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辛亥革命永远彪炳于中华民族的史册。一百余年后,我们既要充分肯定和承认辛亥革命的历史意义,同时也应对其进行认真客观的反思。我们应该坚持科学意义上的真革命,反对挂羊头、卖狗肉、欺世盗名的假革命;正确认识革命与改良的关系,摒弃革命万能的思维模式;革命成功后,必须区分政权与权力的异同,树立正确的政权观与权力观。

   [关键词]辛亥革命 真假革命 摒弃革命 万能思维 政权与权力观

   1911年10月爆发的武昌起义及其后的辛亥革命,彻底推翻了在中国延续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无论是其历史地位与作用,还是其历史影响与意义,都是极其重大而明显的。只要我们审视辛亥革命以来中国社会内部的主流媒体或意识形态是如何评价和纪念辛亥革命的这一事实,即可深切体会出辛亥革命的伟大历史意义。无论是1949年前的国民党政府,还是后来撤退至台湾的国民党政权,一直以孙中山先生的学生或继承者自居,其主流媒体或意识形态对辛亥革命一直持积极肯定的态度。中国共产党在建国前和建国后,对辛亥革命也基本上一直持肯定的态度,每逢辛亥革命整十周年,皆举行隆重的政治性纪念大会及学术研讨会(1971年除外),在这些公开场合,党和国家领导人都充分肯定了辛亥革命的伟大历史意义。

   但是,一个不容否认、不容忽视的社会事实是,近年来否定辛亥革命,以至否定一切革命的思想不断出现,给当前的人们带来严重的思想混乱与迷误。这一思想混乱不仅仅表现在学术界,各阶层民众中也常有这样的认识和观点。

   一百年前,资产阶级革命派经过不屈不挠、前赴后继的英勇斗争,终于推翻了清王朝的专制统治,建立起民主共和政体的国家。无论辛亥革命存在着怎样的不足与局限,其历史意义与作用都是不能抹杀的,都是一个永远值得纪念的重大事件,在辛亥革命中及其后为了国家的独立富强而牺牲的先烈,是中华民族永不弯曲的傲骨和脊梁,永远值得我们骄傲、学习、缅怀与钦仰。一百年后,我们一方面要充分肯定当时中国人民的政治选择,承认辛亥革命的历史意义,同时也应对辛亥革命的历史进行认真客观的反思。这一反思,将更加有助于人们对中国国情的清醒了解,更有助于我们从中汲取必要的历史经验与教训,服务于当今的社会与政治改革。

   一、坚持真革命,反对假革命

   何谓真革命,何谓假革命,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认识和理解。更有些政治权力野心家,往往将自己打扮成真理的化身与革命的代表,以我划线,凡是拥护自己的人,都被封为是真革命;凡是反对自己,或者与自己有不同政治观点的人,则被视为反革命。这在古今中外的各国历史中司空见惯,屡见不鲜。在此,我们并不是区分某一特定历史条件下、某一具体政治运动过程中的真假革命者问题,不是区分某些个人对于革命的态度,而是从词源学或语源学的角度,厘清革命的本义与引伸义,从而帮助我们分析历史上的各种社会现象,判断哪些才是真正意义上的革命运动,而哪些则是在挂羊头,卖狗肉,欺世盗名。

   革命这个词,对于百余年来,特别是最近数十年来的中国人民来说,可以说是再熟悉不过的一个名词了。其中既有正义的自豪,也有悲楚的回忆,既有革命后的解放喜悦,也有曾被无辜革命的痛苦。但是,革命一词,究竟是如何出现的,其最初的本来含义是什么,即其真正的、科学的、正确的含义是什么,后来又经历了怎样的引伸与演变,则未必是所有的人都明了知晓的。”革命”这一名词,在我国是-个既古老而又年轻的名词。说它古老,是因为在《易经》卷五《革彖》中即有”天地革而四时成。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之句。说它年轻,是因为”革命”一词成为政治领域中的时髦名词,则只是近一百多年来的事情。1895年10月,孙中山等人发动的第一次反清武装起义失败后,被迫逃亡日本。他们在神户登岸后发现,日本报纸上刊有一则新闻,题为《支那革命党领袖孙逸仙抵日》。孙中山看后,对随行的同志们说:”革命二字,出于《易经》’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一语,日人称吾党为革命党,意义甚佳,吾党以后即称革命党可也”。从此以后,”革命”一词便成为武装反抗并推翻统治阶级、夺取政权的泛称代名词。从此以后,”革命”一词的使用频率愈来愈高,使用范围亦愈来愈广,不但被统治阶级的一切武装反抗、暴力夺取政权的行动被称为革命,就是一些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社会变革,甚至技术变革等等,也统统被称之为革命,这就难免给人以泛革命化的不良感觉。

