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有论者曰:人民社会优于公民社会[1]。但是,当我们谈论”人民的社会”或”人民的统治”时,我们在谈些什么?本文从马克思(Karl Marx)、托洛茨基(Leon Trotsky)和勒弗(Claude Lefort)出发,对这一问题作一讨论。

   一 人民的统治: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矛盾

   “民主”(democracy)常被视为”人民的统治”,这是一个美妙的承诺。其实,作为一种政体,民主制最早幷不具有这种道德上的优越性,它一开始是与贵族制(aristocracy)和君主制或王制(monarchy)相对,不同的政体意味着统治者的组成和人数不一样。在古希腊的思想家如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那里,民主或平民政体幷不必然比贵族或王制政体更优良。相反,它可能是一种很坏的政体,可能成为”多数以强力胁迫富户”的暴民政治[2]。正如托克维尔(Alexis de Tocqueville)所分析的,民主作为一种统治形式获得道德上的绝对优势是在欧洲的近代,当身份平等成为横扫社会所有角落的力量,当个人从传统的社会关系中解放出来之时,民主──即人民的统治──就成为唯一合法的统治形式[3]。他在《论美国的民主》(De la démocratie en Amérique)一书中说,在美国,”人民主权原则是法律的法律”,”人民之对美国政界的统治,犹如上帝之统治宇宙”[4]。直到今天,”人民的统治”、”人民的政府”、”人民的社会”仍是政治语言中最难以抗拒的词汇,而”人民的意志”被视为政治权力合法性的唯一来源。在这个意义上,西方所谓的”公民社会”其实也就是”人民社会”。”公民社会”和”人民社会”幷不是一组互相对立的概念。

   然而,世界是复杂的,美丽的语言中总是掩藏着不易察觉的问题。最大的问题是:谁是”人民”?什么是”人民”的意志?”人民”的统治到底是谁的统治?事实上,”人民”或”人民的意志”都是抽象的概念,但统治行动及其结果──包括法令、政策、政治行动等──却是具体的。在抽象和具体、一般和特殊之间似乎永远存在着矛盾和距离。在具体的统治中如何体现所谓”真正的””人民”的意志?”人民”的意志会不会最终沦为某一部分人的意志?代表”人民”的人会不会成为”人民”的主人?

   马克思对这一矛盾早有极具洞察力和穿透力的回答。在〈论犹太人问题〉一文中,马克思对”主权在民”或”人民主权”概念的普遍性作了深刻的批判。在这篇写于1843年的著名文章中,马克思从批评鲍威尔(Bruno Bauer)关于犹太人解放问题的看法出发,进而指出,如果国家代表着人民在政治上的解放的话,取消宗教信仰的要求仍然无法解决社会内部主流宗教和少数人宗教之间的矛盾。然而,马克思讨论的重点幷不在宗教问题本身,他从鲍威尔的问题出发引出的是市民社会和国家之间的矛盾、张力。国家是资产阶级社会普遍性的载体,国家承诺公民的政治解放[5],但(市民)社会则是特殊的,人们生活在具体的社会和生产关系中。国家的政治解放与社会内部的异化和压迫构成资产阶级社会内部难以超越的内在矛盾。

   “由人民来统治”──资产阶级这样承诺。如果把资产阶级社会从近代到当代关于普选权和普遍人权的发展考虑进去,可以说,所有人──不分男女、种族和财产状况──都是平等的,他们拥有同等的权力参与政治并掌握统治权力,每个人在选举中都有一票。在马克思看来,这种”普遍性”是资产阶级社会所提供的政治解放最微妙之处。但他指出,”人民主权”不过是资产阶级的一个政治把戏。事实上,人们的真实生活永远是不普遍的,人们永远生活在特殊性之中。他们的出身、等级、文化程度、职业、财产收入状况从来都不平等。但资产阶级国家却宣称可以从这些特殊要素中抽离出来而获得一种中立的普遍性。这种普遍性在多大程度上是有效的?马克思分析说:”国家根本没有废除这些实际差别,相反,只有以这些差别为前提,它才存在,只有同自己的这些要素处于对立的状态,它才感到自己是政治国家,才会实现自己的普遍性。”[6]也正是在这一普遍性中,资产阶级国家才宣布它所提供的”政治解放”是合法和有效的:每个人只要能够”抽离”出其特殊性,都可以在这一普遍性的国家中获得”主权者”或”主人”的身份,即是”人民主权”的一部分。

