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其他艺术形式不同,音乐能触发大量的神经元,一听到音乐,大脑中多种功能区(包括肌肉的、听觉的、视觉的和语言的)都开始活跃起来。这就是为什么有些人虽然完全丧失了语言能力却依然能够理解他所听到的音乐。”

 

大卫•伯恩在其新书节选里解释了为什么有时候他宁愿什么也听不见(见以下章节摘录)。 

我只在一些特定的情况下才听音乐,去现场听音乐会,就不必说了;做饭或者洗盘子的时候也会放点儿音乐,赶上有客人在我也会;每当我跑步或是骑车上下班行驶在纽约曼哈顿西区公路上,又或者我偶尔独自开着租来的车去往某地时,我会听音乐;在写作或者录音的时候,也会听,我要听一听我都做了些什么。然而,仅此而已。

从某种程度上讲,我觉得餐厅或者酒吧里的音乐是一种噪音。也许因为我是干这一行的,我总觉得我要么就专心致志地听音乐,要么干脆置若罔闻。通常情况下,我都不听音乐,就算大街上播放讲话头乐队的歌,我都会充耳不闻。很遗憾,在我看来,大部分音乐只不过是一连串恼人的声波,只能平添噪音罢了。

渐渐地,音乐载体变得越来越虚无缥缈,不再是唱片、盒带、光盘等实物,存在时间变得越来越短,或许,我们会再次重视现场演奏的价值。多年来我一直在收藏唱片和光盘,现在却慢慢不再这么做了,我现在已经很少听光盘,几乎习惯了用电脑或手机听MP3。在我看来,音乐逐渐失去了它的物质形态,我认为那种物质形态才更贴近音乐的本质。技术带给我们的是一种周而复始的大循环。我每周至少要听一场音乐会,有时候和朋友一起,有时候孑身一人。那里会有其他人,通常也会有啤酒。经过了一百多年的技术革新,音乐数字化反而强化了音乐的社会功用。我们不仅仍然选择自己喜欢的音乐录音赠送朋友,而且比以前更注重一场音乐会的社会价值了。在某种程度上,音乐技术似乎已经踏上了贬低自身价值直至自我毁灭的不归路,也只有自我毁灭,它才得以彻底胜利。技术的确方便又实用,但是它终究会降低自身的价值而增加利用它的主体的价值,而这些主体是它永远不能拥有,也不可能复制出来的。

技术改变了我们听音乐的感觉,也改变了我们作曲以及欣赏音乐的方式。整个世界都淹没在音乐的海洋里,而大多数所谓的音乐充其量只是录下来的声音而已。过去,我们要付费听音乐或是自己进行创作,听音乐或者鉴赏音乐都是非常难得的;而现在,我们随时随地都能够听音乐,宁静反倒成了天价的珍馐美味。

我们欣赏音乐(指我们发现一系列声音能引起情感波动的能力)是否与神经有关呢?从进化的观点来看,欣赏音乐是否有益?音乐是否有什么实际用途,或者说,音乐是否仅仅是我们进化过程中产生的更有利改变的附属品?古生物学者史蒂芬•杰•古尔德和生物学家理查德•路翁廷在1979年发表了一篇论文称,我们的某些技术或能力可能与拱肩(指建筑学上建筑物拱背线左右曲线与包含的直角之间的装饰空间)一样,只是为辅助其周围更具实际用途的部分而存在的。

杜克大学的戴尔•博维斯教授和他的同事大卫•施瓦茨、凯瑟琳•霍伊一起研究了这个问题,并认为他们或许已参透其中的奥妙。他们发现最让我们感兴趣的声波频率范围(见注1)和我们自己能发出的声波频率范围是一致的,我们的耳朵和大脑不断进化,到现在只能够听出这个范围以内的细微差异,在这个范围之外的声音我们能听到的很少,甚至一点儿也听不到,因此,我们听不见蝙蝠能听到的超声波音,也听不见鲸鱼发出的次声波音。尽管有些独具特色的嗓音和乐器声的声波已超出了我们能听到的声波频率范围,但这些谐波所产生的声音的音波却仍在这个范围之内,所以我们能听到绝大部分音乐。有些声音和我们自己所发出的声波频率一致,我们的大脑中有一个较大且较发达的组织能分析出这些声音,就像大脑中另外一个高度发达的组织是一样,后者专门对面部进行视觉分析。

