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信力建 

二战后,美国主导建立了以自由贸易为基础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它包括以联合国为中心的世界政治秩序,以WTO、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为中心的世界经济秩序。伴随国际关系的进展,国际法理论和实践获得长足进步,出现了处理国家之间纠纷的国际法院以及对犯有严重危害罪行的个人进行审判的国际刑事法院。此外,一些区域性、专业性的国际组织涌现出来,在各自范围内履行自己的职责,促进了各国之间的交流和联系。

一、联合国(UN)

联合国是在当今国际政治秩序中居于核心地位的国际组织。

二战胜利前夕,美国总统罗斯福与同盟国讨论战后秩序重建问题,提出建立“联合国家”的设想,旨在调解国家之间的纠纷,防范战争的发生。其实,这并非罗斯福的原创,而是对一战时期威尔逊总统“集体安全”思想的继承。

一战时期,美国总统威尔逊提出构建和平的《十四点和平原则》。其中,第十四点提到:“成立国际联合组织,各国互相保证彼此的政治独立和领土完整”。这一点后来被落实为“国际联盟”。国际联盟成立后,成功调解了一些小纷争,但对较大的冲突及二战,调解起来却力不从心。主要是因为:国联缺少一支武装部队,无力阻止侵略事件;国联决议需要所有国家同意,难以执行;一些强国没有加入,日本和意大利则为推行军国主义和法西斯主义悍然退出;国联缺乏常驻组织,对国际事务反应缓慢;英国、法国为了本国利益采取绥靖政策。

1945年10月24日,安理会五大常任理事国(美国、英国、中华民国、苏联、法国)以及46个其它签署国批准了《联合国宪章》,联合国正式宣告成立总部设于纽约。自此,联合国取代国际联盟,成为国际政治交往的主要平台。联合国的机构组成主要有六部分:联大、安理会、经济及社会理事会、秘书处、国际法院以及联合国托管理事会。其它重要机构还有世界卫生组织(WHO)、世界粮食计划署(WFP)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UNICEF)等。联合国的行政首长为联合国秘书长,目前该职位由韩国的潘基文担任。联合国的经费来自会员国分摊和自愿捐赠。联合国官方语言有六种,分别为英文、法文、俄文、西班牙文、阿拉伯文、中文。

依据《联合国宪章》,联合国的主要宗旨是维护世界和平、保障人权、增进民生。

维护世界和平的责任由联合国安理会承担。安理会有权调查任何引起国际争端或摩擦的任何情况,并可提出解决这些争端的方式或办法。如果安理会判断存在任何威胁和平、破坏和平或侵略等行为,可以提出维持或恢复国际和平与安全措施的建议或作出这方面的决定,如认为这些措施不能解决问题,它可以通过采取关于军事行动的决议去解决这些问题。安理会是联合国内唯一有权采取强制行动的机构,其中五大创始国拥有否决权。截至目前,联合国已经在非洲、美洲、亚洲、欧洲、中东等地区完成了50个维和行动,并有16个维和行动正在进行之中。

保障人权是创建联合国的主要目的之一。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所发生的惨无人道的大屠杀与种族灭绝令国际社会认识到,新的国际组织必须防止在未来发生类似的事件。《联合国宪章》要求其成员国尊重人权,并应为维护人权采取联合或单独行动。《世界人权宣言》1948年被联合国大会确认为是世界各国应该遵守的人权标准。联合国大会也经常就人权问题进行讨论。大会下属的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是联合国内的人权机构,主要就人权问题进行调查并提供协助。联合国及其各机构在坚持与贯彻《世界人权宣言》的宗旨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一些国家在过渡到民主政体过程中,联合国会为之提供帮助,包括监督与协助开展自由公平的选举、提高司法系统的品质、起草宪法、训练人权官员等。联合国为全球的民主化作出了巨大贡献。

改善民生也是联合国努力的目标。《联合国宪章》开篇就宣示“促成大自由中之社会进步及较善之民生”的奋斗目标。联合国支持妇女权益的提高。联合国组织从1985年起开始出现性别主流化的主张,用意之一就是鼓励妇女积极参加所在国家的政治、经济与社会生活。2005年12月20日,联合国大会和安理会同意设立一个新的机构“联合国和平建设委员会”,以协助刚刚摆脱战乱的国家避免再度陷入冲突。2006年3月9日,联合国举行仪式,正式启动中央紧急应对基金,为联合国在自然灾害发生后立即开展救援活动提供了资金保证。

