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污不等于缴费


张鸣


现在是个问题成堆的时代,很多问题,都事关百姓的生活。当然,百姓对这些问题,就会有意见。比如交通拥堵,比如污染严重。有些城市有关部门应对这样的问题,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收费。交通拥堵,加收拥堵费,卫生不佳,加收垃圾处理费,水污染了,加收污水处理费。对于漫天的雾霾,有人也提议,加收有车一族的空气治污费。


治理拥堵,治理污染,需要资金,这道理大家都懂。如果以前的税收,尽管不透明,我们也假定它没有污染治理的项目,非老百姓再掏钱不可,那也没办法。但是,如果老百姓另掏钱,交通堵塞如故,污染也如故,这就不像话了。不能说,但凡冒出来一个问题,就成为有关部门收费的借口。钱收了,但问题还是问题,不仅没有解决,反而更加严重了。


有关的政府部门,都是纳税人用钱养的,养兵千日,用兵一时。比如交管部门,不是专门罚款收费的,就是为了给老百姓解决交通问题的,环保部门,也不是用来成天预报雾霾的,而是来应对污染的。拿污水处理来说,有多少生活污水需要处理,就该建多少处理厂。对于工业污染,不能有厂家产生污水而没有经过处理,或者干脆没有污水处理设施。即使所有的污水都经过处理了,达不达标,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把关。


如果老百姓需要的碧水蓝天,需要付出代价,但已经付出了代价,政府就得给百姓一个交代。这是起码的要求,政府对此,责无旁贷。东莞市将要建立污水处理费和治污效果挂钩机制,这是负责任的表现,尽管拖了这么多年,才要出台,但有了总比没有好。但是,老百姓需要的是碧水蓝天,政府的责任是,必须给一个碧水蓝天,不能说,治不好,你们少交点钱就是了。如果这样的话,就成了放纵污染。如果治污是一种公共产品的话,那么还给百姓一个适宜生活的环境,才是政府努力的目标。这里,没有交易,也没有价钱可讲。环境只能治好,不能糊弄。对于东莞这样,由于发展而环境欠账过多的地方,必须加大治污的力度,再也不能因为
GDP的考量,放纵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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