博维斯带领的研究小组还提出了一个假说:周期性声音(按一定规律重复的声音)是由生物发出的,因而更能引起我们的兴趣。一种反反复复出现的声音可能预示着某种危险,需要我们警惕,也可能会把我们引向伙伴、食物或水源。我们发现,这些令我们感兴趣的声音的各种参数和音波范围竟和我们称之为音乐的声音相似。因此,博维斯推测,同属于处理各种声频信号的组织,人类的语言应该也能影响其听觉系统的进化。因此,我们发声与感知声音中细微差异的能力是协同进化的。

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有一项研究,神经病学家伊斯特万•莫尔纳•扎克斯和凯蒂•奥弗里对人和猴子的脑部进行扫描,观察他们在注意到同类做出某些动作或产生某些情绪波动时,其体内有哪些神经细胞开始活跃。根据观察结果他们断定,观察主体与观察客体所对应的那部分神经细胞反映主体所看到的影像。举个例子,如果你正在观察一名运动员,运动员哪一块肌肉在运动,那么你身上与之对应肌肉的神经细胞也开始活跃,然而我们的肌肉并没有动,所以观察别人运动并不会让我们得到实质性的锻炼,也就不会有益我们的健康,但是我们的神经细胞所做出的反应的确像是我们正和运动员做同样的运动。这种镜像效应同样适用于情感信号:在看到别人皱眉或微笑时,我们与之对应的面肌神经细胞也随之活跃,但是,与此同时,同这些情感相关的感情神经细胞也开始活跃 ,这也是重点所在:视觉和听觉信息能触发神经细胞的移情反应。道理虽然老套,但事实的确如此:你的笑会愉悦其他人。我们能够感知别人的感应,可能并不强烈,也并不精准,但是移情作用似乎可以应用于神经病学研究。有人提出,这种共享现象(神经系统科学家这样命名)对任何形式的交流都是极为重要的。交流中,正是这种共享现象帮助我们了解对方理解了什么或在谈论什么。假如没有这种感同身受,我们怕是根本无法进行交流的。

这似乎再简单不过了,简直有点儿小儿科:我们当然能够感应到别人的感受,至少在某种程度上是这样的。若非如此,我们看电影的时候怎么会哭?听到情歌时又怎么会笑呢?人和人的感觉是可以相互传递,相互感染的。我们是群居动物,这一点毋庸置疑,也正因为我们能够反映他人的行为、情感,我们才得以称之为人类。我们都认为自己独立的个体,但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并非如此,因为我们所特有的细胞都参与了移情活动(将自己的情绪传递给他人的活动)。这种镜像效应不只是情感上的,也具有社会性和物理性。别人受伤时,我们也会“感觉”到他们所承受的痛苦,不过,我们不会疼痛到崩溃;歌手甩头以求完全释放时,我们也会有那种感受,因为当他的身体做出那个动作时,我们就会在内心里想象着他的感受。

另一方面,我们也将抽象的声音人性化了。我们能从一个人的脚步声判断出他的心情。难过、开心以及生气等简单的情感都很容易猜测。或许脚步声是最简单的例子,但是它却道明了一点,那就是我们会根据各种各样的声音判断这声音分别代表了什么样的情绪、什么样的心情或有什么样的感触。

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的相关研究组提出:我们对音乐的鉴赏与感知深深依赖于镜像神经元(见注2)。当你看到、甚至只是听别人演奏乐器的时候,你身上与演奏这种乐器相关的神经细胞就随之活跃了。 听钢琴演奏时,我们“感觉”自己的手和胳膊也在动,正如空气吉他手(见注3)告诉你的那样,你听或者看一场精彩的个人独奏的同时,你自己也在“演奏”。那么你还有没有必要为了模仿钢琴演奏者而要了解如何演奏钢琴呢?福罗里达州大西洋大学的爱德华•威尔士•拉奇让懂音乐和不懂音乐的人听肖邦的钢琴曲,同时对他们的脑部进行扫描。或许你已经猜到了,接受测试的音乐家的镜像神经元活跃起来了,但是有点儿出人意料的是,这种现象也同样出现在非音乐家的大脑里。所以,弹奏空气吉他并不是那么的不可思议。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的研究小组主张,我们所有的交流方式(包括听觉的、音乐的、语言的、视觉的)从根本上讲,都包含肌动活动(肌肉组织参加并运动)。通过研究或者凭直觉进一步探索这些肌动活动,我们发现肌动活动与人们的潜在情感有密切关系。我们的身体状况和情绪状态是不可分割的——只要察觉到其中一方面的变化,就能推测出另一方面的变化。

