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在完成其统一中国的大业之后,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变革此前业已形成多年的战时体制,把先前那种动员一切社会力量与资源服务于战争目的与军事机器的国家图存和扩张方式,改造成某种能够恢复正常生产活动与民众日常生活秩序的官僚统治和管理方式,以因应和处理由于国家政治统一而产生的若干经济与社会问题。其中,需要尽快加以克服的最直接的困难和应当尽快予以解决的最现实的问题在于,如何降低国内经济活动的交易成本与社会秩序的管制成本,以期为子孙帝王万世之业奠定必要的政治基础。

  这样就需要采取一系列必不可少的措施与步骤。

  做到第一步最简单。《史记·秦始皇本纪》:“收天下之兵,聚之咸阳,销以为钟鐻,金人十二,各重千石,置廷宫中……徙天下富豪于咸阳十二万户。”此举意在断绝日后异己反叛的后患,正如贾谊《过秦论》所言:“收天下兵器,聚之咸阳,以为金人十二,以弱天下之兵。”

  做到第二步也很容易。《史记·秦始皇本纪》:“一法度衡石丈尺。车同轨。书同文字。”统一度量衡、车辆制造标准与书写文字,不仅能够有效降低国内经济活动的交易成本,而且能够降低课税、征兵及实行官僚统治的其他行政成本。

  做到第三步也不难。《史记·秦始皇本纪》:“丞相李斯曰:‘……异时诸侯并争,厚招游学。今天下已定,法令出一,百姓当家则力农工,士则学习法令辟禁。今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今皇帝并有天下,别黑白而定一尊。私学而相与非法教,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取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如此弗禁,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禁之便。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制曰:‘可。’”此即历史上著名的“焚书坑儒”之现实缘由与决策依据。开创这个历史先河的秦始皇,其钳制舆论、剪除异己的政治衣钵,在此后两千余年间被历代专制帝王君主所继承,并加以修正、补充与完善,成为贯穿于中国社会历史始终的专制主义政治传统,一迄于今。

  这种做法,如果撇开其对社会发展与进步造成的巨大危害,以及对国家与民族带来的灾难性后果不论,从维持与稳固专制主义统治秩序的角度看,其现实必要性是显而易见的。李斯已经把这样做的理由阐述得极为充分:“异时诸侯并争,厚招游学”,这是当时政治与军事竞争局面导致的结果;“今天下已定,法令出一,百姓当家则力农工,士则学习法令辟禁”,现在时代不同了,政治已经统一,为了使其顺利接受支配与主宰,老实遵守法令,民众应当各安其位,各司其职;“今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 但是有知识的读书人继续保持其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不去歌颂现实变化,反而动辄批判当今社会,势必扰乱人们的思想,不利于维持专制统治秩序;“今皇帝并有天下,别黑白而定一尊”,现在终于可以乾纲独断,有条件、有能力控制国内民众的思想,按照最高统权力意志塑造社会、决定人们的世界观与价值观了;“私学而相与非法教,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取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听任社会学术自主、治学自由发展的结果是,那些有知识、有学问因而有社会影响力的家伙们对权力下达的指令,总是说三道四,常常大放厥词,乃至肆意批评官府,公然诽谤官人;“如此弗禁,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如果对其撒手不管,放任自流,势必削弱专制统治者的权威,带来各行其是的后果,成何体统,长此以往,专制统治秩序肯定难以维持与保存,恐怕终将陷于土崩瓦解;“禁之便”,因此为避免出现这种局面起见,必须让他们闭嘴。

  显然,政治统一在国内实现之后,进一步在思想文化领域推行专制主义也具备了现实可行性。这时候,已经不存在任何社会现实力量,可以对唯一的权力机构凭借暴力机器谋求控制社会思想、支配民众行为的努力形成任何有效的制约、抵制或抗拒。政治上的统一为现实思想统一清除了障碍。

  由此可见,专制主义从政治领域发展到社会、思想与文化领域,乃是一件轻而易举、自然而然和势所必至的事情。对于一定范围内的社会秩序来说,政治专制主义同文化专制主义具有某种同构关系:没有前者,无以促成后者;没有后者,则难以维护前者。所以,从政治专制主义走向文化专制主义,不仅是自然的,而且是必然的,这是中国社会历史反复昭示的一个演变法则。因为非如此不足以使专制政治社会秩序获得借以维持与稳固的必要条件,除非统治者甘愿半途而废,主动放弃其继续实行专制统治的企图,例如上世纪八十年代统治台湾的蒋经国在其政治生涯的后期所做的那样。