二、经济类国际组织

1944年7月,44个国家的代表在美国新罕布什尔州“布雷顿森林公园”召开联合国和盟国货币金融会议,会议通过了《联合国货币金融协议最后决议书》,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协定》两个附件,总称“布雷顿森林协定”。根据协定,成立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国际复兴开发银(世界银行)。1947年10月,在“布雷顿森林协定”的框架下,再加上国际货币基金(IMF)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世界银行)的协助,23个国家签署了“关税和贸易总协定”,确立起国际贸易自由、非歧视、多元化三原则。在次后的50年中,关税和贸易总协定、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成为支撑世界经贸和金融秩序的三大支柱。

1,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职责是确保全球金融制度运作正常。它通过三种途径实现此目的:一,监督国际货币体系和成员国的政策,并跟踪各地的经济和金融情况,在必要时提出警告;二,向有国际收支困难的国家贷款;三,通过技术援助和培训,帮助成员国发展健全的制度和经济政策工具。IMF的主要角色是核数师,工作是记录各国之间的贸易数字,和各国间的债务,并主持制定国际货币经济政策。由于IMF不是银行,它不会放款。然而,IMF有储备金,可供有需要的国家借用,以在短时间内稳定货币,这样的做法类似在往来户口中透支,所借款项必须于5年内清还。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为陷入严重经济困境的国家提供协助。对于严重财政赤字的国家,基金可能提出资金援助,甚至协助管理国家财政。当然,受援助国需要进行改革。

截至2012年4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共有188个成员国,有6个联合国成员国尚未加入本组织,分别是:古巴、北朝鲜、安道尔、列支敦士登、摩纳哥、瑙鲁。要成为成员国,该国须得到大多数现有成员国的同意。

2,世界银行集团(WBG)

世界银行集团由5个机构组成,分别是:国际复兴开发银行(IBRD)、国际开发协会(IDA)、国际金融公司(IFC)、多边投资担保机构(MIGA)、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ICSID)。五个机构分别侧重于不同的发展领域,但都运用其各自的比较优势,协力实现其共同的最终目标,即减轻贫困。其中,IBRD与IDA常被合称为“世界银行”。世界银行的工作类似投资银行,向公司、个人或政府发行债券,将所得款项借予受助国。

世界银行成立之初的使命是提供中长期信贷,帮助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被破坏的国家的重建和经济复苏。现在,世界银行的主要任务是通过提供中长期低息贷款、无息信贷或赠款,帮助发展中国家摆脱穷困,提高该国人民的生活水平。有时候,世界银行会向受贷国提出一定的要求,比如减少贪污或建立民主等。

世界银行的贷款被用在非常广泛的领域中,如医疗、教育系统的改革,堤坝、公路和国家公园等环境和基础设施的建设等。除财政帮助外,世界银行还在经济发展的各个方面提供咨询顾问和技术协助。

世界银行按股份公司的形式建立,出资越多的会员国,投票权也越多。成立初期,世界银行法定资本100亿美元,全部资本为10万股,每股10万美元。凡是会员国均要认购银行的股份,认购额由申请国与世行协商并经世行董事会批准。世界银行的重要事项都需会员国投票决定,投票权的大小与会员国认购的股本成正比。世界银行每一会员国拥有250票基本投票权,每认购10万美元的股本即增加一票。美国认购的股份最多,有投票权226178票,占总投票数的17.37%,对世界银行事务与重要贷款项目的决定起着重要作用。中国认购的股金为42.2亿美元,有投票权35221票,占总投票数的2.71%。2010年世界银行发展委员会春季会议4月25日通过了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移投票权的改革方案,这次改革使中国在世行的投票权从2.77%提高到4.42%,成为世界银行第三大股东国,仅次于美国和日本。

3,世界贸易组织(WTO)

