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青青子吟君回文《覆薰華君:「殘體字」之說欠缺理性》,筆者自感惶恐,又期覆文有一二建樹,惜哉覆文空有其名,本意不作回應,就此在罷。但再觀覆文,又有數事必須澄清,以明視聽。乃再屬短文。

首先,一事須向君澄清致歉:拙文觀點「三成簡體字自古有之」並非指君所提數據有誤。若君可明察下文,本人所指那是「三成簡體字為古字亦不足為簡體字不善辯白」之意。想必拙文不明確,以致此誤。數字遊戲,亦不礙觀點,更無謂論。

此等古字無用之處,我已詳說。君強言這些「古字」是「手頭字」,日常有用。不過,說到底,手頭字就是茶記落單那「OT」、「九才」,不須證據,尋常人都知是難登大雅之堂,並非正式公文所用,頂多就是上級批覆時用上。上圖就是蔣介石於1970年在一份公文上的紅批,仔細觀察,蔣公的「手頭字」也有所謂的「簡體字」,如「乱」、「难」、「误」等。但這都只限於手頭。手抄的公文,都是正式的繁體字,絕不用手頭字。將古字、手頭字搬出來,說是古已有之,再說成是簡體字合理之處,殊不知那些字不是沒用,就是不能正式用。再講此論,信難服人。時至今日,公文多用印刷,手書公文日加罕見,上級手批更是少有。這些「手頭字」,相信也就茶餐廳夥計會用得上,試問又何必推廣?為甚麼要用來印憲法?

至於表音表意,也許青青子吟君只熟普通話,故有此誤。繁體字的聲符,雖然不一定在普通話(官話)裡合用,但在整體中國語言系統裡,偏偏就是最合適的。因為繁體字的聲符在唐宋之間完全定型,而各種現存的中國方言,泰半是唐宋以後出現的,各自依不同規律產生音變。但萬變不離宗,始終依循唐宋,因此繁體字的聲符是適用於中國二千多種方言的。各自都有大部分能適用,少部分不能用。相反,千多年後,忽然由政權強行改動的,只依從二千種方言中的一種。請問這對其他中國人公平嗎? 難道這樣只照顧一城之眾的「字」是更優嗎?還是說,這是另一種推普廢方言的工具?我不敢妄言。

覆文其他部分的所謂回應,我相信那並沒必要去回應。因為那些部分多是我表達不清的結果,或是君沒有看完理據所產生的誤會。至於國民政府所推行的「簡體字」,根據君覆文的貼圖,已於1947年5月30日廢除。民國時有很多這種改革傳統的政策,大多都像簡體字一樣,不出數年便告失敗,究亦無足道也。

最後,也要給青青子吟君查個字典:

根據中華民國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文》:

小學

  1. 實施初級教育的學校。如:「國民小學」。說文解字序:「周禮八歲入小學、保氏教國子先以六書。」
  2. 研究文字字形、字義及字音的學問。包括文字學、聲韻學及訓詁學。
  3. 宋人稱灑掃、應對、進退之類的儀節為「小學」。
  4. 小道,末流瑣屑之學。《陳書•卷三十•傅縡傳》:「頃代澆薄,時無曠士,苟習小學,以化蒙心,漸染成俗,遂迷正路。」

(按:「殘體字」一說,不關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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