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華膠(按:泛指反對一個獨立於「中國人」的「香港人」身份認同的人)常常提出各種煽情的語調,批評關心香港自治甚至香港獨立的人是「自私」;然而,他們對於「中國人」這身份認同的論述,又真的站得住腳嗎?對於任何一個理性的人說,答案顯然易見。

身份認同本身作為一種歸屬感,故然是情感,是非理性的。然而,這種情感形成的過程本身則可以是合理的,也可以是不合理的。我們可以引用亞里士多德的形而上學作出形式(form)與質料(matter)之區分。形式就是一件事物的基本模態與結構,質料就是一件事物的具體成分。身份認同的結構與形成,就是身份認同的形式。既然能夠稱得上是結構的話,裡面當然有理路可言。可是,身份認同以歸屬感這感情呈現的現象本身,就是身份認同的質料,而這是純然的情感,是無理路可言的。

以下我會由兩種進路攻擊各種關於身份認同之錯誤想法:第一,由質料上,指出身份認同是個人選擇的感情;第二,由形式上,指出那些身份認同的形成過程才是合理的。

第1節駁家庭論

某人P的家人F來自Nx國。
某人P活在Ny地。
要麼P對Nx存在身份認同(即「P是Nx人」),要麼P對Ny存在身份認同。
因此,某人P是Nx人。

觀乎近代世界各地不少政客對於一個人的身份認同的論述,都是荒謬的,而我認為我有必要在此將一些典型的謬誤在此加以駁斥,才能開展對於香港人身份認同及香港文化的正面論述。

顯然持此謬論誤解了「身份認同」之意義。「身份認同」是指我們對於自身文化賦予我們的意義和價值的肯定程度。身份認同是個人選擇,我的家人是從那裡來,我回鄉多少次,這根本與我的身份認同無關。

在個人選擇的合理性上,如果我只是基於我的家人來自中國,我的親人仍在中國人之類,卜選擇自己也是「中國人」,也是不合理的。身份認同針對的是你是否接受某一套文化意義網路對你的存在的定位。邏輯上,一個文化對你存在的定位,根本與你的家人是否在某國或是否來自某國這些家庭血緣無關。一個英國人即使他的家人都在英國,只要他融入了香港文化,接受香港文化對其存在的定位,他仍可以是一個香港人而非英國人。

第2節駁民族主義

民族主義式的身份認同:
某人Px屬於Nx民族。
因此,某人Px對Nx存在(正面的)身份認同,即某人Px是Nx人。

這一種我會稱之為「民族主義式的身份認同」。當今香港那些很強調「中華」意識、「民主中國」的大一統人士最喜歡這種謬論。他們會說:

我屬於中華民族。
因此,我對中國人存在身份認同,即我是中國人。

但即使我假定「中華民族」和「中國人」這些概念的定義沒有問題,他們的錯誤依然十分明顯。

顯然持此謬論亦是誤解「身份認同」之意義。「身份認同」是指我們對於自身文化賦予我們的意義和價值的肯定程度。正面的身份認同就是我們對於自身文化對我們自己的定位的肯定多於否定,認同多於反感。這是關乎個人的選擇,與我的民族身份無關。

但在某些一黨專政的國度裡,個人的選擇從來都不被考慮;那些眼中只有權力和財富的「團結、進步和無私的執政集團」,對於基督宗教常用的「自由意志」這些概念顯然是一無所知。我是華人,但若我在美國長期生活,融入於美國文化的話,我當然可以選擇視自已為美國人,而非中國人。有些住在美國的猶太人覺得自己應當是以色列人而非美國人,只是他們自己的選擇,不過這種選擇是否合理就是另一回事,而這正是本書應當探討的問題。

有人會反駁說:那我基於我是Nx民族而選擇自己的身份認同為Nx人,這不行嗎?

不是不行,但這個選擇就是不合理。在考慮身份認同是否個人選擇同時,我們也要檢視這個人選擇的形式結構是否合理。

如果我選擇自己是「中國人」就只是因為我有華人血統的話,這命題Q1就是:「我是華人,所以我認為自己是中國人」。要決定這是否正當,站在康德倫理學的角度,我們就應當考慮這命題能否普遍化。我們可以Q1普遍化為Q2:「對於任意個人x,若x是華人,則x認為自己是中國人」由此看來,一個新加玻人也可以因為自己的血統是華人而認為自己是中國人。