  李贽《史纲评要》卷四“后秦纪”评李斯建议焚书之议曰:“大是英雄之言,然下手太毒矣。当战国横仪之后,势必至此。自是儒生千古一劫,埋怨不得李丞相、秦始皇也。”此言良有以也。

  确实,统一思想是维持专制社会秩序的现实需要使然,非关某个最高权力集团的统治偏好或某个独裁者的个人品格。故谭嗣同《仁学》称“二千年来之政,秦政也,皆大盗也”,此论同毛泽东《七律·读<封建论>呈郭老》谓“百代都行秦政法”,可谓所见略同,虽然二人彼此所持的价值观或许迥然不同。

  不过,秦始皇虽然完成了这些重要举措,大一统的秦帝国王朝还是不幸仅仅获得了十余年的政治寿命。国祚如此短命,原因复杂,人言言殊,当以西汉初期贾谊所作《过秦论》中所作的分析和得出的结论,在历史上最为人称道。依贾谊之见,秦王朝迅速覆亡的根本原因在于“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后人大都接受了这个结论,把这种戏剧性历史结果的发生归结为秦王朝的暴虐无道。

  其实,问题远非如此简单。

  纵观中国历史,可以发现自古至今,推行暴政的统治者比比皆是,其后代不乏人,某些古代暴君与现代独裁者的暴行,并不亚于秦始皇,甚至较之有过之而无不及,但往往都秉国多年,并且身后崇拜者不乏其人,何以唯独秦帝国如此短命,以致连累其开创者秦始皇背负了历史上最大的暴君这种千古骂名?

  以我之见,问题的症结不在于大一统的秦王朝推行暴政,包括钳制舆论与剪除异己–这些行径无不为后世效法与遵从,而在于其在实行专制统治过程中,疏于寻求令人信服的新的思想信条,以及时填补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真空,从而为维持这种统治秩序提供合理性与合法性辩护,并找到某种有效的新的教化方式,以形成在社会上真正发挥作用的道德伦理形式,从而使人安于被统治的命运与处境,以致陈涉吴广等士卒兵丁者流发出“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之问,并且促使刘邦项羽等布衣匹夫之辈激发“大丈夫当如此也”或“彼可取而代之”之心,其结果,这种统治秩序脱离某种基于民众思想与感情方面的认知和认同或者心理与信念上的维系和维护,危险地单独依赖国家暴力的支撑而艰难运转。在这种情况下,专制主义统治就沦为赤裸裸的,野蛮的,也是极其脆弱的,它经不起任何意外事变的打击,哪怕在社会某个领域出现很小的危机,也能够造成引发连锁反应的危险,以至摧毁摇摇欲坠的统治集团和统治阶级,颠覆岌岌可危的社会与政治秩序。一种政治信念因素阙如和道德伦理因素匮乏的社会制度是走不了多远的,无论统治者所攫取、控制和凭借的暴力机器看起来似乎显得多么强大。

  因此,问题的关键不在于某种统治制度本身是否真正合理,或者是否确实合理,而在于其能否设法使自己表面上显得合理,或者看上去似乎合理,从而能够使人相信其合理,或者使人觉得其合理。而一旦民众普遍认为它不合理的时候,麻烦就大了,危机就来了,此后即使企求通过开动暴力机器以加强社会控制的办法来维持统治也无济于事。

  诚然,李斯在建议中特别提到“百姓当家则力农工,士则学习法令辟禁”及“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云云,但把“吏”当做道德准则与道德规范之化身的构想,既缺乏可行性,也缺乏可靠性。道理很简单:社会道德与行为准则不可能被国家“法令” 囊括无遗;每个民众不可能有机会时时接触“吏”,事事请教“吏”;“吏”的法律与道德知识不是无限的,难以为民众之间的日常交往、彼此相处与活动提供充分的道德指导,发挥不了解决辖区内所有民间事务和调解人事纠纷的超级功能;最后,“吏” 本身往往品行不良,不足为“法”。

