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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3年1月4日,一个叫王阿林的贩卖烟土(鸦片)者被宁波警察厅拿获,据说现场搜获烟土达五百两。可蹊跷的是,等将他押解到警察厅后,所有烟土证据忽然变为黄糖。该犯以无确证为由,获得释放。当时外界有传闻,说是警方私下收了二千元的贿赂,给烟土调了包。宁波的《四明日报》、《时事公报》等媒体都对此做了报道。

《四明日报》于1月6日又有进一步更为详尽的追踪报道。这个报道的具体内容,我没能查到,想必对警方有很多指摘,结果令后者勃然大怒。据《申报》1923年1月10日题为《四明报编辑被逮》的报道,6日上午11时,警厅厅长林映淸派行政科长萧达三、勤务督察长杨禄纯,来到该报馆,请编辑部主任叶伯允赴警察厅。至下午2时许,由王科长升座讯问,才知会他前来警厅的理由:侮辱官长。
叶伯允不服,争辩说:无论有罪无罪,应当归法庭办理,警厅万无讯理之权。他的抗辩被警方接受,随后警厅派警察四名,将其押解至检察厅,由检察官传讯。检察官说:你们当主笔的很好,不吃官司不算好主笔。言外之意,检察官似乎是支持他的。

叶伯允指控警察厅以欺诈手段将他逮捕,提起诉讼。他对检察官说:凡讼事,必有被害人,今被害人为何不到庭?检察官说:你由警厅送来,可不必定有被害人……随后把他押到看守所。
《四明日报》创办于1910年6月,最初是革命党抨击清廷的一小块舆论阵地,编辑部位于宁波江北岸洋船弄(今扬善路)116号。该报大股东为经营盐业的绅商李霞城。编辑主任被抓,报社肯定会动用各种资源进行公关与施压。至6日夜间11时,中国银行宁波分行行长陈南琴、南洋烟公司经理陈才宝都赶到了警察厅,要求对叶伯允进行取保。

陈南琴和陈才宝都是当地著名的资本家,检察厅买账的。当晚叶伯允即被取保。但取保不意味着案件裁撤,1月8日下午2点,宁波总商会、农会、教育会、律师公会、商业联合会和工商友谊会等,在一个叫明伦堂的地方开会,进一步讨论应对方法。

按照联合通信社的报道,叶伯允被“非法逮捕”的消息,激起诸多旅沪宁波人的愤怒,有张静庐等人特发来电文声援,内容如下:“宁波时事公报转四明日报各公团钧鉴:林警长滥捕记者,摧残舆论,违律越权,殊堪发指,同业皆危,讨不容缓,望据理力争。”短短数十字,不假辞令,立场分明。

接下来,1月11日,宁波旅沪同乡会为四明日报记者叶伯允“非法被逮”之事,特致会稽道尹黄涵之,内称:涵之先生道尹钧鉴:敬启者,阅甬报载四明日报记者叶伯允君因登破获烟土案,被警厅送交法庭,同乡纷纷来会询问……此案始末究竟如何,惟既引起地方公愤,手续上当有不完备之处,叶君学行敦茂,同乡素所推重,此次受辱,殊出意外,应请钧尹维持舆论,主张公道,以顺人情,无任公企。”此外,宁波总商会还于同日致电宁波同乡会,内称叶伯允已将自己被逮捕始末自述甚详,制成印刷品传阅,在陈南琴、陈才宝二君力请保释成功后,律师公会和地方各法团,都愤懑不平,连日纷纷召集会议,讨论解决办法。

从《申报》等媒体的报道看,对叶伯允事件一开始就冠以“非法逮捕”的定性。《申报》是全国性大报,影响力自非《四明日报》地方小报可比拟。在媒体之外,绅商发挥的作用最力,这是清末、民初的一个很突出现象,商人热衷于政治,且能发挥重要影响力。

宁波警厅厅长很快就扛不住了。《申报》1月18日报道称,宁波警厅厅长林映淸自逮捕四明日报记者叶伯允后,“大为舆论所不直”,所以他于16日委托调解人在酒楼宴客,邀请叶伯允出席,“叶不暇亲往,特托代表出席。席间先由调人致意后,林厅长当面向叶道歉,作为和平了结。”内部消息是,林厅长之所以态度软化,是因为宁波为商埠,警察办公费用完全由商民供给,叶伯允事件之后,“商界有力分子曾向林氏警告”。

换句话说,宁波警察厅没有独立办案经费,需要绅商赞助,在绅商支持《四明日报》的情势下,警察厅长只有服软,不仅不再追究记者叶伯允的罪责,还要设宴赔罪。而叶伯允还可以端着架子,只派个代表去应酬。这一役,警察厅可谓完败。

宁波市委党校冯晓霞副研究馆员曾在一篇题为《<四明日报>馆设在扬善路》的短文中称:“1917年,宁波警察厅长在码头查获大批烟土(鸦片),把人货一起押走。第二天人放了,说查获的是糖不是烟土。当时主编叶莞对这条新闻加了‘烟土化为糖’的标题。警察厅长见报后,即拘捕了主编,并关了一夜。经这一事件,编辑用稿格外小心,稍有涉及官场人物,不敢妄提一字,报纸办得死气沉沉了。”这里说得叶莞,指的应是叶伯允,只是此事发生的时间并非1917年,而是1923年。在叶伯允事件中,报社已经取得完胜的情势下,编辑此后是否不敢妄提官场人物一字,我认为也有待进一步考证,姑且存疑。

从《申报》1923年11月3日的一则短讯可以看出,情况似与冯晓霞所说相反。这则题为《四明日报之革新》的报道称,国会议员张申之“不愿与猪仔为伍”,去职归甬(宁波)后,被《四明日报》馆聘为主笔,于是大为振作,自11月1日起增刊报纸一张,其所载新闻及提倡工商业之言论,拟较前益加努力,并闻该报馆已添请陈布雷、何璇卿、乌崖琴、王东园等为特约撰述员。
张申之是清末举人,辛亥革命后曾任宁波军政分府财政部长,是第一届全国众议院议员。陈布雷则无需多做介绍,后来的蒋介石文胆。何璇卿、乌崖琴和王东园也是一时之选,有这些人在,《四明日报》应不至于太过“死气沉沉”。

至于叶伯允,他1924年8月去了刚创刊的《宁波周报》,该刊主要在上海发行,馆址在五马路广西路口福裕里七十五号,每逢星期六发行,全年五十册,内有图书评论、大事记、小品文字等,定价为每册六分。在《申报》刊发的创刊号广告中,特别提及内容“极为富丰”,有陈布雷、潘公展和叶伯允诸君的文章。需要特别提及的是,该报的两位主任编辑分别为张静庐和汪北平,而前者在叶伯允被逮捕事件中曾领衔发电文声援。创刊号的《宁波周报》,陈布雷写的是《改造宁波之先决问题》,叶伯允写的是《发刊赘言》。

翻阅北洋政府时期的老报纸,会发现当时报界与军警的冲突不断,而只有笔杆子可拿的媒体人,并非总是打败仗。

按照冯晓霞的说法,《四明日报》死于1927年2月,当时北伐军开进了宁波,由于《四明日报》送报时附送反时局的传单。为此,警察局查封《四明日报》,驱逐报社人员,导致设在老外滩上的宁波民营企业家投资的报纸停刊。这是历史的讽刺之处,新的革命者比它推翻的旧政权更不能容忍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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