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政府手太长,旅游探险也报批

  

   
登山探险、攀岩……这些户外探险旅游活动将需向有关部门申报,经批准后才能进行。这就是广东省体育局即将建立的户外探险旅游申报制度。脑子又进水了。
   
存在几个问题:
   
1,政府有什么权力要求旅游者申报?
   
政府的每一点点权力,必须先得到法律授权。
   
中国的官员不讲法律,他讲“道理”:为了你们的安全,我要检查你们。那么,百姓出门有可能被车撞死,所以出门前要报告政府?喝水有可能被噎死,喝水前报告政府?据说中国犯人在监狱里起立、撒尿都要喊“报告政府”。
   2,如何操作?
  
你广东省体育局如何界定哪些是“旅游”,哪些是“探险旅游”?比如,爬山,哪些需要汇报,哪些不需要?
   3,申报之后你体育局负责安全吗?
   
某人进行了探险旅游申报,然后假设他出了事故,你广东省体育局负责吗?有人辩解说;你不申报,那你旅游探险出了问题别让政府救援。废话,我纳税人出钱养着政府,我遇到困难,你政府必须救援。这跟申报没有丝毫关联。
   4,旅游申报,政府收费吗?
  
如果收费,那一切都清楚了,不就是为了捞钱吗?
  
如果不收费,那么,你就是用全体纳税人的钱为一小部分探险旅游者提供免费服务。其他纳税人同意了吗?
 
   
这些年,一直呼吁“大社会,小政府”,但事实却是,大权在握的政府,手越伸越长——汽车年检,全世界独一无二,声称是为了安全,其实谁都知道是为了收费;注册个公司,每年被各种年检折磨得要死,其实就是交各种检查费;律师年检,除了收费,还可以收拾那些不听话的律师……
   
诸多政府部门抢权都有这么几个特点:一,本来是政府无权干涉的事情,偏要伸手。二,政府一伸手,百姓就得交费。三,百姓交费,唯一的作用是迈过了政府这个关卡,其他什么作用也没有。
   
政府要求百姓这也汇报,那也汇报,可是,政府官员用纳税人的钱公款吃喝、公款养车、公款出国旅游,却不需要向纳税人汇报。纳税人用自己的钱进行个旅游探险,反倒需要汇报了。
   
当然,探险旅游申报,并非完全不可做。问题是,由谁来做。比如,某三五个人成立一个旅游探险协会,纯粹的民间组织,其他人愿意加入就加入。然后,该协会可以规定:凡入此会者,进行探险旅游必须申报。
   
汽车年检、律师年检、会计师年检……都是同样道理,可以由民间来做,不能由政府来做。民间做的好处是:没有动用纳税人钱财,没有动用公权力,没有强迫。买卖自由,买卖不成仁义在。
 
   
民主社会,除了选票和言论自由这两大要素,还有很重要的一条:自治。美国的民主制度是全世界最优秀的,美国人的自治能力是世界上最强的,两者之间有某种联系。
   
自治原则:凡是民间能自己处理的事情,都无须政府插手,甚至,法律应该规定,禁止政府插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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