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选人民代表,首先得搞清楚什么是人民。不搞清楚谁是人民,即使当上了代表,代表谁去?

  那么谁是人民呢?或者说哪些人才算人民,哪些人又不是人民呢?

  迄今为止对人民的所有界定,从方法论角度可归纳为两类,一类从整体主义角度阐释人民,另一类则是个人主义的。个人主义人民论中,又有原子论的个人主义和方法论的个人主义之别,下面分别论述。

  方法论的整体主义人民观,也称集体主义人民观。这种观念的前提是基于人类历史上发生过的下述事实:人类依靠营社会性生活才得以从自然的物竞天择中胜出,千百年中 共同劳动、共同努力、休戚与共作为人类联系的纽带,使人与人之间结成了深刻的、有生命力和牢固的联盟,一个人的生死不足以危及整个族群的存续,而整个族群的生存危机通常造成大量乃至所有个体的死亡。整体论者由此得出结论: 人与人之间团结合作不可缺少,人只有归属于某个群体才能正常生活,亲族间普遍适用的利他主义美德应该推广到所有人中,如果由这些人结合而成的群体希望避免衰败的话(注1),断定国家、社会和人民整体是优先于个人存在的主体,相对于这些群体而言,个人是次要的,国家、社会和人民整体的目的才是目的,个人只是实现这些集体目的的工具,个人的目的必须处于从属地位,个人应该时刻准备为国家、社会和人民整体的利益作出牺牲,个人也只有为群体和他人利益奋斗才能实现生存的价值,

  将”人民”作整体论解读有着非常深厚的渊源。从词源学方面看,东西方对”人民”的理解基本一致,都把它视为集体性概念,而非个体性术语。公元前 5世纪时,雅典的”民”包含四层含义,整体,许多人,多数人和暴民。四层含义没有一层是指向个人。法语,德语,意大利语中的”人民”,都是指的整体,全体(注2)。英语中,people既可作复数,也可作单数。通常作为复数,意思为”人们 “。作为单数,指的则是一个国家的人。例如,”two peoples”指的是两国人。汉语中的”人”是个类概念,是对所有人的抽象,”民”也是类概念,指的是与”官”相对应的所有被统治者。把”人民”解读为集体性概念的政治学传统同样悠久强大。虽然亚里士多德的”民”是由混杂的人群组成的,但他 认为,人是社会性动物,必须隶属于一个整体,整体的城邦先于个人,凡隔离而自外于城邦这个整体的人,如果不是野兽,就只能是神(注3)。近代政治学的两个重要人物,霍布斯和卢梭,也强调人民的集体性。 霍布斯的人民是全体意志的同义词,人民不同于公民,公民指的单个的人,人民是团结得像一个人似的并被视为一个人的全体意志,他认为唯有如此才能采取自愿的行动。如果有多个意志,就是人群,而不是人民。与亚里士多德一样,霍布斯认为,国家先于人民而存在,在国家形成前,是不会存在人民的,因为那时并没有这样一个人格,而是一群人(注 4)。卢梭主张天赋人权,现在通常被认为是原子论个人主义者,但他的这种原子论个人主义,却间接给予了整体主义以某种合法性。卢梭认为,”人民”是公民的集体,构成国家中的个体叫公民,人民代表公意,因此有权强迫公民服从。(注5)在这些先哲笔下,人民拥有一种超越众生之上的虚拟人格,它来自每一个人,又高于每一个人,人只有归属并服从它,才能获得生存的目的和实现自身价值。如果他们看到,这种无名无姓却高踞于众生之上的”人民”,最终被暗中置换成了”领袖”,成为少数野心勃勃者的化身,他们以人民的名义对人民发号施令,驱弛人民为之赴死受难,有理由相信,他们是会为自己的草率立论汗颜的。