世界贸易组织(WTO)成立于1995年,前身为1948年开始实施的“关税及贸易总协定”,它负责监督成员国(地区)之间各种贸易协议的执行情况,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截至2011年12月20日,世界贸易组织共有157个成员。世界贸易组织是多边贸易体制的法律基础和组织基础,是众多贸易协定的管理者,是各成员贸易立法的监督者,是进行贸易谈判和解决贸易争端的场所,是当代最重要的国际经济组织之一,其成员间的贸易额占世界贸易额的绝大多数,被称为“经济联合国”。

WTO奉行开放、平等、互惠的原则,逐步调降各成员国(地区)的关税与非关税贸易障碍,并消除各会员国在国际贸易上的歧视待遇;通过实质性削减关税等措施,建立一个完整的、更具活力的、持久的多边贸易体制;积极努力确保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最不发达国家在国际贸易增长中获得与其经济发展需要相适应的份额;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大幅度稳步地提高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等。

WTO的很多决定是通过达成共识的方法来做出的。投票只是在不得已或某些特殊情况下使用。共识机制的优势在于能够令贸易法律很快获得执行,采用其他任何机制都会需要更长的时间来做出某项决定。但同时那些在讨论中拥有更多畴码的成员国会占得优势,而且决定一旦作出便很难更改。与一般的国际组织不同,WTO有很大的权限来执行其所做出的决定。通过世贸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世贸可以授权对不遵守贸易协议的成员国施行贸易制裁。

三、司法类国际组织

二战结束以来,国际法理论日益完善,出现了超国家的国际法院机构。其中,最著名的有裁决国家之间纠纷的联合国“国际法院”,以及对犯有严重罪行的个人进行审判的“国际刑事法院”。国际法院的兴起,意味着继全球经济一体化后,全球在法律层面正经历着深刻融合和统一。

1,国际法院(ICJ)

国际法院,又称国际法庭,是联合国的司法裁决机构,根据《国际法院规约》于1946年2月成立,位于荷兰海牙。国际法院的主要功能是对国际间案件做出有法律约束力的仲裁,或在联合国大会及联合国安理会的请求下提供咨询性司法建议。此外,它还可以审理涉嫌违反国际法的案件。

国际法院共有法官15人。法官人选由常设仲裁院的仲裁员组成的国内团体或各国政府专为国际法院选举而委派的团体提名,联合国大会和联合国安理会选举产生。法官任期9年,并且可以连任,每三年改选三分之一的法官。15名法官必须全部来自不同的国家,其名额分配办法与安理会席位分配一致,即非洲3名,拉美2名,亚洲3名,东欧2名,西欧及其它国家(包括加拿大、美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5名。法官应不论国籍,而且应尽量能够代表世界各大文化及主要法系, 其中不得有两名属于同一国籍。除1967年-1984 年期间无中国籍法官被提名外,五个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美国、英国、中国、法国和俄罗斯)事实上一直各占有一个名额。

国际法院处理的是国家之间的纠纷,只有主权国家间的争端才可以提交国际法院裁决。迄今为止国际法院已经做出74项裁决,虽然这些裁决都是强制性的,但是并不是每一项裁决都得到切实履行。当一方认为另一方没有履行法院裁决时,可以要求联合国安理会采取行动,以在必要时迫使另一方履行裁决中所规定的义务。1980年,美国指控伊朗非法拘留美国驻德黑兰的外交官,占领美国领事馆。国际法院裁决后,美国人质获释。

2,国际刑事法院(ICC)

国际刑事法院成立于2002年,总部设在荷兰海牙,主要职责是对犯有灭绝种族罪、危害人类罪、战争罪、侵略罪的个人进行起诉和审判。国际刑事法院成立的依据是2002年7月1号开始生效的《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因此该法院仅对规约生效后的前述四种国际罪行施行管辖权。由于对侵略罪的定义存在分歧,目前国际刑事法院暂时还没有对侵略罪行使管辖权。

截至2010年6月,已经有114个国家加入了《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成为国际刑事法院的成员国,另外有37个国家签署了该规约,但是并未得到各自国家立法机构的批准。其中,作为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的中国、俄罗斯和美国,以及以色列均未加入该规约。(其中,美国曾在2000年12月31日签署罗马规约,但在国会批准前取消签署。)因此,国际刑事法院的成员国目前主要以中小国家为主。

