜金家王朝,六十多年来,其祖孙三代不顾民众死活,坚持先军主义即军国主义,将三千里江山弄得民穷财尽,多少年中老百姓食不果腹,衣不蔽体,真正是环宇无宁日,民众有菜色。举国之中,除了他们祖孙三代没有了胖子,面黄肌瘦者比比皆是。一个军国主义的国家,本已令周边国家提心吊胆、寝食难安,一旦核武器制造出来,中国会首先成为朝鲜金正恩人质。这样的流氓国家,不受制裁不被颠覆没有天理。在农村,始终都有抱打不平的事例,都知道出手救援弱小者,国家更应该这样,不干涉别国内政只是有限的原则,人民已处在水深火热之中,世界各进步国家都应该援之以手;已经威胁到全世界爱好和平的人民,更不能听之任之。和这种流氓国家交往,就在全世界面前丢失了身份,把自己摆在了全世界主流社会之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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