  整体论的人民观,在马克思列宁主义和纳粹法西斯主义那里被发挥到了极致。马克思认为,” 人是最名副其实的政治动物,不仅是一种合群的动物,而且是只有在社会中才能独立的动物。”(注6)由于人天生就是社会生物,所以人就只有在社会中才能发展自己的真正天性,而对于他的天性的力量的判断,也不应当以单个个人的力量为准绳,而应当以整个社会的力量为准绳。(注7)马克思主义强调人具有阶级性,主张把一切人分别划入某个阶级、阶层或集团。这些阶级相互斗争,推动了社会的发展。恩格斯认为,迄今为止的人类社会,除最原始时代之外,其所有成员必然分裂为两个敌对的阶级,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统治阶级和被压迫阶级。(注 8)马克思主义核心论点之一就是,被剥削阶级与剥削阶级、被统治阶级与统治阶级的斗争,而不是人,构成历史前进的根本动力。阶级是个虚拟的主体,它也必须由芸芸众生所组成,众声喧哗,阶级意志既不可能完全符合构成本阶级每一个成员的意志,也不可能由某一个超越所有成员的人公正客观地表达出来——超越本阶级者也就不属本阶级,即使他是上帝,阶级意志终归需要由某一个声音表达出来,越是意志统一,就越是需要只有一个声音。在具备投票表决机制时,这个问题可交由投票来解决,但投票会分出多数与少数,从而有可能导致阶级内部分裂,在缺乏制度性的公共辩论和投票表决机制保障的情况下,这种集体主义的人民观,潜在的危险性就更大,它很容易为隐藏在”人民意志”背后的某个特定个人意志所操纵。我们看到,在苏联,这种整体论的分阶级人民观成就了斯大林的”光辉伟业”,” 斯大林的脑子里,’民治’大可以意味着(因为它可以有任何意义)他和人民是一体的,是’普遍意志’在通过他的意志进行统治。”(注9) 当整体论的人民观传播到中国后,发展出了毛泽东的”人民民主专政”,成全了毛泽东代表人民对人民实施专政。毛泽东哲学的方法论正是整体论。在毛泽东思想里,人民应该为了共产主义等纸面上的美好口号”一不怕苦,二不怕死”,单个人作为人的价值是做镙丝钉,做一块砖一片瓦,毫不利己,专门利人,时刻准备为革命事业牺牲一切(注10),在毛泽东那里,人民只是统计学的一个数字,是机器整体上的一个微不足道的工具,是一个他用来煽情的口号,煽动亿万人民拥护他毛泽东,人民不是人民的,是他毛泽东的, 毛泽东高喊”人民万岁!”目的只是为了获得并且实际也获得了”毛主席万岁!”

  只要我们把纳粹对人民的解释与马克思主义的人民作个对照,上述对人民的定义之荒诞无稽就鲜明的呈现出来。与马克思列宁主义异曲同工的是,纳粹也喜欢这种整体论”人民”。在纳粹的宣传机器中,他们就是人民利益的当仁不让的合法代表。纳粹思想家们认为人民一词缺乏精确的社会学界定,与”群众”可以互换,只是一种心理群体,等待着领袖来领导。他们极力强调种族的价值至高无上,否定人作为个人存在的价值,主张人只能是国家和种族的一分子(注 11)。希特勒标榜自己的一生都在为人民服务(注12)。墨索里尼认为,不仅个人权利从属于国家的存在,而且国家有权改造其人民,甚至在身体方面改造人民。他声言,”国家之外没有任何个人或团体(政党、文化团体、经济联合体、社会各阶级)。”(注13)

  发动世界大战,造成全世界亿万人民奔赴死亡战争的邪魔狂徒,其当年的权力挂着人民的羊头!难道还不应该引起我们的反思么?

  中国大陆对”人民”一词的解释,带有浓厚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意识形态色彩。《辞源》、《辞海》、《现代汉语大辞典》关于人民的定义,其基本要义是:”人民没有确定的对象,与敌人相对而言,是以劳动群众为主体的社会基本成员。”强调人民的阶级特性,并带有相当强烈的阶级斗争的意指。《社会科学大词典》、《社会科学百科全书(政治学)》等社会科学专业性的解释,更是散发出刺鼻的官方意识形态气味:

  在阶级社会里,凡是推动社会发展的阶级、阶层、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由于各国的社会形态、阶级结构和历史发展的不同,各个国家或一个国家的不同历史时期,人民有不同的内容。……在我国,人民群众在不同时期有不同范围。抗日战争时期,指一切抗日的阶级、阶层和集团,解放战争时期,指一切反对帝国主义、封锁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阶级、阶层和集团。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指一切赞成、拥护和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阶级、阶层和集团,人民不是一个阶级概念,但是在阶级社会里,它的具体内容深受阶级关系的影响。在任何时候,从事物质资料生产的劳动群众都是人民群众的主体。人民群众是社会物质财富的创造者,也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社会发展的历史是人民群众活动的历史。(注 14)

