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16岁少年杨某昨天凌晨被释放,其寻衅滋事刑事案件被撤销,改为行政拘留7天。《环球时报》在两天前发社评,提出警方因一名16岁中学生在网上制造谣言而对其刑拘值得质疑,我们在此欢迎警方撤销案件。我们认为警方在舆论监督下及时修正执法行为的态度应当受到鼓励。

一些人在互联网上发帖,称赞获释的杨某是“英雄”,这就像警方当初刑拘杨某一样,也做过了头。杨某毕竟做错了,是否该刑拘他是一回事,但其行为的错误性质是另一回事。杨某的父亲鼓励孩子,让其“抬起头来”可以理解,这或许对孩子的心理健康有好处。但互联网上一些人继续炒作这件事,把杨某捧成“正义的化身”,那就是不放过这个孩子,继续对他的心理伤害。

微博围绕张家川的事情形成舆论斗争的是非地,抗议警方的人有一个突出目的,就是借此案打击两高不久前发布的《解释》。一个16岁的孩子陷入围绕网上谣言激烈斗争的风暴眼,是不应该的。警方的行动是一方面,网上活跃人士亦应及时收手,让事情回归就事论事的简单。

互联网舆论场经常流行极端,这种极端有时在一些方面或许能与舆论监督合拍,发挥某种作用。必须指出张家川事件中就透出了这样的正面性。但互联网舆论缺乏自控性,它的正面元素往往夹裹着许多负面的东西,这样的复杂性不是16岁的孩子、甚至也不是他的家庭能够驾驭的。杨家也应在孩子获释后及时了结此事,远离互联网斗争。

网上活跃人士将杨某获释当成抵制两高《解释》的“胜利”,这样说话或许能给他们带来快感,帮他们发泄情绪。但如果他们真这么认为,就是想多了。

两高《解释》保持着它的岿然存在,杨某案的争议实际上提供了厘清《解释》边界和细节的一个机会。全社会形成准确执行、遵守《解释》的能力需要一个过程,但现在已经开始了这样的磨合。

这几天网上有人要晒张家川作为贫困县的各种问题,那些问题与杨某案毫无联系。官方应从这些带着巨大情绪的曝光中汲取改进作风的有益材料,同时保持正常工作心态和执法的坚定性,在对具体事件的处理中恪守原则,对的坚持,有错必纠。

张家川事件显示,微博上特有的对抗情绪大体依然如故,这种情绪不是网络质疑能冲散的,它有深刻的社会原因,亦是互联网的特殊现象,中国主流社会必须准备与网上的这种情绪表现长期相处。

政府需要有不断改进工作的决心,主流社会要对国家所走的道路有信心,全社会要对国家在开放时代谋求共识和前进的方式有所认识和适应,那样的话,我们就具有了客观、全面看待张家川事件的能力,看到它积极的一面,接受它所展示的特殊舆论监督方式,同时也不夸大它的意义,对反两高《解释》的所谓“胜利”说一笑置之。

中国基层社会的遵法和执法能力都存在一些问题,大城市自由派知识分子往往选择性挑出基层社会运行中的毛病,正确的做法或许是接受这样的舆论监督,同时以有效方式平衡、对冲这些监督造成的“中国一团糟”的负面假象。至于怎么才能做到后一点,这是时下的一大难题。

打击网络谣言只是舆论正面建设的必有作为之一,这一建设需要很多艰苦的探索和创新。没有人对该如何做很有把握,它需要勇敢、积极的探索,围绕这一点的主流社会共识或许是创造未来全社会舆论共识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