国际刑事法院的审判对象是具体的个人,而不是实施犯罪的某个组织。无论是罪行的指挥者,还是具体参与者,都必须受到法律的审判。国际刑事法院相信,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所有人都是平等的,任何危害人类生存,侵害人权的罪行都必须被追究,而不管他担任何种职务。目前,国际刑事法庭已经对乌干达“圣灵抵抗军”头目科尼、苏丹总统巴希尔、苏丹国防部长侯赛因、利比亚领导人卡扎菲等人发出过逮捕令,逮捕了科特迪瓦总统巴博,审判了刚果前武装领导人卢班加。

国际刑事法院的建立,体现了人类对普遍正义的追求和渴望。无论犯罪者是谁,居于何种职位,都应该接受应有的惩罚。联合国秘书长安南说:“国际刑事法院即将成立的前景,让我们看到了普遍正义的希望,这一个简单的、令人兴奋的希望。这个希望快要实现了。我们将始终不懈地朝着这个目标尽自己的努力。我们希望你们……也尽你们的努力,共同奋斗,确保没有一个统治者、国家、军人集团或者军队能够在任何地方侵犯人权和逍遥法外”。安南还说,“将近半个世纪以来——几乎从联合国成立以来,联大就认识到有必要设立一个国际刑事法院,起诉和惩罚应该对种族灭绝罪行负责的人。许多人以为,第二次世界大战种种耸人听闻的惨事——集中营、残酷暴行、集体灭绝、大屠杀等,永远不会再发生了。但是它们还是接连不断地发生:在柬埔寨,在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在卢旺达……。我们这个时代——甚至就在九十年代里,我们看到,人所能做出来的邪恶是没有极限的。‘种族灭绝’已经进入受尽了我们时代的词汇,针对这个可怕的现实,我们必须付出历史性的回应”。

四、其它国际组织

有些政治、经济类国际组织是区域性的,如欧洲联盟、欧洲议会、欧亚经济共同体、南亚区域合作联盟、非洲联盟、北大西洋公约组织、上海合作组织、英联邦、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南美洲国家联盟、亚洲太平洋经济合作会议等,它们在区域内调节国家之间的关系,增进国家之间的交流与合作。还有一些全球性国际组织是专业性的,它们在特定的领域发挥作用,通过加强国际合作,促进那些与人类发展密切相关的事业。

1,无国界记者

无国界记者(Reporter Without Borders)是一个致力于保护记者免受迫害并推进新闻自由的国际非政府组织,总部设在巴黎,目前,该组织在亚、欧、美、非的15个国家设有16家办事机构。无国界记者是国际言论自由交流会(IFEX)的成员。IFEX是由全球60多个非政府组织组成的网络,在世界范围内监察言论自由被侵犯的状况、促进并捍卫言论自由的权力。

2,透明国际

透明国际(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是一个监察贪污腐败的国际非政府组织。1995年,在世界银行前区域总监Peter Eigen的倡议下,透明国际成立于德国。它宣称,“透明国际是一个领导反贪污抗争的全球性公民组织。它把各国人民组织成一个强大的全球同盟,终结贪污对全球男、女和小孩的毁灭性影响。透明国际的任务是为了迈向一个没有贪污的世界而创造改变”。从1995年起,透明国际每年制定和公布各国清廉指数,提供一个可供比较的国际贪污状况列表。另外,他们还发表全球贪污报告年度报告(最新一份为2009年度)以及全球贪污趋势指数(最新年度为2010年度),并与一些政府合作打击腐败。透明国际的工作目标是保持无党派身份,建立反贪污的联盟。透明国际最大的成就在于把贪污问题提上国际议程:贪污议题在1990年代以前并没有得到广泛讨论,现在国际机构例如世界银行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现已视贪污为国家发展的一大障碍。在联合国反贪污公约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反贿赂公约的制定和采纳过程中,透明国际有着不可或缺的角色。

3,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

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International Olympic Committee,IOC)是一个非政府、非盈利、永久性的国际体育组织,总部设在瑞士洛桑,工作语言为法语和英语,另外还使用德语、西班牙语、俄语和阿拉伯语。IOC依照奥林匹克宪章领导奥林匹克运动,是奥林匹克运动会及其五环会徽的专管机构,也是领导奥林匹克运动和决定有关奥林匹克运动问题的最高权力机关。IOC对每四年举办一次的奥运会拥有一切权力,它与其成员国或地区,以及国际单项体育组织相互承认。