人们随着音乐跳舞,神经病学的镜像原理或许能解释为什么不同节奏的音乐能使我们跳出不同的舞步。与其他艺术形式不同,音乐能触发大量的神经元,一听到音乐,大脑中多种功能区(包括肌肉的、听觉的、视觉的和语言的)都开始活跃起来。这就是为什么有些人虽然完全丧失了语言能力却依然能够理解他所听到的音乐。神经学家奥立佛•沙克斯在书中提到一个脑部受损的人,这个人发现自己能将琐碎的日常生活唱出来,也只有这样他才能记起如何完成一些简单的动作,比如穿衣服。所谓音乐疗法就是一系列基于这一发现的治疗技术。

镜像神经元还有预测功能。每当看到一个动作、一个姿势、一个手势或者一个表情,基于以往的经验,我们就能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阿斯伯格综合症(见注4)患者可能不能像正常人一样凭直觉轻松理解这些动作的意义,我敢肯定别人和我一样受到过这样的指责,我们被指责没有注意到对方的想法是很明显的线索或信号,但是大多数人都至少领悟了这些想法中的一大部分。我们对叙述故事有着与生俱来的热爱,或许这种热爱就有一定的预测功能和神经学基础,所以我们能预料到故事的发展趋势。与此相似,当我们倾听一段旋律时,我们能够感觉到旋律中感情的起伏、旋律的重复及其音乐结构,根据经验,我们便对旋律的走向做出了某些预期,而事实将会证实这些预期的确与作曲家的想法或演奏家的演奏一致,或者相差无几。认知科学家丹尼尔•列维京指出,太多诸如此类的经历(我们的预期总能得到证实)已让我们厌倦,以致于我们开始出现排斥情绪。只有极少的音乐形式还能提起我们的兴趣,还能引起我们对音乐剧的关注,而这些音乐对于故事的叙述至关重要。

音乐对我们有如此多的作用,我们怎么能再像许多人一样说“喔,我喜欢所有的音乐”呢?对此你可能心存疑窦,可是有些音乐形式完全不同,你不可能全都喜欢的,起码你不可能始终全部喜欢。

1969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了一项决议,规定了一项很少有人提及的人权,即享受安宁的权利。我想他们这么做是考虑到了某些情况,比如,你的住所附近开设了一家噪音很大的工厂或是一个射击场,再比如,你们楼下开了一间迪厅,等等。但这项权力并不表示你可以要求餐厅关掉正在播放的经典摇滚音乐,也不意味着你乘火车时有权要求邻座冲着手机大喊大叫的家伙闭嘴。虽然我们天生害怕死寂,但是我们应该有权让耳朵偶尔休息一下,体验片刻的安宁,所以,这项决议仍然不失为一个很好的主意。就人权而言,安静下来沉思片刻,整理一下思绪是相当不错的。

约翰•凯奇写了一本书——《安静》。书名有点儿讽刺意味,因为他在书中所作的大肆议论及作品结构的混乱已让他臭名昭著。他曾一度宣称安静根本不存在。有一次,为了体验真正的安静,他进入了一间消音室,消音室与一切外界声音隔绝,墙壁是专门设计的,能抑制声音的反射。可以说,消音室就是一个听觉上的死亡空间。过了一阵子,他听见了“怦怦”声和“嘶嘶”声,得知这是他自己的心跳声和血液在动脉和静脉中穿流而过的声音。这些声音比他想象的要大一些,不过还好。又过了一会儿,他又听见了另一种声音,一种高音的“呜呜”声,得知这是他的神经系统发出的声音。于是,他认为对于人类来说,根本不存在绝对的安静。而这件趣事也让他做出了一项决定,他决定不再将杂音拒之门外,也不再将音乐划在毫无韵律可言的噪音之外,而是接受这种种声音,用他的话来说:“声音就是声音,不是人们用来建构各种理论或者发泄情绪的工具。”这样一来,至少从理论上讲,所有的声音都成了音乐。

