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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媒体报道,中共温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六名官员在调查当地一名被双规的官员时,刑讯逼供,致其死亡,最近被分别判处四到十四年有期徒刑。被判刑的纪委官员以及因刑讯逼供死亡官员的家属都对判决均不满意,都表示,将提出上诉。有评论认为,这一案件并不能改变中共以党规代替国法查处官员的做法。

VOICE路透社14号发自北京的报道说,中国浙江衢州市法院最近裁定,浙江省温州市中共纪委五名官员程文杰、吴植伟、李翔、南宇和章方潮,以及一名被“借调”到纪委的检察院官员谷陈福,在对被害人于其一实行双规子期间实施故意行为,导致其死亡,六人分别被判处四年到十四年有期徒刑。

中国共产党对党政官员实行双规,是指“在规定时间和规定地点”交代问题,是中共纪律监察部门查处问题官员的方法。双规措施没有正当的法律授权程序,一直争议函大。衢州法院对执行双规的纪委人员的判决,比较罕见,引发了舆论对双规问题的再度关注。

死者于其一的家属聘请的律师浦志强对自由亚洲电台记者表示,虽然实施侵害的纪委人员被判有罪,但整个判决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受害人家属和被判刑的纪委人员都表示不服。

“从这个结果来讲,故意伤害罪的认定是不对的。如果这些人是履行职务,这个判决过重。如果只是追究个人责任,是故意杀人而不是故意伤害。”

原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和总工程师于其一,去年3月被温州市纪委有关人员带走双规,从此与家人失去联系。三个星期之后,温州市检察院发布消息称,于其一在被双规期间发生“意外”死亡。浙江衢州市公安局的侦查显示,于其一是被6名纪委工作人员置于冰水浴桶中反复闷水而死。

事件曾一度引起中国舆论的关注。不过,于其一因为什么问题被双规,在双规期间到底经历了什么样的酷刑,温州纪委都没有透露,中国官方媒体也没有报道。

浦志强律师表示,被害人家属最大的心愿是还原事情的真相。

“这六个人是一线打人的凶手,背后是他们的领导,专案组的组长。对于家属来说,要求的是真相,就是谁应该对于其一的死负有责任。”

有关的案件的庭审于九月十七日开始,死者于其一的家属和律师都没有获准出庭旁听。有消息透露,在双规期间,于其一被多次浸泡在冰水中,受到殴打,并长时间不准睡觉。他的尸体上还显现有被香烟烧烫的痕迹。
杭州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法律工作者表示,双规是中国特色的一种措施,在中国的法律条文中没有相关规定,中共纪委的这种做法没有正当的法律授权。

“双规在法律上历来争议很大,因为双规是党内部门对党政官员进行调查,在法律上并没有合适的授权,所以争议很大。”

他也表示,目前中共最高领导层正在开展所谓“廉政运动”,对有问题的党政官员进行双规是最普遍的做法。衢州法院判决中共纪委官员有罪在中国虽然罕见,但这个判例应该不会对中共的“双规”制度造成影响。

“这个案件的背景是习近平打老虎苍蝇,到底是个案还是一种趋势?我个人认为这个判例不会对中共双规的这种做法有影响。因为政治体制不变,它只能用这种方法行事。”

浦志强律师认为,双规实际上是中共的一种法外操作,损害中国依法治国。这种法外操作实际上是中国党政官员贪污腐败的制度根源,因此双规对廉政建设没有正面影响。

“事实上很大程度上它还是把这些党政官员的人身自由当成自己的事情,认为这样反腐败是对他们进行领导。实际上党的领导本身,专制体制的本身,就是权力不受监督的原因,也是腐败的原因。”

浦律师认为,此案被告是奉上级之命行事,连主要致死行为本身都是在中共温州纪委高层主持的会议上决定的,而最后下令逼供的上级官员并没有受到惩罚。这不合理、不公平。不过,浦志强也承认,这一判决等于向全国的纪检干部发出了一个警告信号,即奉命调查有问题官员时如果闹出人命,有关人员也要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官方媒体并没有报道衢州法院的判决。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石山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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