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学荣《枪杆子里出白银》


 

     
     人说“枪杆子里出政权”,可是啊,这出不出政权,那是首长的事,当兵的可沾不上边,在近代史上呢,对于当兵的来说,这枪杆子里,出的是白银,这可是实实在在的。

        
《三元里人民抗英斗争史料》这册史料记录:在第一次鸦片战争当中,“广东水勇”和“福建水勇”不够用,从湖南调了部队进广州、抵抗侵华英军。这些湖南兵哪,来到广州,开始参与抢劫“十三行”

       
抢钱那还是小事,湖南兵居然
在后方,开始斩杀广东和福建的水勇。这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这批湖南兵提着水勇的脑袋、对长官说:“瞧,这是汉奸,我刚杀的!” 然后,领取赏银。


       
当年的丘八,不象现在,有思想政治教育,他们那时候当兵,就是拿这个当作谋生、发财的手段。而且当时惯用一种招兵方式是“招安土匪”,所以当时的兵呢,许多是土匪出身,匪气未净。枪杆子里出白银。他就认这个,你说别的,他听不懂。


       
到了“
甲午战争”那时,情况还是一个样。

       
清军进入朝鲜之后,所干的第一件事,不是打日本,而是抢劫朝鲜老百姓。在清军行军过程中,“……义州至平壤数百里间官员商民均逃,强奸烧屋,定州烧屋几及半里…….牵民牛数千条……”。

      
 这份资料,说的是什么呢?说的是清军在朝鲜抢劫啊,强奸啊,烧人家房子啊,牵人家的牛哇。牵牛干什么?不是用来驮辎重,就是杀来吃呀。


    
    这人哪。一枪在手,法律有时候会失去约束力。


       
不料,好日子过没多长,入朝清军,被日军打的落花流水,一路溃逃,一路丢枪,落得东北大地的南部满地都是枪支弹药,被谁捡走了呢?被当年“闯关东”的人给捡走了。


        
老东北军
王铁汉在《王铁汉先生访问纪录》这份资料里面说:当年东北“闯关东”的山东大汉、河北豪杰,捡了溃逃清军的一杆枪,再弄一匹马,就成一“马贼”,呼啸来去,打家劫舍。

       
当年东北土匪多,大概就是这么来的。

       
枪杆子里出白银。种地只能图个温饱。要发财,要女人,还是手中有杆枪好使。


        
所以啊,这战乱,对安分守己的老百姓是个坏事,可是对那些兵痞,也许是一件好事:他们可以趁乱打劫。


      

《天津一月记》这册史料,记载了以下这么一种现象:

       
庚子闹义和团那年,这京津一带,冒出了一些假冒的义和团。为什么要当假冒义和团呢?好抢劫哪。例如,在河北易州,有一个名叫“张玉山”的人,假扮义和团、敲诈紫荆关的富户张芝华。

       
更好笑的是:清军也有士兵穿上义和团的衣服、假冒义和团、参与抢劫老百姓的钱财。

        
到了清末民初的年代,出现了“警察”这么个新鲜玩意儿,这些人的手上,也有枪。你比如说那上海黑帮老大黄金荣,他的出身是什么知道不?

       
真是出人意料,黄金荣原来竟然是警察出身。黄金荣原本是上海法租界工部局的一个巡捕。可是,黄金荣同时在大上海,开办了无数的桑拿、浴室、舞厅、鸦片烟馆………
不消说,这些都是藏污纳垢的地方。

       
这黄金荣,凭着手中的枪杆子,成了传说中所谓“黑白两道通吃”的这么一个典型人物。

       
枪杆子里出白银。有枪在手,要钱有钱,要人有人。

      
 大家知道吗?孙中山手下,有一员猛将,名叫李福林,这人是劫匪出身,后来在孙中山手下带兵。可是大家不要以为这“革命队伍”就一定干净。其实,李福林的兵,照样抢老百姓。

       
《文史资料精选》第六册记录:有一次,李福林的兵在防区内抢劫老百姓,因此而被政府抓了。

        
李福林立即召集部下训话:“混蛋!咱吃这地儿,就不能在这地儿拉屎!你要拉,就给我跑远点儿拉!”

