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信力建 

在《“大一统”情结似可淡化》中,我提出因为在中国这个版图内,政权多变,甚至同时共存的政权也不在少数,因此爱国之“国”变得无从把握。有人也许会说我们爱国不是爱某个政权,而是爱这个民族。那么,我们这个民族——主要是汉族——又是不是亘古如一永恒不变呢?

汉族,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民族,约占世界总人口的19%。最近,经过科学家的研究发现,中国实际上并不存在纯种的汉族人,甚至连汉族的概念,在DNA检测下都已经不复存在。一般认为汉族人属于中原人,在中国历史上,中原这个范围主要是现在的河南,还包括山西南部,江苏西部及安徽西北部少数地方。但在商周时期,建都于今天西安的西周肯定属于汉族,但到了春秋战国时期,同样诞生于陕西的秦则直接被定义为戎,成了少数民族。另一个有趣的现象是,中国人一般认为自己是“炎黄子孙”,但根据研究,黄帝发源于今天的甘肃沁阳到天水一带,炎帝发源于陇东到陕西的黄土高原地区,这些地区实际上都不属于中原,这些地方曾长期被称为北狄。而随着中国历史的变迁,即使曾经被确切定义为汉族地区的居民,也发生了大规模迁移。由于服兵役、逃避战乱、因罪流放等因素,汉族一直在从中原地区向南迁移。中国不存在纯种汉族人与长期的大规模人种迁移也有关系,在很长的历史时期内,周边少数民族甚至周边国家都在不断与汉族融合。实际上,现在的客家人倒是很纯粹的继承了当时中原人的文化传统,比如他们说古语,风俗习惯也有历史痕迹,他们才是真正的中原人,但他们现在只能以少数族群的形式存在了。

除了因为民族迁移融合使得汉民族血统混杂基因多元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外族入侵。尤其是蒙古族的入侵使得民族血统更为不清。宋亡之后,姓归忽必烈,国号成大元,国家之亡,自不必待言。而蒙古的入侵,也几乎将汉民族的血统完全中断(所谓“亡种”):这首先体现在对汉民族大规模的屠杀上。蒙古屠杀造成了中国北方人口大量减少,其程度令人触目惊心。在北方有4500万以上登记人口,而在各地屠城以后,还不到700万,而且这个数字一直保存到元末甚至明初。不排除有几百万人口逃到南方,以及死于瘟疫,饥饿的人口,即便如此,被屠杀的人口也占到80%以上。据历史记载,当时到过中原的宋人发现,中原地区千里无人烟,白骨遍地,井里塞满了死尸而水不可饮。在南方,大宋军民从来没有放弃过抵抗,即便宋朝覆亡之后,汉人的零星抵抗又持续了半个世纪。因此,汉人的牺牲是非常惨重。当元军攻占长沙时,岳麓书院的数百名书生全部战死,无一投降,无一逃跑。到崖山之役,我大宋精英阶层全部殉国,至此,大汉民族无论从血统上,还是文化上,大部分已经消亡殆尽。其次,则表现在对汉民族血统的混杂上。蒙元统治时期,蒙古人把全中国人分为四等(其实是三等,蒙古人当时并没有把自己当成中国人),我们所处的北方是三等公民——就是历史书上说的那个“汉人”,这是历史书上讲的。后面的故事历史书上就没有了,蒙古人如何统治汉人呢,除了建立必要的军事力量和镇压工具(监狱),在最基层,每个村子派一个蒙古家庭统治整个村子的汉人,汉族人姑娘要结婚,必须和这家蒙古人的男人睡三天觉,用文绉绉的语言说,就是这位姑娘的处夜权是属于蒙古人的,以致现在有人戏言:哪有什么纯正的汉族?我们身上都流有蒙古人的血液。经过跟各个民族的通婚与混血,人数本来已经不多的汉人已经不可能保持种族的纯正和文化的独立性。据兰州大学最新的一项基因普查研究,如今的中国,纯种的汉人已经不复存在。