   国外学者对革命一词的界定,对于我们认识这一问题也是有所帮助的。如美国人塞缪尔·亨廷顿说:”革命是指一个社会制度、社会结构、领导权、政府活动和政策以及社会的主要价值观和神话,发生迅速的、根本的、暴力的全国性变革。因此,革命不同于起义、反叛、暴动、政变和独立战争。政变本身只改变领导权和政策;叛乱或起义可能会改变政策、领导权和政治制度,但不会改变社会结构和价值观;独立战争是一个社会反对另一个外部社会统治的斗争,它并不一定意味着共同体本身社会结构的改变”。这就是说,在社会政治领域内,并非一切武装的、暴力流血的斗争方式,皆可以称之为革命。严格意义上的革命,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即”被压迫阶级用暴力夺取政权,摧毁旧的腐朽的社会制度,建立新的进步的社会制度。革命破坏旧的生产关系,建立新的生产关系,解放生产力,推动社会的发展。”

   除此以外,革命一词还具有十分明确的正义与进步的规定性。《易经》中”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一句认为,商汤、周武王反对或推翻夏桀、殷纣王的行为,之所以被称为革命,并非因其采取了武力征讨的形式,而是他们的这一行为”顺乎天而应乎人”。所谓”顺乎天”,即是合乎天道,用现代语言来解释,即是统治阶级的政治路线、方针、政策等,皆必须适应历史发展的方向,尊重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所谓”应乎人”,即是合乎人情,人理,统治阶级的一切政治举措、政策等,必须真真正正、切切实实地代表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要求,好人民之所好,恶人民之所恶,否则即是逆历史潮流而动,即应是人民革命的对象。

   近年中国社会内部之所以有些人对辛亥革命,甚至对所有的革命都持否定的态度,一个重要的原因即在于,近百年来,一些自称为革命的人,其实并不是真正的革命者,而是个人野心家、阴谋家,甚至是独夫民贼;一些自诩为革命的暴力行为或运动,也并非真正意义上的革命运动,而是为了某些个人或小集团的私利进行的残酷的政治斗争,甚至是自身内部的窝里斗,既不符合历史发展的方向,也不代表人民的利益,也就是说既未能上顺天命,更未能下应人心,因而严重地败坏了革命的名声。

   如果按照《易经》中革命一词的本义要求,革命必须是”顺乎天而应乎人”的,本来革命的目的与作用,在于通过革命的强力手段,荡涤社会中的污泥浊水,排除社会发展的阻力,使社会能够不断地发展进步。按照列宁的说法,”革命是被压迫者和被剥削者的盛大节日”。也就是说,真正的革命运动应该给广大人民带来政治、经济等各方面的利益实惠,人民对革命的向往与企盼,应如”大旱逢甘霖”,心弛而神往之。但是,由于近现代政治社会领域中,一些人打着革命的幌子,行个人专制、专权之实,人民不但不能享有政治上的民主与自由,不能享有社会发展的经济成果,反而成为一些人政治斗争的受害者,莫名其妙地成为革命的对象。正因如此,许多现代人对于”革命”,也包括对于辛亥革命的态度与情感,往往表现出一种矛盾的心理与情结,处于一种”剪不断理还乱”的思想状态。

