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愿有来生:一个逃港者的自述(四)

 

 

       
 于是,到了那个约定的星期六晚上,我来到了小A所就读的那所中学的门口,等待她。我带了礼物。心脏跳得象一头小鹿。

 

        
A出现了,当然是晚点,我不知道那算是女孩子的“矜持”,抑或算是国人的“不守时”。当然,小A根本不是一个矜持的女孩子。不过 anyways,总之,她来了,打扮得很漂亮。可是,来的时候,她不断地扭头往后看。

 

        
事后回想:当时她为什么要频频扭头往后看?因为她要看她的那位A男,有没有在后面跟踪她。可是在当时,我并没有多想,也根本不懂得她的那个动作,到底意味着什么。

 

         
于是,我和小A在校园的操场上,花前月下,坐了下来。我们有说不完的话。我亲吻了她。那是我人生的初吻。所谓的初吻。同时,我也抚摸了她。

 

          
那是我人生的第一次约会。心情当然很兴奋。似乎也很幸福。但是,悉伽牟尼在2500年前就告诉了人们:幸福是个肥皂泡泡。“
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它是假的。

 

   
        佛说对了。现在回想起来,敢情小A和我约会之前的当天白天,她兴许和A男在床上,已经大战了三百回合。

 

           
多年之后,我回想起当时的情形,不但感觉到苦涩,而且感觉到恶心。想吐。

 

           
我为情色所迷。怪不得别个。只能怪自己。

 

           
我们聊到大约夜里十点钟,是时候该分别了,于是,我们双双走出了校园的门口。这时候,出事了。

 

          
 说时迟,那时快。A男不知道是从哪里冒出来的,突然冲到了我的面前,并用手推搡了我一下。这时,小A则脱口责骂了A男一句:“你神经病啊!”然后她转身走了。

 

           
当时,我正准备要反抗呢,不料那A男却无心恋战,他甩下我不管,掉头径直追赶小A去了。

 

           
对于他来说,当然是追赶小A更重要。

 

           
我留在原地,楞了好一会儿,我似乎开始有点懂得了:A男和小A的关系,应该不象小A所说的那样简单,不应该仅仅是什么“干哥哥”。

 

           
我很失落。也很迷惑不解。我搭乘摩托车,跑了十公里路,回到了我的寄宿中学。

 

          
日子没过多久。我又接到了小A的信。小A在信中,又开始解释了:

 

……..那天晚上,真的是对不起,其实,我的这个干哥哥,一直在追求我,可是,你也知道,我是喜欢你的,我不喜欢他,但是,他又总是缠着我不放,我也没有办法,你能理解我吗……….?”

 

          
我能理解她吗?不知道。

 

         
可是,我还没来得及决定呢。这时,我的家里,出大事了。

 

          
事情是这样的:

 

          
我的父亲和我的二伯,合伙揽了造船的工艺活,活干完之后,我二伯代领了我父亲的工钱,但是,二伯并没有及时将应付的工钱交给我父亲,而是挪用了它、去了赌场,并且输了个精光。

 

          
二伯输光了兄弟两人的工钱之后,他无法向二伯母交代,于是,二伯欺骗二伯母,说工钱被我的父亲领走了。

 

           
于是,二伯母来到我家、找我的父亲要钱。我的父亲固然是一脸茫然。结果,两人一起掉头去二伯家、找二伯问个究竟。

 

          
 当时,无论是我的父亲、还是我的二伯,两个人都是酒鬼,而且两人刚好当天也都喝了二两二锅头,结果一言不合,兄弟两人动手了,在动手的时候,二伯母过来劝架,结果不慎被我的父亲那双强有力的臂膀推搡了一下、她的脑袋撞到墙上,不到几个小时,竟然身亡了。法医鉴定的结果是:脑充血致死。

 

           
很快,公安干警将我的父亲逮捕了。仅仅一两个月之后,人民法院就开出了《刑事判决书》,我父亲的罪名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由于我在寄宿学校就读。我对于这一切,全然不知。母亲也没有告诉我,因为她觉得当时我还小,告诉我也没用、没有必要因此影响我的学业。

 

           
直至有一天,姑姑来到学校找我,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地,将这件事告诉了我。那时我才知道发生了这么一起悲剧。

 

            
这件事,如果换了我,我会怎么做呢?

 

1、换了是我,首先我不会拿自己辛辛苦苦挣的钱去赌博。

2、就算是赌博。我也不会挪用自己亲兄弟的钱。

3、就算是挪用了亲兄弟的钱。我也不会冤枉自己的兄弟。

4、而就算是钱被亲兄弟挪用了。我也不会对兄弟动手。

 

          
可是,世上如果人人都象我这样靠谱。那么“公检法”就得关门了。这个世界上,总有不靠谱的人。越是落后的地区,不靠谱的人就越多。

 

         
 那么,分析到最后,结论是什么呢?三个字:素质低。我父亲和二伯,两个人都是。

 

          
我不愿意说,但是我还是忍不住要指出:在我少年时代的家乡,民风是很不堪的,盛行赌博、酗酒、打架、吸毒。我父亲以及他的兄弟,都不能免俗,除了毒品不沾之外,其他的都沾了。

 

          
酗酒。赌博。这些东西,都是不能碰的。这是常识。因为它们最容易使人家破人亡。

 

         
什么样的土壤,就长什么样的庄稼。什么样的社会,就出什么样的人。

 

 

         
于是,我父亲坐牢了。二伯则痛失配偶。弄的家不象家。

 

         
读者读到这里,是不是开始更明白我的故事为什么取名《不愿有来生》了吧?还没呢。再往下读。以后还有更痛苦的。

 

          
父亲坐牢之后。母亲就到人民法院去递交了《民事起诉状》。为什么?我母亲要离婚。她忍了好多年了。怪不了她。

 

          
父亲在狱中回信。他不愿意离。他说:我的母亲趁他坐牢的时候提起离婚诉讼,是“落井下石”的表现。

 

          
 母亲则向人民法院陈述了自己长期遭受家庭暴力的事实。那位法官权衡良久之后,下达了判决:判决两人解除婚姻关系。

 

   
         父母离婚了。终于离了。这就是命。不是吗?