当然,仅从人种学人类学角度说明一个民族的血统混杂基因多元使得所谓爱国失去基础还不够。事实上,自然人只是人的初步。人更是社会的人,文化的人。

从文化角度看,那种认为自己民族是天地间永恒不变伟大永远的看法自从基督教诞生后,就显得不合时宜了。一部西方文化史,相当大程度上就是一部基督教思想史。而按《圣经》观点,人类若以上帝为父,人类即为兄弟,平等而且自由,谁也不得奴役、压迫、专政、剥削谁,谁也不应该做“代表”让他人拥戴。世界无核心。有之,也只能是以个人为中心。在这种思想支配下,天地是上帝的天地,宇宙是天父的宇宙,天下为公,是自然的事。而16世纪宗教改革运动中脱离罗马天主教会的教会和基督徒形成的新教,更是将这一基督教精神拔高到超越国家意识形态的地位。其代表人物马丁·路德就提出“两个国度”即政教分离的原则,核心在于主张政教分离,要求国家尊重和保障宗教自由,从而为这种基督教精神的崇高地位奠定了坚实基础。马丁·路德金在其《我有一个梦》的演讲中有所谓“我梦想有一天,这个国家会站立起来,真正实现其信条的真谛:‘我们认为人人生而平等的真理不言而喻。’我梦想有一天,在佐治亚的红山上,从前奴隶的后嗣将能够和奴隶主的后嗣坐在一起,共叙兄弟情谊。我梦想有一天,甚至连密西西比州这个正义匿迹,压迫成风,如同沙漠般的地方,也将变成绿洲,充满自由和正义。我梦想有一天,我的四个孩子将生活在一个不是以他们的肤色,而是以他们的品格优劣来评价他们的国度里。今天,我有一个梦想。我梦想有一天,亚拉巴马州能够有所转变,尽管该州州长现在仍然满口异议,反对联邦法令,但有朝一日,那里的黑人男孩和女孩将能与白人男孩和女孩情同骨肉,携手并立。今天,我有一个梦想。我梦想有一天,幽谷上升,高山下降;坎坷曲折的道路变成坦途,那圣光披露,普照天地。”正是这种基督教思想的体现。试想:在这种思想主导线,怎么可能有那种将“本民族作为政治、经济、文化的主体而置于至上至尊价值观考虑”的“民族主义”的存在空间?

在现代社会,所谓爱国主义与西方现代社会“人权高于主权”的基本认同背道而驰。“人权高于主权”的思想始于法国思想家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在此书中,卢梭提出了“人民主权”的概念。他认为国家是自由的人们以平等的资格订立契约产生的,人们只是把人的自然权利转让给整个社会而并不是奉献给任何个人,因此人民在国家中仍是自由的,国家的主权只能属于人民。人民主权的原则是:人民主权是不可转让的,因为国家由人民主权者构成,人民主权者才能行使主权;人民主权是不可分割的,因为代表人民主权的意志是一个整体,人民主权是不可代表的。同时,人民主权是绝对的、至高无上和不可侵犯的,因为人民主权是公意的体现,是国家的灵魂。中国的启蒙思想家胡适所谓“现在有人对你们说:‘牺牲你们个人的自由,去求国家的自由!’我对你们说:‘争取个人的自由,就是争取国家的自由;争取个人的人格,就是争取国家的国格!自由平等的国家不是一群奴才建造得起来的!’”就是对这种“人权高于主权”思想的通俗化表达。在这一思想的狙击之下,那种靠弘扬民族利益强调国家尊严并以此来打压个人空间和自由的民族主义思想,自然只能落荒而逃。

在地球上,真正能够保持自己民族血统纯粹的民族,也许只有犹太民族。公元70年,犹太民族被罗马帝国杀了几十万,国家灭亡,剩下的犹太人就分散到了世界各地,主要在欧洲。他们虽然五零星散,为各地的人所迫害,遭受着世界上任何民族都没有遭受过的也无法想象的各种苦难,但他们严格遵守内部规定,不与外族人通婚。历史上有段时期,犹太人的国家被巴比伦所灭,犹太人被掳到巴比伦,有些犹太人就和外族人通了婚,且生了儿女,在犹太人被准许归回原地后,那些通了婚的都强行要他们离婚,所生的儿女由外族女人或外族男人带走。就是今天,如果犹太人子女要和外族人结婚,那么他们的父母、家族就要为那子或女举行葬礼,因为这样的人在传统的犹太人犹太教眼中当作他(她)已经死了。我们知道,一个外地人到了某地,如果和当地融合,与豪强联姻,那就没有谁会欺负他,否则他就立不住脚。与当地人融合通婚虽然有种种的好处,但犹太人却不要这好处,宁愿受苦。然而正因为这样,犹太民族得以保存下来,流传下来,否则有不过两三代,犹太人就被各地所同化了,就没有今天的犹太人了,就象历史上北国以色列民族的那10个支派一样消失得无影无踪了。由于犹太人与世界各民族是分开的,有区别的,是独特的,正如圣经所说,他们分散在万民中,是独居的民。犹太人无论走到哪里,人们都认得出,无论什么地方的犹太人,人们都能辨别,千万人中有一个犹太人,你只要凭着圣经就可以认识他。犹太人不仅不与外族人通婚,甚至不与外族人同席吃饭,他们认为外族人不洁净,把外族人看成肮脏的狗。此外,日本民族性由于地理条件的特殊也能保持民族血统的大致一致。日本列岛孤独地漂浮在大洋之中,几千年里从来没有和外界有过直接接触。世界上没有那个民族象日本人一样从没有被异族侵略和征服过,也没有那个民族的构成成分象日本人一样血统纯正。没有任何国家能像日本一样,几千年来,一直由一个家族统治,从没有发生过王朝的更迭。日本人虽然也有近两千年的历史,但这份历史好比一份简单的履历,一目了然。

要之,在今天,民族血统已经混杂到了难以区别的地步之时,还强调以民族主义为其理论基础的爱国主义,客气地说,是不识时务固步自封;不客气地说,就是约翰逊所谓“爱国主义是流氓的最后庇护所。”董桥《语言小品录》曾引三十年代美国一报业大亨语:“政客为了保住权位可以无所不干——甚至不惜变成一个爱国主义者。”

本文由自动聚合程序取自网络,内容和观点不代表数字时代立场

墙外新闻实时更新 欢迎订阅数字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