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朝晖:我没主张用道德教育反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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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天前拙文“反腐败从正人心做起”在《中国青年报》(2012年12月31日)上发表后,许多网站在转载时擅自更换标题,有的更换为“把反腐败寄托于制度的想法太天真”,与文意大相违背。后看到不少人炮声隆隆,大肆批评。很多批评者未细读全文,未体会文意,仅据标题判断,只依直觉批评,体现了当下一些中国网民缺乏耐心、动辄情绪化的心态。据我所知,绝大多数批评意见来源于这样一种误会,即认为我主张用道德手段反腐败,这真是匪夷所思! 此外,我主张“治人”,未主张“人治”,切勿混淆。
  拙文明确交待了“人心不正”由于四个原因:一曰义利,即政策导向失误;二曰均寡,即财富分配不公;三曰贤能,即政府官员失德;四曰养士,即意识形态僵化。显然,这四个原因都来自政府,非来自人民。读者若细读,即可明白此点。所以,文章的结论很明确:要解决问题也得从这四方面入手。我丝毫没有通过对人民进行道德教育来反腐的意思。对于有些读者在未读全文、未究真义的情况下,胡乱骂人,侮辱人格,我表示强烈愤慨!现已将原文在博客上发布(报纸链接: http://zqb.cyol.com/html/2012-12/31/nw.D110000zgqnb_20121231_5-02.htm)。敬请细读全文后再批评。该文原有6000字,因报纸篇幅限制,这次只摘发了2300字,另有一篇较长的4000字摘录将在另一杂志发表。
  我在此重申:用道德教育方式反腐,是我多年来不遗余力挞伐的思路!文中已明言:所谓“正人心”,是指社会风气。文章的主旨在于说明:当下流行的制度反腐之说,忽略了社会风气和人心糜烂问题;在社会风气已成为腐败巨大温床的情况下,一切制度设计都可能无济于事;制度建设当然重要,但若要建立真正有效的制度,就必须考虑制度存在的根基和文化土壤。制度决定论在近代中国很流行,但并不适用于中国文化的习性,因为在中国文化中,永远存在“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问题。因此,若不考虑中国文化的特点,不研究中国社会的规律,盲目崇洋,空谈法治,就有可能画饼充饥、一事无成。最近一百年来,中国人正是由于食洋不化,始终未找到在中国文化中重建秩序、确立制度的有效途径。这才是真正值得我们忧思的严肃问题。
  我绝不是什么利益代言人,但我要提醒人们:不研究中国文化的习性,成天躺在几个西洋概念里睡大觉,是没有出路的,也永远别想找到中国的未来!!!
  
  2013年1月3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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