   人们一方面在理性上认识到,辛亥革命推翻了封建帝制,人民至少在理论上已不再是封建帝王可以任意宰割的”臣民”、”子民”,而是具有神圣的法理基础、享有政治权力的”国民”,再见到封建帝王或其他官吏,不必再行贬抑人格的跪拜之礼了,向往并享受着辛亥革命的胜利成果。但同时又深受当时政局混乱、经济凋敝之苦,甚至是人身的精神与皮肉之苦,故难免又对革命产生一种恐惧感,时间久而久之,人们更会因此而对革命产生厌恶感。如何真正地兴革命之利,而避假革命、反革命之害,这是我们应该研究探讨的政治课题。

   近年有人提出要”告别革命”。其实,真正的革命是不应该被”告别”的,同时也是必然要发生、事实上无法告别的。如果他们所说的”革命”,是专指为巩固个人的权力而挑起的内部争斗,或为小集团,或某一政党的利益而发动的政治运动,那么这种所谓的”革命”并非真正意义上的革命,这些假革命不但应该告别,而且必须全力制止其发生。

   二、正确认识革命与改良的关系,摒弃革命万能的思维模式

   人类社会的任何经济形态、政治形态、社会制度,都必然要经历一个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在此期间,和平的渐变的改革或改良是经常发生的,其主要作用在于不断缓解各种社会的、政治的、经济的矛盾及其可能带来的对抗,将社会政治、经济秩序限制在一定的可控的范围之内,因而是社会历史发展进步的一个推动力。这是什么意思呢?

   我们在学习或讲授历史时,主要是讲一个个的王朝,是如何因帝王的专制暴虐、政治的腐败、捐税的苛繁,而搞得朝纲败坏,人们怨声载道、天怒人怨,从而导致其被暴力推翻;而新建立的王朝,又是如何从最初的与民休养生息,到残民以逞,再到被以武力推翻,这样一个循环往复的过程。这样就给人们造成一种印象:中国历史,是一个被压迫阶级发动武装起义与统治阶级不断暴力镇压、王朝不断更替的历史。

   其实,这是一个历史的误会。就中国历史上发生革命暴力与相对和平的时间比例来看,相对和平的时间,或者说统治阶级不断进行某种程度的改革,以缓和尖锐的社会或阶级矛盾,是长时段、经常性的,相对和平的社会状态才是社会发展的常态。只有当旧有的政治、经济制度及思想意识严重束缚和阻碍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即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达到不可调和的程度,而由于各种原因的限制,统治阶级又不愿意或不可能进行根本性的变革时,人们才被迫选择以暴力的强迫去改变旧的社会政治、经济制度,使之适应新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因此,革命虽然并不是社会历史进步的经常性形式,但却是一种性质的社会形态向另-种新的社会形态过渡的必要形式,是对阻碍新生事物发展的顽固力量的一种突破性冲击。

   然而,这仅是问题的一个方面。

   从革命的这一非常态社会运动形式方面考虑,革命者发动辛亥革命是必要的正确的,其历史意义也是伟大深远的。但一旦革命取得成功,人们已经掌握了政权,即不应再采用革命的形式或方式方法,而应该采用常态社会发展形式,即应不断地进行经济改革、社会改革,尤其是政治体制方面的改革。在社会的发展与进步过程中,”没有革命自然是万万不能的,但革命也决不是万能的”,并不是时时事事都可以采用革命的方式方法来完成。在这方面,辛亥革命中有许多经验教训。我们仅以孙中山等革命领袖的”革命万能”思维模式问题,做一简单的分析。

1912年2月12日,清帝接受了民国政府提出的退位条件,宣布退位。2月13日,以孙中山等为代表的革命派,只能履行如袁世凯能逼迫清帝退位,即将中华民国总统的职位相让的诺言。但孙中山向临时参议院提出了三个附加条件:其一,临时政府必须设于南京;其二,只有新任总统到南京就职时,孙中山才正式解职;其三,新任总统必须遵守中华民国的《临时约法》。孙中山的意图十分清楚,即是希望利用上述三点先决条件,迫使袁世凯离开他的北洋老巢或地盘,到革命党人控制的南京就职,并以临时约法来限制袁世凯可能的专制独裁。以孙中山等为首的革命党人这一良苦用心,无可厚非,在政治方面亦无不妥之处。 (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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