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人常常批评一些在公共领域为一己方便而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本来用“没有公德的行为”似乎可节约很多字,但我决心不再使用似是而非的“公德”二字,从我做起,让道德回归私域而不再成为国家和社会中一部分人对付另一部分人的棒子和绳子)为“损人利己”。看上去,损人的目的正是为了利己,为了利己而不得不损人。


我曾经在《公民社会必须厘清的基本概念——中国特色之秘密》中为自私正名。我认为,自私自利是人的天性,人因为自利而懂得利他及互助,某种程度上,自利的天性正是人之理性乃至道德之起源。国人所谓“自私自利”往往指的是“自我中心”,用英文表达即“concerned with or directed towards one’s own
advantage without care for
others”
(只关注自己便利而不顾其他人的利益),核心意义在于“不顾其他人(复数)的利益”。


关注自己的便利,不一定损害其他人的利益,而且,既然自利是人的天性,自利应是正当的。此外,自利和利他并不矛盾,两者常常是一致的。然而,部分国人经常的“损人利己”,是否表明自利和利他相矛盾呢?


张维迎先生曾经在凤凰大讲堂中说过这样一席令我印象深刻的话,“人与人的区别,不在于好还是坏,自私还是不自私,而在于有人眼光远些,有人却只看眼前。”正如最常见的“损人利己”行为之一的随地吐痰,这真的利己吗?如果认为拿出一张纸巾或自备一个塑料袋就吃亏了,那将痰直接吐到地上似乎是利己了。可既然没有人能自外于所处的环境,损害公共环境其实就是自害,不过因贪图一时之方便而牺牲真正的利益。同样的道理,中国大陆臭名远扬全世界的奶制品丑闻,难道奶制品企业在“损人利己”?不过是又一起因眼前利益/方便而牺牲了长远利益的自戕行为。人类的自害,往往是贪图眼前便利而损害了长远利益。


人的成长过程中的缺陷也导致有些人始终未能摆脱自我中心的倾向——凡事以自我为中心,只会推己及人而不会换位思考,免费使用他人就是让人“帮个小忙”,帮别人做点事就不厌其烦夸大其词;将手伸向别人的钱包却总能找到冠冕堂皇的理由,自己一毛不拔就理直气壮……这种行为模式可以说是损人利己,症结却也不在于利己和利他相矛盾,而在于分不清人我界限。这样的人/自我中心者遭遇到同样分不清人我界限的人,很可能爆发一场道德大战,彼此都会指责对方自私而弘扬自己大度;遇到“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圣人”,他们就构成一方利己另方利他的完美组合,窃以为更像是奴役组合;遇到分得清人我界限的人,自我中心者的“好日子”很快就会到头了……


如此看来,这样的“损人利己”也是贪图眼前利益而牺牲了长远利益。人与人共同生活的社会,长远利益应当是:在分清人我界限的基础上,彼此互助合作互利共赢。


综上可见,“损人利己”这一说法是过于大而化之了,不仅如此,这样的笼而统之,反而最容易助长“自我中心”,因为当他人(复数)的自私利己被轻视乃至污名化之后,对他人越界侵权的自我中心就在他人不正常的负疚中堂而皇之地建立了。自我中心者往往善于以道德攻击他人而令他人处于不停的负疚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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