        
李福林的意思是:要抢劫,不是不行,但是你要跑远点儿,所谓“兔子不吃窝边草”嘛。

         
更令人震惊的是《李宗仁回忆录》这册资料,依据李宗仁的回忆:在旧桂系的部队里,有时候打胜仗了,长官会蓄意鼓励士兵去抢劫一番,作为慰劳。有一次李宗仁亲耳听到长官这样喊的:“你们还不快点去?东西都被人抢光啦!”


        
当然,北洋军阀的部队,也不会是什么好鸟。
冯国璋秘书长恽宝惠,在《我知道的北洋三杰》这册资料里,记录了张勋的辫子军,在“二次革命”中攻陷南京之后、对南京的百姓实施洗劫的往事。


        
后来这老百姓找冯国璋投诉啊。可是当年也是官官相护。这种事情,不出意料,也是不了了之。


        
 当年这军队“抢劫”,其实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明抢,另一种叫做“借”。冯玉祥做得比较文雅,一般用后一种方式。


       

《北京文史资料》第45辑记录:冯玉祥部队驻防在河南开封时期,冯玉祥找当时开封城里的两大富户:“老金记”、“五美”借钱。

        
人家财主找他还钱,你猜冯玉祥怎么说?冯玉祥说:“开封铁塔、龙亭,这两大建筑都抵押给你们,你们拆去吧!”

        
这财主遇到兵,也是有理说不清。人家手中有杆抢呢。

        
不但如此,冯玉祥自己在自传《我的生活》中,也记录了自己有一次敲诈英国商人的往事:

       
有一个英国商人在察哈尔省(约今内蒙古与河北交界处)开一公司,专门养羊。冯玉祥认为:这英国人,在中国人的土地上,雇佣中国的劳力,吃着中国的水草,挣钱的却是他英国人,这是什么道理?

      
于是,冯玉祥将那英资公司的羊,全部给没收了,羊肉用来慰劳将士,羊皮则用来制衣。英商将此事告到了中国政府外交部,结果也是不了了之。

       
如果这是别人写的抹黑材料,也许有待考证,可是,这段往事,出自于冯玉祥自己所写的自传——《我的生活》。堪称不打自招。

       
当年冯玉祥扫黄,是这样审问嫖客的:“你做什么生意的?一个月挣多少?噢?这么有钱?怎么不捐资抗日?”
结果,你懂的。

        
上梁不正下梁歪。冯玉祥的兵,也有样学样儿。《我所知道的冯玉祥》这册资料,记录了这么一个事:

        
冯玉祥私服出访民宅,问一户人家:“老乡!这城里的部队(指冯玉祥自己的部队),有没有拿你们的东西呀?”

        
女户主令人震惊地答道:“有!他们拿了我的一只鸡!”

        
冯玉祥感到十分尴尬。这民心没戏了。


        
这叫种瓜得瓜,种豆得豆。


         
现在中国的青年朋友,如果不读史,就不会知道:旧中国的匪患,是十分严重的。民国时代,政府不禁枪支,谁要想当土匪,很简单,想方设法弄一杆枪,就马上可以自立山头、“开展业务”了。


       

《张治中回忆录》记录了他治理湖南期间,所了解到的湘西土匪入行规定:在当时的湘西,要入伙土匪,你需要带来一杆枪,才能成为“合伙人”。否则,没人要你。

          
有些人既想当土匪,又没有枪,怎么办呢?他们往往偷走农民一头牛,把牛牵到贵州省和湖南省边界,有专人收购牛、给你换一杆枪,然后呢,你可以拿着这杆枪,入伙湘西土匪、当Partner了。

          
在当年,只要手中有枪,当兵和当土匪,其实差不多的。当兵的也“兼职”当土匪。那年头,当兵的主要收入来源,除了抢劫百姓之外,还有搜刮战利品。老兵季方,在其所写《我所接触到的蒋介石》里面,记录了自己在东征期间被俘、被陈炯明的兵搜刮财物的往事:

         
季方被俘之后,陈炯明的兵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搜季方的口袋,将他的手表、钢笔、现金,通通都搜走了。搜身完了之后,士兵对季方说:“你跟我们干吧!当兵嘛,不过就是挣钱、吃饭、谋生,到哪个部队,都是一样的!”