問題是由血統跳躍到身份認同本身就是邏輯上講不通的。身份認同是個人選擇,但選擇的是甚麼?選擇是否接受某一個文化意義網路對你自己的定位。這根本與血統無關。一個理性的新加玻人不應由其「華人血統」推論出自己在理性上應當選擇成為中國人,否則將犯了錯誤原因(false cause)的謬論。他應由考慮「中國(大陸)文化」這文化意義網路本身與他發生了甚麼關係,然後再考察這文化意義網路將會如何定位他自己的存在,最後才思考自己是否接受這種被定位的身份。

第3節駁歷史主義及地域主義

歷史主義式的身份認同:
某人Px一直住在某地Lx。
某地Lx自古以來屬於某國Nx。
因此,某人Px為某國Nx的人。

地域主義式的身份認同:
某人Px一直住在某地Lx。
某地Lx存在主流文化Cx。
因此,某人Px為主流文化Cx的人。

歷史主義式和地域主義式的身份認同是基於某地的「歷史」長期從屬於某國或某文化,而某人正是在某地上居住的,所以某人就成了某國或某文化的一員。

「x地自古以來就是y國的固有領土」這命題本身就存在問題;元朝疆土去到俄羅斯,難道因此今天的強國就應當向俄羅斯、蒙古、哈薩克斯坦等國討地嗎?中共連向俄羅斯爭回自元、明、清都屬中國領土的外興外嶺以南也不敢,這又是甚麼理由?過去如此不能推出現在如此,更不能推出將來如此,這是常識,不是甚麼高深的哲學理論。

即使「x地自古以來就是y國的固有領土」的命題成立,也不能推出居於x地的居民就是y國的人。作為「y國的人」不只是拿著一張y國的身份證就是了;一個拿著美國綠卡的伊斯蘭極端恐佈分子,做出自殺式炸彈襲擊這種美國文化無法接受的行為,而且他自己也不認同「邪惡」的美國文化,他還算是一個「美國人」嗎?他是否算是「人」也成為一個哲學問題吧!因此,地域主義式的身份認同,跟歷史主義式的一樣,都是荒謬的。

持此謬論者又是忽略了身份認同乃出於個人選擇的事實。

在個人選擇的合理性上,這也是說不通的。如果我只是因為我的出生地是x地而選擇自己是x人,那我又是犯了錯誤原因的謬誤。因為,根據定義,身份認同是指你是否接受某文化作為意義網路對你的存在的定位。這根本與你是否生於某地無關。就是香港真的是甚麼「中國固有領土」,這也與我這個生在香港的人是否中國人無關。反之,一個英國人來到香港定居,如果他對於香港文化發生關係,並且很認同香港文化對其的定位,就是他生於愛丁堡,他仍可以是一個香港人。

反過來,有些極端的民粹主義者,若以為自己是香港人,只是因為自己生於香港的話,這就大錯特錯了。這根本是一個不合理的選擇。

第4節駁荒誕主義

荒誕主義式的身份認同:
人的存在是荒謬的。
人總是存在於某種文化Cx之中。
因此,對某種文化Cx產生正面的身份認同是荒謬的。

這是一個比較哲學性的謬論。但要拆解這謬論之前,我們先要理解其哲學背景–––存在主義。

二十世紀中法國存在主義哲學家沙特(Satre)提出存在的「荒謬」性:第一,我們的存在是偶然的,背後是沒有目的可言的。在尼采的「上帝己死」的邪說盛行之下,中世紀式的那種錯謬的目的論(上帝的「計劃」、「自的」之類)當然都被否定(事實上,這是黑吃黑)。這就是「偶然性」。第二,除此之外,我們的存在處境、際遇之類都是偶然的,只是「剛巧」發生,沒有特別的意義或計劃決定它們的發生。我們只是「被投擲」(thrown)在這處境當中。因此我們就會覺得人生當中遇上很多「不合理」的事。為何一場汶川地震可以讓富裕的強國死了這麼多人?為何南丫島要在十月一日發生嚴重海難?事情就是這樣發生,而背後就是沒有「理由」可言。因此,人生是荒謬的。

既然我只是「剛巧」生為香港人,成為香港文化之一員,被迫要用香港文化這套意義網路去建構我自己的概念框架,我與「香港文化」發生「感情」,即正面的身份認同,都是荒謬的。有甚麼值得珍惜呢?我身為香港人,既非我自己決定的,也沒有甚麼特別的意義或計劃使我成為香港人。反正一切都沒有理由可言,我成為「香港人」是無理的,是荒謬的,我還在談甚麼「香港人」和「香港文化」?

