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传媒查询本地免费电视节目服务(免费电视)牌照申请的决定,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发言人通过新闻稿作响应,称发牌决定,既不是为了维护既有利益,亦无政治考虑,也符合程序公义。回应全文如下:

“政府明白公众关心本地免费电视牌照申请的结果,也尊重市民就此发表意见的权利。

政府已在多次公开详细解释今次决定的准则及理据。在循序渐进为免费电视市场引入竞争的前提下,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在审核期间考虑了所有相关因素,亦仔细研究和详细考虑各有关申请机构的多轮申述,才作出决定,过程符合程序公义。

政府重申,决定原则上增发两个牌照,将免费电视营运者由现时两个,倍增至四个,目的是为了引入竞争,使观众有更多选择,同时亦确保免费电视市场健康及有秩序发展。这个决定,既不是为了维护既有利益,亦无政治考虑。

政府在考虑牌照的数目和开放市场的步伐上,是顾及增发三个牌照会否不利市场健康及有秩序发展,因而采取循序渐进、审慎引入竞争的决定。

政府于四日前已收到就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的决定申请提出司法复核的通知,由于事件已进入司法程序,政府不宜公开细节,以免影响诉讼。此外,免费电视牌照申请的决定,须由行政会议审议后作出,行政会议亦已充分考虑各方面的意见,深思熟虑,并遵照程序,作出决定。行政会议的讨论内容并不公开,也是遵从一贯制度,希望市民理解。况且,行政会议的讨论内容,涉及三个牌照申请者敏感的商业数据,甚至商业秘密,随便公开可能对三个申请者造成损害,也可能会引起法律争议。

政府理解市民表达的意见,也会继续公正和谨慎地完成免费电视牌照申请的后续工作,并且在政策上继续促进香港创意产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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