 

           
事后,我和弟弟坐了三、四个小时的长途车、到阳春监狱去探望父亲。母亲害怕父亲出狱之后会报复她。我们兄弟两人受命、在狱中试探父亲的口风。父亲说:怨恨是怨恨。但是,不会报复她。我们回来转达给了母亲。母亲相对心安了一些。

 

           
我父母的故事,留给后人的教训是,以下的人是不能做配偶的:

 

1、脾气坏的、有动手打老婆恶习的男子。

2、脾气坏的、有“河东狮吼”陋习的女子。

3、有酗酒、赌博、吸毒等恶习的人。无论男女。

 

           
一个人一旦有了上述任何一项恶习,那么TA最好的归宿,就是一辈子单身。否则,在前途等着他/她的,将是无穷无尽的悲剧和痛苦。

 

           
家事暂时讲到这里。讲讲我的学业。

 

           
尽管我的家庭发生了剧烈的变故,也尽管我卷入了荒唐的早恋,但是,奇迹般的是,我的学业却没有受到影响。在课堂上,我表现得仍然相当的突出,在初中时期,我的学习成绩虽然算不上独占鳌头,但也总是排在全年级的前十名。尤其是英语课,我几乎从来都是全年级第一名。

 

           
我有学习外语的天分,我天生就是一个口齿伶俐的人,学起英语来,格外得心应手。有时候我在想,如果有前世,那么我的那个前世,很有可能就是广州十三行、上海黄浦外滩上的一个买办。当然,这是笑话了。

 

          
我现在借以谋生的本职工作,实际上就是一个买办,一个现代的买办。我日常说的最多的、写的最多的,并不是中文,而是英语。当然,“买办”不一定是个贬义词。这个牵涉到近代史和经济学的问题,有机会再谈吧。

 

           
扯远了。再回头谈谈我的小A

 

           
自从那个晚上,A男突然冒出来要和我单挑、以及小A古怪的反应,我就开始怀疑他们两人的关系不正常,虽然小A很快就写了信给我、解释一大通,但是,天生敏感的我,还是有所警觉。我半信半疑。于是,我和小A的通信联络,开始明显减少了。

 

          
时光不等人。转眼间到了初中三年级。

 

          
有一天,我到市区去探亲,正在大马路上走着的时候,突然,一辆红色雅马哈(YAMAHA)摩托跑车从我的身后,呼啸着向前擦身而过,我定睛一看,竟然是A男和小A。小A从后座、紧紧地搂住前座的A男。

 

         
 我当时很意外。太巧了。人世间的道路有千万条,我不常进市区,一进就见到你们俩了。这下被我逮到了吧。还说是你的“干哥哥”,有必要抱的那么紧吗?

 

          
于是,我更是不再和小A联系。

 

          
十分奇特的是,过了一段时间,我再进市区探亲,又在同一个地方,见到了同样的一幕。当然,这两次的偶遇,小A都没有看见我,只是我看见了她。

 

          
人世间的缘分,就是这样的奇特。当然,缘分也总有穷尽的一天。

 

          
 事情峰回路转。挨近初三放暑假的时候,小A又给我来信了,在信中,小A说,好久不见了,很想见一见我。

 

          
我没有回信。

 

          
可是,没隔几天,小A又来学校找我了,这次,她是一个人来的。

 

          
我们从学校往外走,边走边聊。我问她:“你说你不喜欢你的干哥哥,可是,为什么你坐他摩托跑车的时候,你会搂住他呢?”

 

          
对此,小A的回答相当镇定:“他是我哥呀。而且,坐摩托跑车,扶着司机,才安全呀。”

 

          
似乎也很合理。我一下子也不知道再说什么好。

 

          
于是。旧情复炽。我们又接吻了。

 

         
  很快到了“初升高”考试,也就是所谓的“中考”。我以全年级前十名的成绩,考上了同一所中学的高中部。用当时的话说,是“一条腿已经迈进了大学的门槛”。

 

         
那年的暑假。格外的放松。

 

         
那时,是1996年的夏天,家中已经装了电话机,而我和小A,也开始了电话联络。不消说。情话连篇。当然,现在回想起来,都是些废话。

 

         
当年。我和小A都是16岁。周岁。花样年华。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

 

          
在电话里聊得兴奋的时候。16岁的我们终于决定:越轨。我和小A约好,某日某时,在某地点见面,见面之后,再找旅馆。

 

          
她答应了。

 

          
 当天,我坐车来到了指定的地点。小A也准时出现了。一个人出现。我们牵着手,逛了一会儿街,也聊了许多、许多。然后,我指着街边的一家旅馆,对小A说:“就这家吧”。

 

           
A点了点头。但是,她的脸蛋红了。红得特别快。而且是特别的红。

 

           
于是。我们手牵着手,向那家旅馆走去。

 

           
可是,接下来所发生的事情,如果不是我亲身经历,连我自己都不会相信。因为,那实在是太荒唐了。

 

            
今天就写到这。下回再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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