   马克思认为,所谓国家的”政治解放”不过是资产阶级的谎言。无论国家如何从市民社会中抽离,它仍然需要以后者为基础。国家与市民社会的矛盾内在于资产阶级社会中,却不断被否认。国家的存在以”人民主权”为基础,但”人民”仍是一个抽象的存在,谁也无法获知到底谁是”人民”。”普遍性”不过是空中楼阁,它实际上是被用来掩盖特殊的社会内部阶级之间压迫与被压迫的关系。最终来说,国家是统治阶级进行统治的工具。也就是说,在资产阶级社会中,普遍的”人民主权”最终只能是”资产阶级的主权”,”现代的国家政权只不过是管理整个资产阶级共同事务的委员会罢了”[7]。

   可以说,马克思撕开了自由民主主义意识形态中所谓”人民主权”的面纱。在自由民主主义的话语中,平等的个人所组成的”人民”的代表充满着普遍性,平等、自由和正义同时在这一普遍性中得到实现。然而,在马克思看来,天国永远是尘世的投影,国家只能是维系社会内部阶级关系的工具,它既不普遍,也不自由。马克思说:”在国家中,即在人被看作是类存在物的地方,人是想象的主权中虚构的成员;在这里,他被剥夺了自己现实的个人生活,即充满了非现实的普遍性。”[8]

   二 官僚阶层和人民意志:托洛茨基对斯大林主义的批评

   马克思的思想幷不等于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在现实中的实践,在某种程度上是独立于马克思本人思想之外的存在。有趣的是,这一实践也遭到了以马克思自身思想为基础的批判。1936年,苏联著名的反对派托洛茨基发表了《被背叛了的革命──苏联的现状及其前途》一书,将矛头直指斯大林。托洛茨基以一种悲剧式的执著延续着马克思的批判色彩,只不过这时批判的对象不是资产阶级国家,而是苏联式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权。

   托洛茨基认为,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未完成革命、苏联国内经济状况极其落后的情况下,在一国之内建成的社会主义存在重大的缺陷。这其中,最大的危险在于,以无产阶级先锋队面目出现的革命领导者迅速成为国家的官僚,这些官僚掌握着国家的权力和被国有化的所有生产资料。可以说,官僚掌握着整个国家和人民的命运。而这些官僚却愈来愈脱离无产阶级革命的目标,他们以一国之内社会主义建设的领导任务为依托,实现的却是自己的野心和私利。他们不允许任何党内的组织和派别存在,禁止任何不同意见的公开表达。国家机器在”革命”的口号下却成为压制无产阶级的工具。托洛茨基说:”官僚击败了所有这些敌人:反对派、党和列宁,他们所使用的武器不是思想和论辩,而是自己的社会力量。官僚的沉重的臀部压倒了革命的头。这就是苏维埃热月的秘密。”[9]

   对托洛茨基来说,在斯大林统治之下,官僚成为新的统治阶层[10]。而这一切,毫无疑问,都是在”无产阶级”以及”人民意志”的口号下完成的。无产阶级的革命目标愈伟大、人民的意志愈具有普遍性,则官僚所能掌握的权力就愈大。事实上,托洛茨基揭露的不过是另一种虚伪,一种马克思已经揭露过的、但有别于资产阶级国家政权的虚伪。官僚以人民的真正意志为名,却成为压迫人民的新的力量,声称代表人民的”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11]。托洛茨基因此认为,斯大林政权已经完全背离了马克思和列宁对革命的设想,他说:”官僚作为一种自觉的政治力量已经背叛了革命。”[12]