        
 其实大概真还就这么回事。

         
新桂系军阀黄绍竑在《黄绍竑回忆录》里,也不打自招地讲述了自己压榨洋商的往事。当年,英美烟草公司的香烟进入广西,被黄绍竑勒令交纳关税。英美烟草公司的人争辩说:“我们的烟在上海进口时已经交过关税了,关税是不可能交两次的。”你猜黄绍竑是怎么说的?他说啊:“你那交的是上海税,我这儿收的是广西税,你若不想交,好办,你的烟给我滚出广西市场就是。”

        
 不但如此,“护法”期间的广州军政府,也是凭的手中的枪支,保护烟馆、保护赌场,提取利润、用以养军。这在张国焘《我的回忆》和李宗仁《李宗仁回忆录》里面,有吻合的记载。

         
所谓“革命”,有时候它的另一面,的确相当不堪。

        
当年的北伐军将领李汉魂,在他的《北伐回忆录》里面,也记载了北伐军依仗手中的枪杆子、欺负老百姓的事情:

        
国民革命军第三军,到处派粮派役,扰民不浅。所谓“派粮派役”,就是抢劫人民的粮食、强迫人民劳动。其中,该军的第十七旅,竟然持械在一些农村里,对朴实的农民实施抢劫。

        
这并不是北洋军阀畜养文人的造谣诋毁,而是北伐军将领自己写下来的白纸黑字的记录。

        
当然,穷苦农民在手中掌握了枪杆子之后,其表现,也未必比当年的那些“兵匪”要好。

        
其中,
张国焘在《我的回忆》里,记录了红军战士王树声蒙上面、带上战友,抢劫自己“叔祖母”的往事。

       
  连自己的“叔祖母”都抢。


        
 
革命老同志黄雍,也在《1927年我在海丰组织暴动的经过》一文里,记录了广东“海陆丰第二次武装起义”之后,没收当铺的金银珠宝,“光是金银一项,就足足有一百多箱,把一个房间都填得满满的。那段时间,海陆丰地区的农民,不用交租,不用还债,统一上茶楼吃大包子”。

       
《广州文史资料第28辑》也记录:1927年12月“广州起义”失败之后,队伍1200人撤到广东省龙门县。进城后,起义队伍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当地的商绅喊来,要钱。

       
商绅反对呀,并且想逃跑,但是,大门已经被起义队伍锁上了。于是,有商绅试图爬房顶逃走,被队伍当场抓住。借钱不成,起义队伍则没收了富商朱平三的商店,并处决了区长李输生以及参议员多名,其中含有地主潘哀中、盲仔喜、李××等。

   
     还有,海伦斯诺《旅华岁月》记录:

        
1934年12月6日,安徽省旌德县庙首镇。美国传教士师达能(John
Stam)夫妇被红十军的将士扣押,并索要两万块赎金。师达能交不出这笔钱。两天后,师达能夫妻俩在庙首镇,被公开杀头。

     
   另外,《中国工农红军长征亲历记》也记载了“西路军”在祁连山抢劫牧民牛羊的事情。

        
这些历史资料,竟然能在中国内地出版刊行,确实也是匪夷所思的一件事。

        
穷山恶水出刁民。在一穷二白的旧中国,人的素质就是这样。蒋介石的卫士叶邦宗,写了一本《蒋介石秘史》,记载了这样一件搞笑的往事:

       
抗战期间的重庆陪都,蒋介石有一名奉化籍的卫士,名叫李从正,这人在重庆参与赌博,欠下赌债,于是有一天,李从正竟然端起枪支、直接去抢银行,被唐纵给抓住了。唐纵于是立即报告给蒋介石。蒋介石说:“我的府邸居然出了这种败类,赶紧杀!赶紧杀!”

        
李从正显然是耐性不够,熬过抗战,就有好光景。《广州文史资料第26辑》记录:日本投降之后,国军到东北一些地区“接收”日本鬼子的房地产。

        
这些房地产,按理应该归公,可是当年的国民党“接收”军官开始竞相圈占,
怎样圈占呢?很简单,往日本鬼子的房门贴一封条,然后派一兵守住门口:这房子就是我的了。

        
不料好景不长,内战旋即爆发,这些国民党暴发户军官,不是败走台湾,就是被俘被杀,之前所搜刮到的横财,正如浮云一般,灰飞烟灭,南柯一梦,真是“如露亦如电”。


       
枪杆子里出的白银,终究要被枪杆子夺走。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人生在世,钱财这玩意儿,够吃够用就行,死不带去,咱最好还是本分做人,挣干净的钱,吃安心的饭,这样才是最踏实的。


 

冯学荣
2014320
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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