4,绿色和平

绿色和平(Greenpeace)以提倡环保著称,把“保护地球、环境及其各种生物的安全及持续性发展,并以行动作出积极的改变”作为其使命。起初,该组织使用非暴力方式阻止大气和地下核试以及公海捕鲸,后来,转为关注其它环境问题,如水底拖网捕鱼、全球变暖、基因工程、反捕鲸和反捕杀海豹等。不论在科研或科技发明,绿色和平都提倡有利于环境保护的解决办法。对违反环保原则的行为,该组织都会尽力阻止。绿色和平于1971年在加拿大成立,总部位于荷兰的阿姆斯特丹,目前在全球41个国家设有办事处。

5,乐施会

乐施会(Oxfam)的使命是国际发展及救援。乐施会1942年成立于英国牛津,原名“英国牛津饥荒救治委员会”,目的是在二战期间运送食粮到被同盟国封锁和德国纳粹占领的希腊。1965年该组织改以电报地址“OXFAM”作为其名称。基于乐施会的最初目标是供给食物以解决饥荒,多年来,乐施会都有开展种种策略对付饥荒的“原因”。除了食物和药物之外,乐施会也向人们提供生活、工作的工具,使人们能够自给自足,同时争取开放自由的国际贸易,使贫穷地区生产的货品以公平的价格出售。现在乐施会除了从事救济工作,还参与以下议题的工作:国际贸易(公平贸易)、教育、债务和援助、安定生活及居所、健康、爱滋病、社会公平、性别平等、战争和天灾、民主和人权、气候变化。

6,诺贝尔奖委员会

诺贝尔逝世后,瑞典国王和议会于1900年根据诺贝尔遗愿成立诺贝尔基金会、理事会。基金会掌管基金投资、奖金颁发和行政事务。诺贝尔在遗嘱中设定了四个机构评选出五个奖项:瑞典皇家科学院负责评定物理学、化学奖;瑞典斯德哥尔摩卡罗琳医学院负责评定生理学或医学奖;瑞典文学院负责评定文学奖;挪威议会选出五人委员会负责评定和平奖。据此,各项奖都设立了一个诺贝尔奖委员会,分别负责评奖中的具体工作。1968年,瑞典国家银行为纪念诺贝尔增设“瑞典银行经济学奖”,又称“诺贝尔经济学奖”。该奖项评选标准与其它诺奖相同,获奖者由瑞典皇家科学院评选。诺贝尔在遗嘱中说,他设立奖项的目的是奖励那些“为人类做出杰出贡献的人”。

日益成熟和壮大的国际组织,打破了国家之间的狭隘界限,使全球成为统一而有秩序的整体。全球统一的趋向,大约从公元1500年开始。随着地理大发现和新航路的开辟,一条条航行在海上的商船把全球各个角落连接为一个整体。由于那时国家之间尚无可遵循的道德和法律原则,国际关系被利益所支配,遵循强权逻辑和“丛林法则”,出现了奴隶贸易、相互掠夺、战争、殖民霸权等不合理现象。两次世界大战期间,人权观念和自由贸易思想萌发。如美国总统威尔逊提出平等对待殖民地人民、废除关税壁垒、废除秘密外交、尊重国家独立和领土完整、限制军备、设立国际组织维护世界和平、公海自由航行等“十四点和平原则”。英国首相也曾提出类似主张。自由贸易以不同国家地位平等为前提,暗含了对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尊重。后来,这些原则都成为战后平等的国际秩序的基础。

战后新的国际秩序终结了殖民时代的“丛林法则”。受传统思维意识和斗争哲学的影响,中国在很多方面仍对国际社会持怀疑甚至敌视态度,如2012年中国在联合国关于叙利亚问题决议草案上的表决中投反对票,掣肘联合国在叙利亚开展保护人权的维和行动。这不免在中国与世界各国之间制造隔阂,使中国难以真正融入国际社会。能否进一步解放思想,树立以人的基本权利为核心的政治理念,造福于国内人民,积极参与各类国际组织并发挥应有的作用,已经成为中国能否真正复兴和崛起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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