  鉴于在这些方面方面存在的明显缺陷,秦始皇以后的历代专制帝王接受了历史教训,设法改善统治方式,努力提高“驭民”之术,所以其政治表现就比秦始皇高明多了。明确意识到这个问题的统治者,至少在秦政权覆亡后不久的西汉时期就出现了。《汉书· 元帝纪》记载宣帝曾言:“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云云,即表明专制帝王修正了秦王朝单行“霸道”的赤裸裸的霸权主义统治方式,改行以“孔孟之道”加“强权政治”为特征的专制主义统治方式。经过这种有限的调整与改装,辅之以巧妙的粉饰与妆扮,秦以后的中国历代专制主义统治变成柔性的,温情的,甚至是含情脉脉的了,至少在其发生恶化之前的统治时期是如此。这就是古代中国社会政治制度的本质特征与表现形式:所谓“阳儒阴法”,或者“外儒内法”。

  不过,这种制度模式,虽然对延长多数专制王朝的政治寿命可以有效地发挥作用,但由于不能为国家社会带来长治久安的政治局面,无法避免重蹈所谓一治一乱的历史覆辙,即国家社会秩序发生周期性崩溃的演变结局,所以在中国近代以来终于开始发生危机,继而在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后宣告终结。此后,民主与自由的曙光一度在中国的政治天空闪露,向两千余年来深受专制主义奴役与桎梏的中国人展示出另一种光明的生活前景。

  然而不幸的是,经过近四十年的军事混战与政治分裂,中国大陆在实现政治统一之后,传统的制度模式以新的形式在1949年后得以复活,并于十年文革期间达到顶峰。阻挡并逆转这一民主变革历程的政治组织是中国共产党,主导这一政治事变和重塑新的专制制度模式的领袖人物是毛泽东。

  不难发现,毛泽东剔除了传统政治模式中与专制政治紧密结合的思想文化因素–儒家学说,代之以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完好地保留、继承乃至发展了秦始皇开创的专制政治本质。在注入新的信仰元素之后,传统政治模式确实发生了某种革命性的变革,但这种变革不是发生于其中的专制政治方面,而是发生于其中的思想文化因素方面。很明显,毛在统一大陆之后,其统治社会的某些方法与步骤,同秦始皇如出一辙,具有惊人的相似之处。例如,秦始皇实行“焚书坑儒”,毛泽东则在统治大陆初期“镇压反革命”并对知识分子大搞所谓“思想改造”;秦始皇赞成李斯建议“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毛泽东则在文革期间批示“大学还是要办的,我这里主要说的是理工科大学还要办”;秦始皇听从李斯建议“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毛泽东也在文革期间指示“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很有必要”。不仅如此,文革前期提出的所谓“破四旧”,即“破除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尤其是文革后期在“批林批孔”运动中,开动宣传机器对孔孟之道和儒家学说进行全面否定与大肆诋毁,可以理解为新的专制政治模式中的新的思想文化因素,对传统专制政治模式中的旧的思想文化因素发生的某种排斥性反应。更不用说,对所谓共产主义道德的宣扬与灌输贯穿中共统治历史的始终。

  可以说,中共统一大陆后所面临的社会局面与现实处境,正是当年秦始皇完成大一统帝国事业后所遇到的。毛泽东以其统治国家的亲身经历和决策体会,后来极易与历史上秦始皇的某些做法产生心灵共鸣;同时,在一个缺乏现代民主素养、性格偏于独断专行的政治领袖人物,同一个首开大一统帝国的专制统治先河的古代帝王之间,必然在人格方面存在强烈的亲和力。明白了这些,就不难理解毛泽东晚年何以公然推崇法家,一再主张为秦始皇在政治上平反,恢复其历史名誉。明白了这些,才能进一步领会并深刻理解,毛泽东何以公开以秦始皇自况,写诗给郭沫若谓“劝君少骂秦始皇,焚坑事业要商量”,在文革中极力扬法抑儒,甚至自命马克思加秦始皇。可以说,最后那个命题,在毛泽东那里大概有多重含义:政治–秦始皇的,意识形态–马克思主义的;以秦始皇的方式方法,实现马克思的社会构想;秦始皇是手段,马克思是目的;以秦始皇的政治权力,兼具马克思的思想权威与精神权威。

  在最后一层意义上,毛泽东既超越了秦始皇,也超越了马克思:因为秦始皇有政治权力而无思想权威与精神权威,(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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