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粤北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和交通枢纽,广东著名历史文化名城,全国著名的“有色金属之乡”。其地处重镇,北与湖南郴州市、江西赣州市交界,东接河源市,西连清远市,南邻广州市、惠州市。

从各种因素来说,韶关都是清远、郴州、赣州附近三市的中心城市。然而有目共睹的是,韶关的近年来的发展速度却远远落后于周边三市。且就全省范围而言,韶关的发展也几无亮点可寻,倒是贪腐、盗挖稀土、不公正案件等丑闻频频爆出。

细究缘由,一位对韶关现象颇有研究的专家指出:韶关发展滞后,外因是冰灾、洪灾等自然灾害不断,对民生环境造成颇大伤害;内因则是法制环境严重发育不良,发展规划虽已定位但在具体实施中变形走样,甚至出现倒行逆施的怪象。而内因、外因相比较,内因则起了举足轻重的负面作用。

提到韶关法制环境乱象,怎么也绕不开一个被称为“明哥”的人。“明哥”,就是韶关市委副书记林耀明,自2009年3月上任以来曾分管该市政法、招商等多项工作,一度兼任市社会工作委员会主任。但奇怪的是,在坊间与知情者看来,林耀明却有着两副截然不同的面孔。

一副面孔为正面:在某些媒体的报道中,林耀明相当重视“双转移”、网络问政、“三打二建”等广东省委中心工作,并屡次展示了敢做敢当、敢于官场碰硬、体察民生的正面形象,不少群众因此相信他是个难得的“清官”,所以尊称他为“明哥”。尽管,有关林耀明的报道,不少是动用巨额公款所做专版或软文,既包装韶关亦宣传自己。另一副面孔则为负面:官场大哥“明哥”,而这一称谓同时流行于黑道、红道、白道等各种体系。林耀明对省委工作阳奉阴违,背后热衷于结党营私,打击官场对立面;醉心于与富商打交道,插手矿山、房地产以获取巨利,并大力为无良商人保驾护航。

近年来,韶关官场频繁地震,先后倒下原市公安局长叶树养、原市检察长杨剑等政法要员。林耀明履任3年多时间内,正上演着同样的疯狂,且贪腐手法不断升级,乱象愈演愈烈。而按照中国的官场惯例,林耀明因年龄问题很快就要卸任,而对这类官员,组织上一般是没有明显大错不予追查。

然而,如果人们能够透视“明哥”这一典型角色,即可透视韶关政法乱象的背后根由,也可找到韶关发展落后的根本性病灶。韶关,这个粤北重镇,未来将何去何从?有专家认为:一定要树立风清气正的用人机制,营造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才不致于成为第二个广东茂名,或者第二个湖南郴州。

监守自盗,韶关盗采稀土全球最烈
插手矿山,三打两建化为敛财之道

中东有石油,新丰有稀土。这是近年来韶关新丰对外宣传时,在媒体专版上为自身发展贴上的新标签。然而,响亮的广告语背后,事实却是:新丰县至今尚没有一纸合法的稀土采矿证,所有的稀土采矿都属非法盗采。

据报道,稀土盗挖点遍地开花。虽曰盗采,但其实是个公开的秘密。新丰出产的稀土品质极好,在网上都有公开出售的联系电话,一时被坊间称作“地下稀土之都”。并且,经过十数年的“产业升级”,不少采矿点已经摒弃原有的“池浸泡矿法”,代之以效率更高、隐蔽性更强的“管道浸析法”,漫山遍野皆是网状酸液管道,编成硕大鸡笼状倒扣于数百亩的山头,情形壮观

而耐人寻味却又极不合逻辑的是,自去年底至今,作为全国161个重点矿区之一的新丰县,举全县之力,联合8个部门,开展了号称有史以来最大力度整治非法稀土矿的“飓风行动”,而恰恰就在这次行动中,新丰的稀土盗采也达到了空前猖獗的程度:某报记者仅花去两天时间,便在该县遥田、沙田两镇找到非法稀土矿点不少30个。