可如果说音乐本就存在于各种物体、各种地方,那么为什么不让音乐自行演奏呢? 如此说来,作曲家或许再也没有存在的必要了,就让万物自由发挥吧。音乐家伯尼•克劳斯刚刚出版了一本关于“生物交响曲”的书,描述了一个音乐的世界,这些声音全是由动物、昆虫发出的,这是一个无人之境。自我组织系统创作的音乐是指,任何人任何事物都能创作这种音乐,又能轻易从这种音乐中脱身。约翰•凯奇认为当代的作曲家“就像能让相机为相机本身拍照的相机制造者一样”。这样说有点儿诋毁那些作曲家,至少公众是这样理解的。凯奇认为传统的音乐连同乐谱都不足以表达这世上的种种声音。万事并非皆有可能,但是大千世界又的确无奇不有。既然如此,凯奇和其他同仁都想知道音乐是否也能自行创作。

中国制造的一件小设备将这一疑问向前推动了一步。念佛机是一款音乐播放器,它将一系列安慰人心的声调随机重组,便产生了无限且不重复的旋律。制造这种念佛机的程序设计员创造了这些,不需要作曲家,也不需要任何演奏者。作曲家、乐器和演奏者都是这台机器。虽然人们很难想象有一天音乐真的能由机器创作,但这设备并不是多么精密的仪器,用于音乐“创作”的算法也都是很基本很常用的。人们可能认为许多团体流行音乐和嘻哈音乐都是机器制作的,因为这些音乐的节律相差无几,你只需要从众多已有的节奏中选取合适的,一串重组的优美旋律就成形了,所以这种产业化“创作”通常为人们所不齿,但是其机器制造的作用还是值得称赞的:它重新将音乐家推回了舞台。所有的这些发展只是让我们兜了个圆圈又回到原地:我们回到了最初的地方,认为整个世界充满着音乐。

我期待着音乐能从旋律、刚性结构、和声的牢笼中解放出来,走向自由。为什么不呢?但是我仍然听那些遵循创作原则的音乐。天籁之音固然娓娓动听,可我偶尔又渴望听一些简洁明了的歌,叙事的或表达某个主题的歌。我可以欣赏一部通俗电影或者读一本平淡无奇的书,但是对音乐我又相当苛刻:如果一首歌属于流行乐派,我会带着一定的期许去听。倘若流行歌曲不守自身的规则,那比当代作品的重复、死板更容易令我生厌。我喜欢听好的故事,也喜欢凝视大海——我有必要从中二选一吗?

注1:声波的频率范围(0.0001Hz~10的12次方Hz以上 ),人耳能听到的声音的范围:(20~20000Hz),通常把(20000Hz~10的12次方Hz以上)的声音称为超声波,把(0.0001Hz~20Hz)的声音称为次声波。

注2:镜像神经元(Mirror neurons),人类有一群被称为“镜像神经元”的神经细胞,激励我们的原始祖先逐步脱离猿类。它的功能正是反映他人的行为,使人们学会从简单模仿到更复杂的模仿,由此逐渐发展了语言、音乐、艺术、使用工具等等。这是人类进步的最伟大之处之一。

注3:空气吉他手(air guitarist),就是模仿其他吉他手的样子,假装弹起吉他来的装酷游戏

注4:阿斯伯格综合症(Asperger syndrome)又名亚斯伯格症候群或亚氏保加症,是一种主要以社会交往困难,局限而异常的兴趣行为模式为特征的神经系统发育障碍性疾病;相较于其他泛自闭症障碍,仍相对保有语言及认知发展。亚斯伯格症患者经常出现肢体互动障碍和语言表达方式异常等状况,但并不需要接受治疗。

译者:方卉

(文章转载自译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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