  将上述对”人民”的解释作一番考察,可以发现,中国官方政治学对”人民”一词的界定具有三个特征:一是随意性,或说不确定性,或说可变化性,在上述定义中,人民的内涵和外延随时间地域而变化,没有确定的所指,而且只界定了人民的主体,其他不从事物质资料生产的,如知识分子,商人,业主等是不是人民?这些不直接进入人民主体的人,是全部不算人民,还是其中部分不算?还有,劳动群众中是每一个都自动并终身是人民呢?还是其中某些人比如犯了罪的还能中途被开除出去?可见,按这种定义,人民这个概念是模糊不清的;二是阶级性,或说政治性,上述定义强调政治立场,一个人是否人民,取决于其政治观点和立场,”赞成、拥护、参加”者方得为人民;三是整体性,在这种解释中,人民是个集合性概念,子集是阶级、阶层和集团,而不是单个个体的人,也就是说,任何单个个体的人必须并且只能首先隶属于某个阶级、阶层、集团,然后才有可能成为”人民”,这就排除了任何个人脱离阶级、阶层、集团能以”人民”自居,换个角度说,从所谓国家政权(管人民,超人民)的角度看,对任何单个人都可以既视之为人民中的一员,也可以不把他当人民。

  上述基于马克思列宁主义的阶级斗争学说对人民作出的界定,是经不起分析的。

  对人民的内涵作随意性的规定,显而易见的错误有两点。一是预设了一个隐匿起来的裁判。由于人民的外延不确定,人民的指属流动不居,对谁是人民谁不是人民没有一个相对固定的中立的标准,在特定时空环境中,究竟谁算人民谁不够格做人民呢?必然需要一个权宜性的即时性的裁判,由他来判定谁是人民谁不是人民。一个国家和社会中,哪个阶级、阶层和集团,乃至哪一个人,是人民还是非人民,全得仰仗这个潜在的隐藏着的权威决定。这个在上述定义中隐蔽着的主语,就成为高踞人民头顶的、可以对人民实施取舍审判的权威,人民则全得看他的眼色行事。否则便有被赶出人民行列的危险。由于暗中预设了一个隐蔽的裁判,就为集权主义领袖们预留下一洞进出自如的后门。列宁、斯大林、毛泽东这些”人民领袖”正是从这道后门进来,成就自己以人民名义统治人民的伟业。二是反科学。我们知道,现代科学建立在逻辑的基石上,离开逻辑的科学就是伪科学。社会科学尤其如此。逻辑离不开对概念的准确界定,随意性的,自说自话的”理论”是不能称之为科学的。科学的另一个特征是可重复性,精确性,价值中立。任何理论如果不可重复,缺乏精确性,把判断的标准交给变化无常的主观来随意决定,就只能称它为胡说八道。由于上述对人民的定义具有很大的随意性,不可重复,极不严谨,因此,这种定义就称不上科学。据此可以说,《社会科学大词典》对人民的定义是反科学的。

  在汉语语境中,人民由两个词素组成,人民可分拆为”人”和”民”,”人”的对应词是动物,指向的是人的生物学特性,”民”的对应词是”官”,强调人的政治性和社会性。在上述定义中,人民的生物学特性被忽略,社会学特性被置换,人民主要成为经济学和政治学的双重范畴。从经济学的维度,社会全体成员被按非此即彼的两分法划分为剥削阶级与被剥削阶级两大敌对阶级,分别对应于政治上的人民与敌人两个水火不容的敌对阵营。除了人民,就只有敌人。不是人民,即是敌人。可不视为敌人,方可算为人民。与人民的概念模糊不清形成对应,敌人的边界也模糊不清。是敌人还是人民,一是取决于特定的时空环境。没有永恒的敌人,也没有永恒的朋友,今天的人民,明天可能是敌人,昨天的敌人,今天也可以称之为人民,抗日战争时期与解放战争时期的敌人不同,因此人民也不一样,抗日战争时期的功臣,到了解放战争时期,可能就是敌人,而不是人民,到了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仅仅反帝反封建和反官僚资本主义,而不”赞成、拥护和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者,也不得为人民,所谓人民与敌人,不过是一出相对主义游戏。二是取决于政治态度和立场,只有对政治权威持”赞成、拥护、参加”的态度,才可称为人民,不赞成、不拥护、不参加者,以及所有反对者全都自动丧失人民资格,应当作敌人。三是取决于政治谋略和领袖及其追随者们的喜怒好恶,政治斗争需要暂时笼络的,(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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