打击不力,究竟是巨额利润使然?还是地偏难治?抑或监守自盗?新丰县官方归因于去年以来稀土价格上涨,非法利润猛增,英德不法老板流向新丰。而当地群众则认为:巨额利润之下当地官员对非法开采的庇护是更重要的原因。

新丰盗挖稀土一事经媒体曝光后,国土资源部对此挂牌督办,要求严查。而彼时,广东省也在掀起严厉的“三打两建”工作,参与牟利的官员一时恐慌。

但是,林耀明此时却借机大玩“空手乾坤大挪移”。 今年3月4日,林到新丰检查指导打击非法开采稀土矿等“三打两建”工作,在看到两个非采矿点后,先用八个字做了形容“触目惊心,后患无穷”,说“这么猖獗,肯定有人支持,因此必须来真的,动硬的”。不过,他随即断言,这“与少数国家公职人员,村委会干部有关”。显然,这一段大有学问的推断,巧妙地将自己本来应该负有的领导监管责任推得一干二净。事实上,非法盗采稀土,利益以亿元为单位计算,少数国家公职人员、村干部岂能搞掂这么大的买卖?

林耀明并非不了解实情。据韶关稀土业内人士透露:“非法稀土矿的利益分配中,层层抽水,村干部一级仅处于金字塔最下方,最上方则是林耀明等巨头级保护伞。巨大利益结成牢固联盟,只要问题一曝光,林耀明先找媒体领导,后推卸责任,上下联动,责任消于无形。而林此番对稀土老板施压,无非是借机让老板领情,今后争取更多的进贡。”

据记者了解,虽然韶关表面上对稀土盗采大力打击,“三打两建”工作也如期开展,但事实上,盗采稀土在韶关至今从没停止过,甚至越治越烈,可以算是全球最猖獗。

记者调查发现,在新丰遥田镇大埔、高墩、左坑、大马、维新村,沙田镇天中村腊坑组、缠良村石桥组、扬塘组,下埔村陈洞、羊石村,黄礤镇,回龙镇;翁源新江镇民治、油溪、鱼溪等村,坝仔镇礼岭、蓝河等村;南雄百顺、南亩、澜河、主田、坪田、帽子峰等镇,水口镇水口村;始兴澄江镇暖田村、北山镇、太平镇朱岭下等村;曲江沙溪、罗坑奖龚岭、风田、樟市等镇;仁化城口镇土洞村、黄坑古竹村曾兴小组、龙仙等镇;乳源东坪汤盆村、天井山林场古结洞等地;武江区江湾镇练屋村,龙归镇凤田盘村等地,仍时不时可见非法盗采稀土者的身影。
并且,在韶关当地,因为稀土的利益问题,多次发生恶性甚至打死人的事件。今年2月27日,新丰稀土矿迫于媒体压力进行整治期间,新丰遥田联丰村民谭红灯因围观而被当地黑社会强灌草酸,活活打死。受害人家属曾向林耀明反映,但遭其推诿。

借机双转移关门打狗
网络问政做表面工作

韶关是一个很有发展潜力的地级市,各种要素资本并不算差。如果总揽广东全省经济发展的态势,也会发现,因为韶关与粤西、粤北以及珠三角的关系紧密,广东正把韶关作为经济发展的重点。

而随着广东“双转移”的推进,韶关更面临新的发展契机。在产业转移中,韶关处在承载珠三角产业转移的第一要塞,其战略地位异常重要。此外,只有韶关发展了,才会促进粤北发展;反过,通过粤北发展,又促进珠三角的纵深发展。
作为副书记的林耀明,表面上很重视广东省“双转移”工作,言必称“双转移”。广东广业科技产业园项目在翁源奠基之际,他盛赞这是韶关招商引资一大亮点,是推进“双转移”工作的重大举措。各大电视、报纸做专题时,他又总是出尽风头,多次出镜,大谈韶关的“双转移”搞得如何如何好。