要回應這種批評,我們要作出兩個概念區別(conceptual distinction):文化處境的不自主性 vs身份認同的自主性,以及文化處境的荒謬性vs身份認同的「合情性」。

文化處境的不自主性就是指我們「無端端」生為香港人,以及「無故」在香港文化當中成長。這當然是沒有理由又沒有選擇可言,這既是不由自主的,也是荒謬的。可是,身份認同是「我們對於自身文化賦予我們的意義和價值的肯定程度」;這是我們自主的決擇。一個猶太人絕對可以不認同猶太文化,即對「猶太人」這身份持有負面的身份認同。這當然可以是感情用事的非理性決定,而事實上既然「認同」涉及對於一個文化的「歸屬感」這種感情投入,身份認同本身就絕對不可能是純理性的。所以如果我們理解「理性」為無感情之「純理性」,我當然不能說「身份認同」存在「合理性」;但身份認同卻必定是合情的。「合情」之「情」非指「情慾」,乃指「人情」、「情感」;而這種人情雖然不能化約為純理性,但在一般情況下,這種「人情」實行起來卻不會違反理性的原則。就像是愛情,愛情本身絕非純理性之東西,但在一般情況下,愛情的實踐並不會違反理性的。有人為情自殺,也非愛情直接導致的結果,而是涉及其他問題,例如女方對他造出難以承受的傷害。同理,有人因為過分熱愛自己「德國人」的身份而搞出納粹主義、法西斯主義,是因為特定的歷史與政治環境使人瘋狂起來。

因此,「身份認同」本身不是荒謬的。儘管我身為香港人這事實本身無意義可言,是荒謬的,但我仍可在「香港人」這身份上找到肯定之處,並且自主地認同我作為「香港人」的身份。這絕非荒謬。

第5節駁國際主義

國際主義式的身份認同:
對於文化Cx,某人x擁有作為Px人之身份認同。
對於世界Wx,某人x擁有作為Wx人之身份認同。
Wx之身份認同高於Px之身份認同。
因此,某人之身份認同應為Wx人而非Px人。

國際主義式的身份認同的核心是:我們對於整個世界的身份認同應當「高於」我們對於個別文化圈之身份認同。我是「世界公民」的身份認同應當「高於」我是「香港人」的身份認同。背後的前設是要打破及跨越個別文化的限制,強調「國際性」或「全球性」。

但是,這種論斷的問題十分明顯。

第一,這裡假設了我們作為整個人類社會文明一員的身份認同,例如是「地球人」、「世界公民」之類,是高於我們作為個別文化成員的身份認同,例如是「香港人」。但是這種準則何來?就是「國際」這概念在知識內容上如何比「香港」來得豐富,也推不出在倫理價值上前者高於後者。若A小姐是哲學博士,B小姐是高中畢業生,我也絕對可以愛B小姐而不愛A小姐;世上有多少無恥的女人,讀過聖哲之學說,仍道德敗壞、謊話連篇且不守禮節。

第二,這種論斷假設了「國際」或「全球」與「個別文化」之對立。然而,這是錯誤的。若無「香港人」、「英國人」、「台灣人」、「美國人」、「法國人」、「澳洲人」等身份認同的話,我們真的能夠說出一種共通於全球人類的「人」的身份認同嗎?

若有概念Sn包含著C1 , C2 , … Cn的話,那麼我們絕對無法獨立於個別的C1 , C2 , … Cn去理解普遍的Sn。我如果未曾見過任何個別的狗的樣子,例如是拉布拉多犬、金毛尋回犬、秋田犬、柴犬、都爹利之類,我根本不能理解「狗」這個概念。因為純粹的「狗」是不存在的,在世上只有拉布拉多犬、金毛尋回犬、秋田犬、柴犬、都爹利等不同的種類的狗,卻沒有一種不屬於任何種類(而且又非混種犬)的「狗」。

同樣道理,世上沒有一種純粹的「國際人」、「世界人」或「地球人」。一個外星人,如果未曾見過任何一個個別的、特殊的民族或文化圈的「人」,例如英國人、法國人、德國人、猶太人、華人、阿拉伯人之類,牠根本不可能理解甚麼是「地球人」。因為「地球人」這個概念是由英國人、法國人、德國人、猶太人、華人、阿拉伯人等民族文化的「人」綜合而成的概念。

第三,在詮釋學上,超越任何個別文化本身就是不可能的事情。我們自身的文化是我們唯一的意義網路。就是我學了法語,學了法國文化,我依然無法擺脫我的母語粵語和自身文化對我的思考的影響。即使我在身份認同上不認同自己是香港人,認為自己是「世界公民」,我也只是「香港」的「世界公民」,因為我的思想仍受到自身文化這意義網路影響。我既然在香港社會中成長,自然受到香港社會對我進行社會化,將香港文化這意義網路滲入我的思考當中。

既然如此,我們就無法否定有些人對於個別的文化的身份認同從而達至成為純粹的「世界人」、「國際人」或是「地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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