   托洛茨基对马克思思想的回归无疑是一个强有力的批判角度。马克思强调真正的人民意志的普遍性以无产阶级的最终胜利为基础,而根据托洛茨基的理解,世界大多数国家仍处于资本主义统治之下且幷无立即松动的迹象,而且苏联国内生产力相对来说幷不先进,在此时,这种最终的胜利虚无飘缈。社会主义革命在一国实现的后果即是,人民意志的普遍性被官僚的虚伪性所代替,人民的意志和无产阶级的意志被官僚的意志所代替。

   然而,需要指出的是,托洛茨基尽管批判了斯大林政权,特别是其官僚的特权和腐化,但他始终坚持认为苏联政权是社会主义革命的一个阶段,在性质上有别于幷优于任何其他国家。只不过,托洛茨基认为,苏联当时的局限性使其官僚阶层暂时背离了革命。从大局来说,苏联因其对马克思思想的实践而大大优越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托克洛茨基反对社会主义在一国实现,主张的是”不断革命论”,而不是”反革命论”。甚至在逃亡过程中,在斯大林派间谍暗杀他之前,托洛茨基还在维护苏联在国际上的形象[13]。

   尽管托洛茨基的理想最终没有得到实现,他对斯大林主义的批判却影响了许多人。1960年代西欧社会风起云涌的工人运动直接受到马克思的影响,但此运动中的许多人又对斯大林主义的实践抱有深深的怀疑,托洛茨基显然为他们的怀疑提供了直接的理论依据。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工人运动以及形形色色的共产党的活动在西欧社会得以长期存在,无论它们内部对斯大林主义持何态度,它们大致都可算作那个时代”多元”的一部分。然而包括苏联在内的社会主义阵营,却以更为激烈的方式上演着种种以托洛茨基为代表的”怀疑”。

   对”人民意志”的解释由一党及其领导人垄断,任何对此的”怀疑”都无异于一场潜在的颠覆,都会引来动荡、对抗甚至流血。这不仅存在于苏联本身,也存在于其加盟共和国内部,以及加盟共和国对苏联统治的反抗中。在这里尤为著名的是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的领导人吉拉斯(Milovan Djilas)的论述。在托洛茨基思想的影响下,吉拉斯将共产主义革命中出现的掌握特权的官僚描述成一个新的具有剥削性的”阶级”。这种关于”新阶级”的定义在多大程度上具有知识上的意义,在多大程度上与马克思关于”阶级”的定义不同或一致,我们暂且置而不论。但它起码在现象上代表着社会主义阵营内部对斯大林式的党与人民之间关系的明确反对,其程度远超过托洛茨基式的”批评+正面评价”态度。更为重要的是,吉拉斯意识到,在斯大林式的社会主义国家,一方面,真理只掌握在一个党及其领导人手中;另一方面,人们对真理的具体表现形式的怀疑又永远不可避免,这一内在矛盾决定了它迟早要面临严重的危机[14]。

   三 抽象性中的政治:勒弗对马克思的回应

   当代法国著名政治哲学家勒弗早年曾深受马克思以及托洛茨基的影响,他甚至是托洛茨基主义的法国国际主义共产党的创始人之一,在1960年代的法国工人运动中举足轻重。他对马克思乃至托洛茨基的回应以及他自身的理论建构都颇值得深味。对勒弗来说,马克思虽然有效地揭示了所谓”人民主权”的普遍性与具体统治的特殊性之间的矛盾,但其自身思想所包含的强烈的普遍主义倾向使马克思将目光转向了遥不可及的未来──即共产主义社会。而在现实中,在”一国之内实现社会主义”的苏联,马克思主义作为一种新的意识形态却以另一种形式上演着普遍和特殊之间的矛盾,其结果的灾难性远甚于资本主义社会中”人民主权”的虚伪。

在勒弗看来,马克思批判的局限性在于,它被完全包裹在一个关于历史真理的叙述之下。国家对马克思来说只是阶级统治的工具,没有任何独立存在的意义。因此,资产阶级国家虚伪的普遍性必然要被另一种真实的普遍性所代替,这是历史规律使然。阶级斗争的结果应该是无产阶级取得统治地位,掌握国家政权。但在这时,无产阶级本身失去了其阶级的特殊性,它因历史赋予的道德地位而与”人民”本身结合为一体:人民即是无产阶级,(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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