然而实际上,韶关市的“双转移”工作又是怎么一种现状?外围法治环境又是如何一种局面?2010年3月,在韶关“双转移”的结对子地市东莞,《东莞时报》刊发一则《转移韶关的莞企“回娘家”诉苦 》的报道,可以管中窥豹。

该报道称,广东省虽实施“双转移”已久,但转移到韶关的绝大多数东莞大型企业遭遇同一困境:有关部门“积极招商,但关门打狗”,东莞企业有冤难诉。在一次座谈会上,众转移企业纷纷诉苦:有的总承包了韶关丹霞山的售票业务,但丹霞山居委会也不和其商量,强行毁约把销售门票业务抢回去,2000万元打水漂,公司形象彻底完蛋;有的公司进入韶关前,当地政府开始答应给用地指标,但后来反悔,公司无法落户、投产;有的公司遭遇烂仔闹事,当地政法部门亦放纵不管。情况不一,但性质相似。最后,东莞市副市长邓志广不得不表态:要带律师去韶关为企业服务、维权。

这则报道只是冰山一角。事实上,东莞方面此后虽竭尽努力,却收效甚微。转移企业纷纷消极经营,韶关工业转移园区因此荒废不少地方。

“韶关积极招商,关门打狗”的“双转移”丑闻发生在林耀明主政政法工作期间,并不偶然。林耀明虽然深谙“双转移”工作的重要性,但他利益为上,只要东莞企业对其个人没有蛋糕奉上,就对“积极招商,关门打狗”的做法放任不管,更不愿拿出具体整改措施,甚至沦为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据韶关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公务员称:一些公开场合,林耀明曾就“双转移”难题大倒苦水,说其中主要存在客观原因,很难避免恶果。

然而,林耀明很懂得如何利用媒体包装自己的形象,不仅化危为安,而且获得一身鲜亮的保护外衣。在“双转移”乱象的冰山一角被曝光后的2010年 8月,林耀明为挽回影响,特意邀请香港某报一位陈姓总编辑至韶关,只为成为该报封面人物。虽然,香港某报在香港的发行量并不多,其主攻市场主要是中国内地。

在花去数额不菲的费用赞助香港某商报后,林耀明大谈特谈:韶关作为广东的重工业城市、粵北门户,被广东省委、省政府规划定位为粵北区域中心城市。韶关将加强与香港某报合作,吸引更多港商到韶关投资兴业,积极主动承接珠三角产业转移,使韶关成为珠三角名副其实的后花园。此举,既吹捧了韶关的政绩,又让省里看到了他的工作。

2010年6月,林耀明又迎合省委,大谈网络问政。在一次网络问政工作会议上,林耀明说:“不关注网络问政的机关不是聪明的机关,不重视网络问政的官员是糊涂的官员,不重视网络舆情的政府不是开明的政府”,“我们要善用网络,善待网民,善听民意,善处舆情,建立网络问政工作的长效机制。”但事实上,林耀明做归做,说归说。只要有关韶关的负面网络消息,都一律遭到他的封杀。网上对他的进言,如果不利就置之不理,如果有利他就巧加利用。

醉心结交富商
专门插手大案

近年来,韶关房地产市场蓬勃发展,林耀明则醉心于结交大型地产商,染指利益。郴州李大伦、曾锦春贪腐窝案全国闻名,林耀明因此奇妙地与之发生联系。
不久前,韶关中院曾发生一桩大事:一名叫谭明杰的出纳私吞2900万小金库公款,逃跑被抓后,于2012年2月一审被判死缓。刘曙光,1955年出生,广东揭西人,现任韶关中院院长,之前任清远中院院长。而谭则是刘的亲信、红人,广东英德人,系刘一手从清远带至韶关。

佛山中院审理查明,2006年7月至2010年12月间,谭明杰先后将2900多万元公款占为己有。小小出纳为何能用会计公章?千万巨款蒸发为何4年半未发现?小金库上哪里来这么多钱?很明显,韶关中院的财务管理存在漏洞,但更关键的是,韶关中院院长刘曙光负有领导责任,并且亦可能涉及林耀明。

然而,韶关中院事后自有擦屁股高招:先处理了几个小干部,再由韶关最大地产商南枫集团老板罗舜彬出资,把资金窟窿填上。林耀明最后适时出现,义正辞严地对外解释:谭出纳卷走的是公款不是小金库,窟窿是财政填补不是老板填补。这一解释,既搞得群众满头雾水,也搞得财政部门满肚心虚。

帮法院填窟窿者、南枫集团老板罗舜彬究竟何许人也?原来,罗是与前不久“涉嫌行贿、引发韶关众官员落马”的粤北首富朱思宜同一量级人物,两人曾同以人大代表身份多次现诸媒体。并且,作为行贿界大哥,罗的名气还远远大过朱思宜,罗就是数年前“行贿李大伦曾锦春数百万、造成湖南郴州官场地震”的关键人物。李、曾虽被绳之以法,但罗舜彬却在韶关摇身一变,出任韶关市人大代表,并攀上林耀明、刘曙光这等重量级新靠山。

填好2900万大窟窿之恩何以为报?林耀明、刘曙光绞尽脑汁,思量报恩罗舜彬。终于,罗相中了自己隔壁公司的一块地皮,此地如果划为公共,罗的地就变成价值更高的单边位。刘曙光于是不惜冒着办错案的风险,将一起5年前已调解结案的民事案件拿起来重审,其理由是有人匿名投诉原案有假、韶关人大常委会曾就此发出过《督办函》。真的发过《督办函》么?根本没有。原来,根据2007年颁布的《监督法》,各级人大不会再针对个案进行监督。韶关人大常委会发出的仅是《信访转办函》,刘却大玩障眼法,对外宣称是《督办函》。

更疯狂的一幕继续上演。网上有篇贴子称:为将此案办成铁案,2011年5月27日,刘曙光、罗舜彬和一神秘女子一道,在广州乘坐国航航班头等舱,前往北京寻求援助。到京后,3人在北京五星级天伦饭店开了一间高级套房,并找到最高人民法院某退居二线的领导,意图通过此人做通广东省高院的工作。但刘曙光等人的如意算盘最终没能打成。

网络曝光后,刘曙光曾面对多名记者,无法否认曾与罗老板同行,不过其自称“只是为了参加同乡聚会”。此案最终进展如何?自有公论。但林耀明、刘曙光的所作所为却令人生疑,难以自圆其说。

按照人事惯例,刘曙光因为年龄原因,应该在2012年初退居审判二线。但屁股尚未擦净的林耀明顾不上避嫌,凭着自己的关系到省里四处活动,甚至不惜亲自上门游说,最终让刘曙光延长了一年半的任期。

有关韶关中院的投诉多如牛毛,林耀明皆一一为其行庇护、打圆场。熟悉韶关官场的人都明白:刘曙光正是林耀明的铁杆马仔。

政法系统怪事连串
对付媒体软硬两手

在林耀明主政韶关政法系统期间,荒唐之事简直不计其数,直接影响韶关形象与投资环境。

众所周知,2011年乐昌市发生一起少年打架斗殴事件,14岁少年竟被认定为黑社会“大佬”。而韶关公、检机关对此意见一致:14岁的林某是此次殴斗的组织者,难辞其咎。但韶关中院在一审判决书中则承认,“公安机关在讯问未成年被告人或者询问未成年证人时,在程序上存在一定的瑕疵”,但“不能以此瑕疵为由否认被告人供述与证人证言的合法性”。多名学生家长则愤慨地说,他们的孩子在被公安带走时,警方并未要求家长陪同前往。由于没有家长在场,部分学生出现前后两种说辞。一周前,学生们的说法是,命案当日,众人在林某家聚集是为了帮他搬家;一周后的第二次讯问,则改成了在林家开会商议报复他人。这一“翻供”最终导致了林某被认定为黑社会“大佬”。

2011年9月21日,江西安义人徐征礼被广东韶关警方不出示法律依据、也不与江西安义政府沟通协调的情况下,被送进韶关市看守所关了一个月。徐曾将此事反映至林耀明处,林理都不理。

2001年,27岁的张强因隔壁超市发生一起爆炸(未遂)案件,在当年3月初被韶关武江区公安局刑警大队带走,几个月后,武江区法院以爆炸(未遂)罪判其有期徒刑8年。2007年3月1日,获得两次减刑的张强刑满出狱。张不断申诉。2011年7月,武江区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判其无罪。但当张强要求韶关市公安局武江分局向自己道歉,消除户籍犯罪记录并赔偿损失152万余元时,却没有得到合理答复。

然而,有钱赚的事林耀明从不放过。韶关境内,交警收费从不手软。有许多货车司机驾车途经广东韶关境内,便被当地交警莫名其妙开出罚款单。2011年4月7日,一重型半挂车经过韶关高速公收费站时,被守在那里进行过滤式查车的高速交警拦住,要求交罚款。司机不知道自己为何违章,要求看监控摄像资料(照片),遭到拒绝。无奈之下,司机交了1200元。交警开的处罚决定书写的竟是“没有系安全带”,行为时间竟是10个月之前!可是司机从来也没有接到他们的告知。10个月之前是否有这么回事?驾驶大货车是不是必须系安全带?2011年4月14日,司机向韶关市公安局提出行政复议,但后者无视《行政复议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出于袒护,草率回复:既没有提供交警罚款的依据和照片,也没有提供行交警的复议答辩,只是维持了交警的乱罚款行为。

有人感叹:韶关路难,难于上青天,并不是因为路险,而是因为这里有个林耀明啊!

近年来,韶关政法乱象日益显现,不可避免地引起了媒体介入。对此,林耀明另有高招。一方面,林耀明喜欢结交媒体朋友,利用媒体营造自身清官形象,不少媒体领导都是他的座上宾。比如,某报记者站长谷立辉(湖南宜章人,南枫集团老总罗舜彬的同乡)与其交好,展示其个人形象的多篇报道正出自谷的策划。另一方面,他又善于利用各种关系打击舆论监督。韶关一旦出现负面新闻,林耀明极善利用关系,对媒体领导实施精准公关,公关不成则对舆论监督进行狠狠回击,尤其打击记者个人。

暗访步行街是林耀明自我做秀的神来之笔。他是韶关市创文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2010年7月,他多次亲自上街暗访风度路步行街,让政府公车违章曝光,让局长上电视向市民道歉。而他自己,则因为这一正面形象获得群众加分。在向媒体领导示好之后,他让记者为他做个人专访,强调:“我要是为了树政绩就不干这个事,省得得罪人”,“我要是不得罪少数人,那么就要得罪大多数人;要是不责成个别干部道歉,那么广大群众的利益就要受影响,党委、政府的形象也要受影响,你说孰重孰轻? ”

虽然林耀明一再声称“我敢得罪人与空降没关系”,但事实上,他正是自恃自己权重,与他有对立面的官员奈何不了他。坊间有人质疑:林喜欢暗访,为什么不去暗访韶关房地产黑幕?为什么不去暗访稀土矿?

“谭姓出纳卷走小金库2900万”事发后,林耀明曾利用资源,出钱向各大媒体领导打招呼,要求不要报道此事。后来,谭姓出纳被判死缓,媒体盖子终究难捂。广州个别媒体曾对此进行了报道,林耀明得知后气急败坏,多次痛斥该记者为“垃圾记者”。

韶关盗挖稀土虽然全球猖獗,但林耀明对待媒体自有一套。一旦发现记者,马上金钱公关;公关不成,便找媒体领导;再不成,就找到上级部门,向媒体施压,对记者横加指责、漫骂,甚至陷害。(完)

胡亚柱 刘维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